廠房裝置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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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廠房裝置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廠房裝置買賣合同

廠房裝置買賣合同1

賣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土地及工業廠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賣方擁有位於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地號: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其他資訊詳見《土地使用證》)

賣方在其上建有工業廠房,並辦有《房地產權證》,其中:________(其他資訊詳見房地產權證)(本合同交易土地、廠房及附屬設施、裝置以下簡稱為轉讓標的)

1.2買方購買轉讓標的用於生產經營(包括關聯公司的生產經營)。

第二條【轉讓標的概況】

2.1賣方保證,上述土地及廠房的產權清晰,賣方對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權,有權出售,轉讓標的不存在任何債務,未使用轉讓標的進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繳地價款、房價款或稅款的情形。

2.2轉讓標的現已空置,原則上按照現狀轉讓。具體的現狀及交付標準詳見第九條。

第三條【轉讓價款】

轉讓標的成交價為人民幣________

成交價不含本合同第八條所列之各項稅費,因本次交易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根據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承擔。

第四條【付款方式】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署生效當日向賣方支付轉讓標的成交價。賣方應向買方出具收款收據。

4.1本合同第6.1.2條所提及的房產稅的清繳憑證。(根據市現行規定,該房產稅由財產所有權人按年度申報清繳,且該稅費並非交易稅種,為此,賣方應當向買方出具房屋過戶登記完成之日前房產稅已經足額繳納的檔案/證明。)

4.2若賣方未能按第九條要求完成全部交接義務,或者存在房產稅欠繳情形,則自交房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剩餘部分由買方支付給賣方。

第五條【過戶登記】

5.1買方向賣方支付轉讓標的物價款之當日,賣方應當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之《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原件提供給買方。

5.2雙方即開始辦理轉讓標的的過戶登記手續,包括簽署用於過戶登記的買賣合同(以市政府規定的名稱為準),至國土、房產部門簽署相關檔案,等等。

5.3過戶登記手續原則上由買方主導辦理,賣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即賣方應當在根據買方的要求積極配合。若賣方怠於履行義務而致使過戶手續期限延誤或者導致過戶登記手續無法完成,則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5.4過戶登記手續完成後,由買方負責新的《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的領取。

第六條【稅費承擔】

6.1轉讓交易所產生的各項稅費除(公司)所得稅外,由買方承擔,即:

6.1.1契稅、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交易服務費、評估費(若有)、公證費等等,均由買方全部承擔。具體稅種、稅率依照國家規定。(公司)所得稅由賣方自行承擔。

6.1.2此外,轉讓標的過戶登記至買方名下前的房產稅由賣方承擔。

6.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稅費,由買賣雙方屆時協商解決。

7.1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轉讓標的價款付清當日內,共同至現場開始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手續原則上應當在20日內完成。

7.2轉讓標的全部過戶登記完成之前的水、電、燃氣、通訊、網路、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

7.3在根據7.2條約定結算各項費用的同時,雙方應當辦理水、電等過戶手續。

7.4賣方應當按照附件一清單將相關附屬設施裝置交付給買方。

7.5轉讓標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會、其他相關部門結算的款項,應當一併在9.1條約定的期限內由賣方結算並支付完成。

7.6上述過戶、清點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結算事項)手續全部辦理完成之日,即視為交接完成。

第八條【合同解除及變更】

8.1雙方確認,根據現行政策及客觀情況,轉讓標的過戶登記所需的時間預估為最長不超過5個月。因此,本合同第5.2條之監管資金的監管期限亦為銀行收到全部監管資金後5個月。若非因買賣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轉讓標的無法在上述期限內完成過戶,則在上述期限屆滿之次日銀行自動將監管資金及所產生的利息轉回買方賬戶。此時,本合同自動解除,買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賣方應在三日內退還。

8.2當然,雙方可經協商一致對上述期限予以延長,並在期限屆滿前通知銀行。延長的期限屆滿後仍未能辦理完成的,依照10.1條辦理。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若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價款,賣方有權要求買方以逾期應付款項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9.2若賣方怠於履行過戶登記之配合義務,則自收到買方協助配合通知之日應以轉讓總價款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直至賣方履行協助配合義務之日。

9.3若轉讓標的無法過戶是由於賣方的原因,則買方除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賣方立即退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要求賣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作為違約金。

9.4若轉讓標的存在任何賣方未披露之爭議、債務、糾紛,致使買方的購買目的無法實現,則買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解除合同,此時賣方應退還收取的全部款項並向買方承擔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損失的,賣方還應賠償買方的實際損失。

第十條【法律適用與管轄】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數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買賣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廠房裝置買賣合同2

合同編號:字第號

甲方(賣方):

註冊地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買方):

地址:

郵編: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餘款在甲方領取乙方產權證後5日內結算並給付。

3、貸款付款:

⑴、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元;

⑵、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即元;

⑶、餘款乙方向銀行貸款支付。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在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築面積和套內建築面積以有資質的房屋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的,按建築面積結算差價。

第六條交房期限及交付條件

1、屬現售廠房的,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廠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現房銷售的,甲方應當在年月日前,將取得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廠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諾與該廠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⑴、於年月日前通水;⑵、於年月日前通電。

4、建築材料、裝置安裝標準說明

⑴外牆、⑵內牆、⑶頂棚、⑷地面、⑸門窗、⑹衛生間、⑺電梯、⑻水、⑼電。

第七條甲方關於房屋產權狀況及公司狀況的承諾。

甲方保證銷售的廠房及土地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保證本物業沒有銷售給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證本物業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況。因甲方隱瞄引起糾紛與損失,一律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關於辦理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在工業廠房交付後日內,將為乙方辦理產權證的所有資料遞交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

2、甲方為乙方辦理產權證,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包括:

①向甲方工作人員出具委託辦證的授權委託;

②將乙方應承擔的稅費等提前10日交付給甲方;

③簽署產權登記機構規定格式的買賣合同;

④提供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身份證等資料;

⑤其他協助。

第九條本廠房買賣所產生的規費和稅費應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第十條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本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甲方不得擅自改變本專案按照規劃批准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有設施的用途。

第十一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乙方應詳細閱讀有關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全部內容。乙方同意,因該物業管理區域尚未成立業主大會,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即應接受甲方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服務和管理,並遵守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物業服務費為元/平方米月。

第十二條電費(含分攤的電費),按元/度計收,遇電價上調除外。

第十三條合同擔保

轉讓方(甲方):

法人代表: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本《協議》簽訂日期:

本《協議》簽訂地址:

廠房裝置買賣合同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

(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號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並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 土地使用許可權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3、 廠房區域東側在_______米內、南側到_________米內、西側到_________米內、北側到__________米內。

二、 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 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 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3、 乙方在甲方園區內的物業管理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後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餘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後(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6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 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處以滯納金按銀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過三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並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規定:

1、 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後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 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註冊。

3、 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祕備的簡易棚手續。

4、 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汙染、高用電量的專案。

5、 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 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後,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 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後一年內有效。

五、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名蓋章): 代表( 簽名蓋章):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