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購銷合同範本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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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購銷合同範本20201

供方: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2020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儲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2020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編號:NC

甲方購置乙方廚房裝置,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簽訂合同如下:

一、合同總價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總價包括裝置成本、包裝、運輸、上下力、安裝除錯、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規費以及所有風險。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起預付總合同款的%,除錯驗收完畢後一週內支付合同款的%。

二、裝置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及技術規範要求:裝置銷售合同範本1、裝置清單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單列明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技術引數等為甲方製作廚房裝置。

3、乙方製作的廚房裝置用料必須按合同中規定的規格、產地質量、技術標準等製作。

三、運輸: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將甲方訂購的廚房裝置運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負責卸貨及就位。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地的規章制度,並與施工單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確保工程進度及質量。

四、供貨質量、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1、供貨質量:

(1)乙方提供的裝置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環保標準,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認證標準以及甲方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為約定標準。

(2)乙方提供的裝置(含零配件、隨機工具等)必須是全新的,表面和內部均無瑕疵的原廠正品。

(3)所供裝置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並承擔所有費用。

2、交貨時間:

3、交貨地點:

五、安裝除錯:

1、甲方委託乙方對定製的廚具及訂購配套裝置進行安裝除錯,費用含在合同總價內,不另計費用。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要求將裝置進行安裝、除錯,乙方須保證將優質全新的產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須派負責人(技術人員)對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廚房裝置進行規格、型號和質量進行初步驗

收,初驗合格後,乙方開始安裝。

4、乙方的安裝除錯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工程驗收:

(1)甲方在乙方產品安裝、除錯結束後五日內,必須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如有異議須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2)乙方必須在五日內作出書面應答,逾期視為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七、雙方責任:

1、供方的責任:

(1)從裝置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須安排壹名技術全面的工程人員,進駐甲方現場壹周,負責廚房裝置除錯及保養,以保證裝置達到的執行狀況,乙方駐甲方現場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逾期交貨的,按合同總價的5%每天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維護的條件下,產品保修十二個月(從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易損件及人為造成的損壞不屬保修範圍。

(4)在質保期內發生的損壞,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通知後,必須在12小時內趕到維修現場進行維修,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證長期為甲方優惠供應零配件及易損件,協助甲方維護好該裝置。

6)如乙方提供的'產品規格、質量、材料未達到合同要求,影響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權力。

2、需方的責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裝過程中,提出的關於影響安裝的問題,需要需方解決的,需方應在24小時內給予答覆、並提出解決方法。

(2)需方必須按供方提供的水、電、氣位接駁圖將管線接駁口預留在離裝置壹米範圍之內。

八、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轄區內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20203

總合同號:字第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儲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20204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1、合同概況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買方同意向賣方購買同時賣方同意授予買方以下裝置(以下裝置器械均簡稱裝置)

裝置名稱 規格型號 品牌 原產地 數量 單位 報價

成交金額

合計成交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整(RMB)

本合同若有詳細的雙方簽字的配置清單,請詳見附件,醫療產品購銷合同範本大全。

2. 裝置的交付期

乙方在合同生效的____天內向甲方交付上述裝置,逾期將按照第7條規定執行。

3. 裝置運輸、安裝和驗收

3.1乙方確保裝置安全無損地運抵甲方指定現場,並承擔裝置的運費、保險費等費用,裝卸費由____乙方___承擔。

3.2甲乙雙方對裝置進行開箱清點檢查驗收,如果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在______天內,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3.3裝置到貨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天內安裝除錯完成。

3.4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合同的技術標準(見附件)進行技術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在甲方《驗收合格單》上簽字確認。

4.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_內先以____方式預付貨款_____%計_______;安裝除錯驗收合格正常使用後以______方式付貨款的______%計_______,在 兩個月後、三個月內 付清。

5.伴隨服務

5.1乙方應提供裝置的技術檔案,包括相應的圖紙、操作手冊、維護手冊、質量保證檔案、服務指南等,這些檔案應隨同裝置一起發運至甲方。

5.2乙方還應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裝置的現場安裝和除錯

提供裝置安裝和維修所需的專用工具和輔助材料

乙方應派專業技術人員在專案現場對甲方使用人員進行培訓或指導,在使用一段時間後可根據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訓計劃。

6.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6.1乙方應保證所供裝置是在__________(年月)後生產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製造廠標準及合同技術標準要求,合同範本《醫療產品購銷合同範本大全》。如果裝置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裝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7天內負責採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裝置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6.2乙方應提供保修期_______月,保修期的期限應以甲乙雙方的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免費更換零配件及工時費。乙方在保修期內應確保開機率為95%以上,如達不到此要求,即相應延長保修期。

