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修安全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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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裝修安全合同是為了保障住房安全簽訂的合同,下文是房屋裝修安全合同範本,歡迎參考。

房屋裝修安全合同範本

房屋裝修安全合同範本【一】

甲方:

乙方(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況:房屋位置: 建築面積: ㎡

為規範上述房屋的裝飾裝修行為,保證房屋的整體質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體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萬達·江畔人家《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約定,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諾裝修房屋時,遵守國家《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小區萬達·江畔人家《業主手冊》中裝修有關管理規定。

第二條 乙方裝修房屋前,須填寫《業戶裝修施工申報審批表》報甲方稽核,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人員施工卡後,方可施工。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應當首先安裝大便器,嚴禁隨地大小便。

第三條 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非承重牆體和明顯加大荷載的(如改裝地熱供暖),乙方須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施工,改裝地熱必須除去地面抹灰層,以減輕樓體負荷。

第四條 乙方裝飾裝修房屋時,禁止下列行為:

1、超過設計標準或規範增加樓面荷載。

2、將無防水要求的房間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間。

3、拆改或損壞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4、搭建建築物或構築物,改變住宅立面(如封閉陽臺等)。

5、侵佔公共空間,損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電、供氣、有線、通訊、煙道、通風口、下水管等公共設施,取消進戶總閥門。

6、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和未按規定位置安裝空調。

7、擅自刨鑿樓板,切斷樓板中受力鋼筋、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8、擅自在牆上開門窗等洞口或擴大牆上原有的門窗等洞口尺寸。

9、封閉主下水管線檢查口及衛生間棚面下水檢查口。

10、拆除自來水錶防盜環。

11、未經甲方許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壞屋面防水和安裝設施、裝置。

12、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周圍房屋使用和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

如確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氣設施,乙方應自行到相關部門或單位辦理審批手續,供用燃氣設施改造必須由燃氣管理單位指定的專業施工隊伍施工,並將審批手續影印件交甲方存檔。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所聘請的承擔裝修義務的公司及相關人員遵守國家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小區相關規定和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否則因違章裝修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依據損壞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賠償責任並有權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追究賠償金。

第六條 乙方辦理入夥手續時,同意委託甲方有償清運裝修垃圾,並向甲方繳納裝修垃圾清運費每戶2元/平方米(按建築面積),如果改做地熱供暖,另繳納2元/平方米(按建築面積)。裝飾裝修房屋所產生的裝飾裝修垃圾由乙方負責裝袋後,自行清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由甲方統一進行有償清運。

第七條 裝修人員施工卡,由乙方或裝修公司負責人持裝修施工人員的照片2張、身份證(外地人員持公安機關頒發的暫住證)及影印件1張到甲方服務中心登記辦理,並交納施工卡工本費(每卡3元),裝修結束後必須交還甲方;如遺失所帶來的後果由乙方負責。裝修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施工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其進入本小區。乙方必須向裝修施工人員詳細介紹本小區的有關管理規定。如裝修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失,由乙方和裝修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裝修全過程應無條件接受當地公安機關和甲方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無身份證、無暫住證、無固定住址等“三無”人員不得在本小區內進行裝修施工。

第八條 乙方裝修時不得使用超過環保所規定的高噪音裝置,裝修施工時間為每天上午8:00時至11:30時、下午13:00時至18:00時,拆打時間為每天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週六、週日和重大節假日施工禁止擾民),其他時間不得施工。

第九條 乙方裝修期間,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十條 乙方在裝修期間,進入小區的散裝材料(如水泥、沙子、鵝卵石、紅磚等容易汙染環境的物料)須由運入人員到服務中心交納保證金500元,並簽定《協議書》後放行;在本小區公共區域裝卸此類物料,需鋪墊布和遮蓋布,搬運後需立即清掃乾淨。材料按《協議書》規定運入裝修單元后,由房管員根據《協議書》規定檢查合格後,返還保證金本金;如有違約情況,按《協議書》規定辦理;其它裝修材料和工具進入,保安員將根據《業戶裝修施工申報審批表》內容給予放行;物品外搬必須有甲方開具的《放行條》。

第十一條 乙方裝修時,必須保證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和毗鄰住戶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如上下水主管線、天然氣、供熱管線、排煙道、排風道、智慧化系統等)及與此相關的設施裝置(如上水閥門、下水檢查口等),不得進行封閉式裝修,否則當進行設施維修時,如需拆除裝修,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因乙方裝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滲漏、停電、停水、火災及損壞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因乙方在裝修過程中對房屋共用部位和設施裝置造成損壞的,乙方應按要求予以恢復或賠償損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權要求其停止施工;如由甲方恢復,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賠償給甲方。

第十四條 乙方裝修過程中,如在包視窗時除去視窗保溫沙漿,造成視窗透風、透寒、返潮、黴變等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五條 乙方在安裝窗臺板時,不能去除窗臺保溫沙漿,否則發生窗臺漏水、返水、玻璃結露等現象,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 乙方在本小區的公共部位一律不準從事裝修、堆放等活動,如不遵守此規定,甲方有權要求其停工,並由乙方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七條 乙方違章裝修的必須予以恢復,並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可根據情節做如下處理: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復原狀;

3、報請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4、向乙方追索賠償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 乙方裝修完畢後,應向甲方申請核驗,甲方將在接到報驗後的3日內進行初驗,發現問題告知業主整改;3個月後,乙方提出終驗要求,甲方會同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對裝修工程進行終驗。

1、終驗後確定無違反國家關於裝修的有關規定和本協議條款的裝修工程,視為驗收合格。

2、有違反國家關於裝修的有關規定和本協議條款的裝修工程,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賠償金。

3、甲方應將賠償金作為本物業的房屋維修費用,專款專用。

第十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均遵照萬達·江畔人家《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房屋裝修安全合同範本【二】

委託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工程內容:

施工地點:

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全部竣工。

為加強對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維護施工現場的正常生產和工作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和施工工程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檔案指示精神和施工安全相關的規定,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發生人身和裝置事故。就安慶夜月樓賓館裝修改建專案施工安全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制定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支援、監督,督促施工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的管理職責。

2.隨時對乙方安全文明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隱患。

3.督促乙方對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及時協調解決工地與周邊群眾之間的矛盾。

4.建立每週㈡專案例會制度,專案負責人、安全專職人員參加,及時通報工程存在的安全隱患。

二、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得進行施工作業。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① 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總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專職安全人員。

②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③ 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④ 及時向甲方及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3.保證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資金的投入,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事故及後果承擔所有責任。

4.乙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由職能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5.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安全施工知識,熟悉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對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要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7.甲方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並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並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8. 運輸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車輛、行人、市政設施、專業管線及沿途的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對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9.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會議,自查自糾不安全的因素及隱患,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10.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劃》的要求。用電裝置要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11.保持好食堂、宿舍的整潔衛生,杜絕食物中毒,煤氣中毒等事故發生。

12.特種工具要有合格證,使用前做好檢修。特種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證,方可進行作業。特種工作業證應按期審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裝置。

1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嚴禁吸菸。嚴禁酒後進入施工現場。

14.消防裝置的配置、存放和使用應規範並按期更換。

15.材料物品按要求規範擺放,標示明顯醒目。

16.防護網、安全帶按規規範安裝使用。

17.高空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範,遇到大霧、大雨和大風天氣時禁止高處作業。

18.現場施工中杜絕“三違”行為。發生事故要立即上報。

19.土方作業施工人員必須按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挖掘,嚴禁搗挖。

20. 交叉作業、攀登作業、垂直運輸作業、超重吊裝作業及拆除工程,模板工程等嚴格按照安全規範操作。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失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