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裝修合同可能很多人聽過,但是卻不知道該怎麼擬寫?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建築工程裝修施工合同(一)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專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建設部《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並持有市建委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居室規格: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廳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⑴____室,計__________平方米;
⑵_____廳,計__________平方米;
⑶_____廚房,計__________平方米;
⑷_____衛生間,計__________平方米;
⑸_____陽臺,計__________平方米;
⑹______過道,計_______平方米;
⑺其他(註明部位)__________,計_______平方米;
4.工程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5.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7.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元;
2.人工費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元;
6.管理費__________元;
7.稅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裝潢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質量檢查監督部門: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
5.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進行:
付款要求付款時間付款百分比金額:元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築工程裝修施工合同(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工程
1.2工程地點:**區**路**號
1.3工程範圍: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自雙方確認的2015年**月**日為開工日期,20**年**月**日前完成全部裝修施工專案。
1.5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質量評定的合格標準。
1.6合同暫定價款(人民幣大寫)按實際工程結算。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3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所有的現場簽證單必須經公司蓋章後有效。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不得未經甲方同意而轉包工程。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2對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電器等採取保護措施。
3.3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
3.4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5開工5日內向甲方申報工程進度計劃書。
3.6辦理在該地點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審批等手續。工程所需報審表需要甲方蓋公章,甲方協助乙方報驗。
3.7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等。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合理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並每週交與甲方駐工地代表一份。
3.8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理等工作,服從甲方監理的管理,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9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10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其他責任。
3.11工程施工時施工人員應按要求佩帶施工牌。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所造成停工待料,損失由甲方負責,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 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4.5乙方任何原因的工期及工程進度的變更,均與甲方書面約定。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JGJ-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JBG 300-9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竣工驗收
5.5.1
5.5.2 當乙方認為本工程已竣工可交付使用時,須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給甲方。 甲方須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日內組織竣工驗收,並在驗收後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須按要求進行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5.5.3 甲方驗收合格後須向乙方發出“竣工證書”說明正式竣工日。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5.5.4 乙方須在竣工後日內提交竣工圖給甲方自用,並按國家規定提交竣工資料歸檔。
5.6
5.6.1 工程移交 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雙方負責人共同洽談交接,辦理移交手續。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應按逾期竣工處理,並不得因有經濟糾紛而拒絕交付。乙方實際竣工日期超出合同約定的,則視為違約。
5.6.2 工程移交後,由甲方負責管理。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維修工程按合同報價書的造價。
6.2承包人在簽訂本合同前對本工程的全部招標檔案、設計圖紙、技術要求及說明、質量要求、合同條件、現場條件及周圍環境、承建風險、現場管理要求等已詳細並完全明瞭,在合同價款中已予以充分考慮。
6.3 合同價款(總價或單價)中已包括了承包人為完成承建和質量保修責任的人員、材
料、機械、運輸包裝、施工技術及措施、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利潤等。承包人承諾如有錯漏,概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在現場使用的水電費、總包管理及配合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6.4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按照國家現行稅法和有關部門現行規定,承包人或其分包人需繳納的一切稅金和費用,均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6.5合同價款以充分考慮了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人工、材料、裝置、機械價格漲跌的可能
和相關因素,承包人承諾市場風險完全由其承擔。
6.6合同生效後,在乙方施工按雙方約定的工期及工程質量的前提下,甲方按下列程式支付工程款:
a) 結構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後,按合同造價付至30%.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後四個月,按決算價付至總工程款的95 %.
c) 該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按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日期開始計算時間,決算總價的5%作為保修押金保修期滿後結清。如保修期間不能按時維修,則延誤一天扣除保脩金的2%,甲方自己購買更換材料的費用從保修押金中扣除。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 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 範,乙方應提供異議並通知甲方修改。
8.4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乙方人員生命 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
8.5除因甲方故意或非法行為所造成的之外,甲方毋需承擔乙方或第三人的一切財產損 失或人員傷亡的風險責任。
8.6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 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8.7由於乙方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及勞資糾紛原因,與甲方無關。但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第九條 獎勵與違反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酌情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造成的損失。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00元違約金。
9.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堆放的裝置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4甲方未按相關規定同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因乙方未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費。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1.1本工程結算方法,維修工程按合同報價書約定的造價。
11.2建設單位付工程款,施工方收到後,提供收據,施工方必須提供材料合格證。 11.3該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費按工程決算價的2%計取,在保修期內,同一部位發生三次問題,施工方要無償更換。
第十二條 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專案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戶名: 帳號:
簽訂日期:
乙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戶名:
帳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