6.3報修響應時間_______小時,到場時間_________小時(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

6.4保修期滿後,人工費為單次故障不高於______元,年度定期預防性維護保養次數,不少於_______次。

6.5乙方負責裝置的終身維修並應繼續提供優質的服務,儲備足夠的零配件備庫,保修期滿後,以__________的優惠價供應維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應應由雙方另設協議決定。

7.索賠條款

7.1 如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檢驗確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買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要求賣方進行補救:

7.1.1同意買方退貨,並將全額貨款償還買方,並負擔因退貨而發生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

7.1.2按照貨物的疵劣程度、損壞的範圍和買方所遭受的損失,將貨物貶值。

7.1.3調換有瑕疵的貨物,換貨必須全新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賣方並負責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買方的一切直接損失。

7.2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甲方應從貨款中扣除誤期賠償費而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辦法,延期交貨和延期服務的賠償費均按每週遲交儀器的合同價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五(5%)一週按7天計算,不足7天按一週計算。一旦達到誤期賠償的最高限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3乙方應保證甲方和使用單位在使用該裝置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產權的起訴。

8.爭端的解決

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9.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中文書就,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應。

10.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配置清單 裝置的配置清單

10.2技術標準 投標檔案的技術響應 裝置技術說明

11.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2020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與乙方下列物品的買賣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貳佰零肆萬玖仟陸佰元整(小寫:¥2049600.00元)

二、產品的質量標準:

按乙方產品出廠檢驗標準執行。

三、供貨方式:

一次性或分批供貨,甲方每批訂貨應提前一週以書面訂單形式將所需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通知乙方,按乙方確認後的數量和交貨日期履行。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運費承擔: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地址:指定地點有變更請及時通知乙方。

2、運費由( 乙方 )方承擔。

五、包裝要求:

按照乙方公司產品包裝規範予以包裝。

六、產品價格:

因市場情況發生較大變化,乙方需要對產品價格作必要調整時,應由甲、乙雙方 協商確定。

七、產品的驗收:

1. 保證質量,包退包換,若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質量要求,乙方應給予更換,並承擔退貨運費,乙方不承擔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所造成的產品經濟損失。甲方在收到貨後經過檢測、檢驗,確認質量、數量完全符合要求後方可入庫。如甲方對乙方所發的產品質量有異議,應當在收貨後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並將不合格產品樣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和樣品後,應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異議或未經檢驗使用的,視為乙方交付的產品質量符合約定的質量要求。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

1,付款方式:電匯、現金。

2,付款期限及條件:甲方單月月結款應在次月10日前將全部貨款結清。

3,乙方收款賬號為:

賬戶名稱:

賬 號:

開戶銀行: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一方違約,應向非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

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若本合同附有技術協議的,該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以及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傳真(對帳單、訂單、往來信函),均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名稱:(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單位名稱: (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20206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願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選擇訂單或傳真訂購方式,乙方應向甲方免費提供產品的送貨及售後退換等服務。

二、價格條款

1、乙方應根據報價單(標書)價格提供產品給甲方,按照報價單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採購量後享受優惠價格執行。

2、每個月結束前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採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價格調整浮動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將計為下一個月(個別產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三、支付方式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結束前 五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發票,經甲方核實後,按實際貨款付清。

2、甲方可選擇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乙方的貨款,乙方結算人員需持加蓋乙方公章的結算委託書進行結算,甲方在未確認上門收款人員身份之前可拒絕付款。

四、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採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2、貨到甲方後,甲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後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註明,對於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規定送貨,甲方有權退貨。

六、合同附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到期後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願提交法律仲裁委員會給予解決。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公司名稱: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20207

甲方(供貨方):

地址(住址):

聯絡電話: 傳真:

主要負責人: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碼):

乙方(購貨方):

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主要負責人: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

1、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並蓋章的訂單為準。

2、甲方有新產品推出時,應第一時間推薦給乙方,以便共同創造商機。如乙方確定經營,將按乙方新商品入場程式辦理相關手續。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於保護商業祕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報價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的相對穩定和統一。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價格不得高於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的其他客戶所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

4、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並允許乙方在提價生效前的訂單有效,以舊價進貨。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採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裝之標示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於產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語、保質期、生產期、保質條件等必須有清晰的標示。

3、雙方可在訂單中訂明具體商品的包裝方式標準,乙方可要求在供應乙方的商品貼上貨號、條碼、標籤。商品的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採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 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後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甲方須保證在收到乙方訂單後,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時段,在36小時內將商品送抵乙方配貨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內。如缺貨應在乙方下訂單後6小時內通知乙方,並保證缺貨率不高於10%,否則乙方將考慮和甲方的合作,並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貨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的權利。

6、供貨方式採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7、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影印本,並採用乙方規定的送貨單填寫模式列明送貨的各項商品數量。

8、送貨的運費有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於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採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為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漏罐、漲罐、漲包、穿孔、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

3、甲方同意為乙方更換保質期剩餘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須協助乙方控制好庫存,加快週轉,保證乙方不斷貨。如乙方出現個別情況下的庫存過大或失控,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和退換。

5、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已退貨處理,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並在一個月後銷燬該批商品。

6、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乙雙方在每月 日核對甲方商品的實際銷量。在雙方對單後 天內為甲方結算貨款。

2、保底結算: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結算保底金額。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額超過保底金額 元后按結算期 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3、數期結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後 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4、乙方新店開業所訂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

5、乙方對甲方新入場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

6、乙方支付方式為(a、電匯;b、支票;c、現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給予的現金折扣為:提前10天為1%,提前20天為2%,提前30天為3%.

7、甲方結算時須按乙方關於發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於結算總額▁%的合法增值稅發票,如因甲方提供違法的增值稅發票,致使乙方受到稅務機關的查處或罰款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單方面負責。

8、乙方採購甲方商品超過約定金額一定比例,甲方給予乙方實際採購額的一定比例獎勵折扣,上述獎勵折扣在次年一月份內雙方核對實際購銷金額後,甲方以現金形式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據。

雙方同意年終獎勵不包括平時促銷的獎勵或單品銷售的獎勵。如因甲方的原因(如缺貨、送貨不及時等)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標,按本合同中的最低年終獎勵率計算。

9、乙方保證全年購進雙方指定的商品(另付商品清單),甲方提供▁%的年終獎勵。

九、其他約定

1、甲方須保證在有廠家或經銷商進行商品促銷或銷售獎勵等活動時,在乙方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協助乙方進行相同的活動。

2、甲方應積極參與乙方店內進行的各種促銷活動(另付清單並簽署)。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權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應當繼續供應少交的商品。

2.甲乙雙方簽訂促銷協議,若甲方出現促銷價有效期內延遲交貨或交貨數量短少甚至不交貨的情況,應向乙方賠償 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4.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提供假冒偽劣、變質、變味的產品,導致乙方遭受相關政府部門或引致乙方顧客的投訴,乙方有權退貨,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甲方賠償乙方商譽損失的權利。

5.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如果高於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其它客戶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乙方有權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貨款,甲方應當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貨款兩倍的違約金,如果甲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還應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如果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因所有權有爭議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智慧財產權,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中山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在合同所列附件齊全,並甲方為單位時,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為自然人時,自然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手指模、公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關促銷補充合約:

專案明細促銷費用備註

促銷次數/年

天數/次數每次促銷的天數

折扣%

免費商品

贈品價值人民幣

海報贊助費/檔人民幣▁ /檔期

特別年節新年人民幣▁ /店

春節人民幣▁ /店

勞動節人民幣▁ /店

國慶人民幣▁ /店

中秋節人民幣▁ /店

贊助公司慶典贊助費人民幣▁ /次

開業贊助費人民幣▁ /店

店慶贊助費人民幣▁ /店

燈箱廣告費人民幣▁ /個

代表簽名: 公章:

供應商簽名及蓋章供應商簽名: 供應商公章:

以上促銷補充合約可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另行協商後再簽訂。

甲方: 乙方:

主要負責人: 主要負責人:

(簽章) (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2020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條、序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檔案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銅川耀州家屬樓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二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表面處理、顏色、數量、單價、

總價款

名稱厚度規格表面顏色顏色單價面積

總價

合同總金額:小寫: 元(人民幣)大寫:

按照實際送貨面積為準。

第三條、質量標準及要求

3.1產品質量標準以企業Q/20665434-102-20xx為準

3.2鋁板以國標GB/3194-1998執行,表面塗層按YS/429.2-20xx執行。

第四條、交貨地點:西安

4.1甲方指定收貨人員及聯絡方式 該收貨人有權代表甲方辦理合同有關事宜。

乙方指定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若任何一方聯絡人員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

對方。

第五條、交貨時間

5.1甲方支付的定金到達乙方指定賬戶,經甲方代表在

加工圖紙檔案上簽字確認後,乙方所供第一批貨物於 一個工作日內交貨。

5.2因甲方未按時付款而造成乙方發貨延遲的,乙方交貨時間順延,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5.3因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更改設計的,乙方發貨時間順延,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運輸方式及費用,雙方約定由乙方負擔費用。

第七條、產品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7.1產品達到指定地點交貨時,清點交貨清單與收穫數量是否相等。

7.2產品規格和表面處理是否與合同相符。

7.3甲方接受貨物三日內未向乙方提出異議,則視為該批產品為合格產品。

第八條、乙方歲產品配送的資料及配件。

8.1資料:合格證、發貨清單、檢驗報告。

第九條、產品數量的最終計算方式。

9.1產品面積按鋁板展開面積計算(以送貨面積為準)。

第十條、貨款結算方式與期限。

1、本合同簽訂當日,甲方即按本合同總金額支付產品定金 元(大寫)( )貨到工地付80%即 元(大寫)( ),剩餘安裝完工後一個月內付清。

第十一條、甲方責任

11.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貨款,如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付款,則每拖延一天應按合同總金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2甲方應及時提供經其書面確認的加工圖紙及技術檔案給乙方,若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加工圖紙及技術檔案,甲方代表須在圖紙檔案上簽字認可,若不及時提供則交貨期順延。

11.3如果甲方的圖紙檔案是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快遞,則乙方視為甲方簽字認可,甲方對此放棄抗辯權。

第十二條、乙方責任

12.1乙方應按合同的要求及時組織產品的生活從那和供應,若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交貨則每拖延一天支付總金額的0.5%違約金給甲方。

12.2產品生產及發運按甲方書面要求順序組織。

12.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導致乙方交貨延遲的,甲方須在事故發生後72小時內,向甲方提供由事故發生地的權威部門出具有效證明檔案,則交貨期順延,否則乙方仍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和法規,凡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並經委託代表人簽字,並且定金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20209

供方:

需方:

經友好協商,供方需方提供《數字化物業管理資訊系統》(單機精英版),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 供貨:供方必須在需方合同簽定之日起兩天內將《數字化物業管理資訊系統》(單機精英版)所包括的應用軟體產品(650M光碟為介質)運輸至需方指定地點。

二、 安裝:供方負責為需方安裝《數字化物業管理資訊系統》(單機精英版)的一切相關軟體。供方必須保證提供的應用軟體產品能正常、安全、穩定地執行,而且必須提供該應用軟體產品所有的操作手冊以及使用說明書等所有相關資料。安裝工作應運抵後即時完成。

三、 除錯:供方在對《數字化物業管理資訊系統》(單機精英版)的安裝工作結束後,必須立即開始對該應用軟體產品進行除錯並協助需方進行初始化工作,除錯工作所需的裝置由供方自行解決,供方在需方工作現場對本次合同所提供的應用軟體產品進行除錯時,需方應儘量配合供方的工作並提供方便。除錯的內容包括系統的可操作性、可使用性。

四、 培訓:供方在應用軟體產品除錯工作完成後即開始進行培訓工作。培訓工作的地點可有供需雙方協商,原則上一般設在需方的工作場所。供方將為需方提供一次免費培訓,若需方需要供方繼續提供培訓服務,則需向供方現場即時支付100元人民幣/課次的培訓費。

五、 維護:在《數字化物業管理資訊系統》(單機精英版)合格驗收之日起,供方必須對該應用軟體產品提供終身電話技術支援以及三個月內兩次上門的免費維護。供方在接到需方的上門維護通知後,若無特殊情況必須在24小時內趕到現場維護。超出約定維護期後,需方若需要上門維護,須按照每次50元人民幣的規定即時向上門維護人員支付維護費用。

六、 版權:供方必須保證提供給需方的《數字化物業管理資訊系統》(單機精英版)是供方擁有獨立版權的正版軟體,該系統的版權以及相關智慧財產權完全歸屬供方,使用權屬需方。未經供方許可,需方不得出售和轉讓該系統,並且不得在本合同範圍以外的其他地方使用該系統,也不得翻製出版隨附的“使用者手冊”等相關資料。供方如發現需方發生了上述行為,供方有權對需方提出索賠。

七、 結算:本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00),需方支付的方式為人民幣現金或支票。需方須在供方將貨物送抵上門時即一次性支付給供方本合同的全部合同款項。

八、 其他:

1、 違約責任:

因供方原因造成《數字化物業管理資訊系統》(單機精英版)不能正常執行或其他不符合該合同的約定事項,一切責任由供方承擔。

需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執行合同款項,否則供方有權收回產品的使用權並停止相應服務。需方在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按照供方提供的操作規程進行日常操作,如因操作不當或疏忽造成工作資料丟失等責任事故,供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仲裁委會員申請仲裁或向沙坪壩區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由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地址: 地 址:

負 責 人(簽字): 負 責 人(簽字):

經 辦 人(簽字): 經 辦 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籤 訂 時 間: 籤 訂 時 間: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202010

甲方:

乙方:

1、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欲購買乙方生產的 型 數量 臺,購買價格 元。

運輸方式 。

2、甲方確認產品無誤後,方能將購貨款匯到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太平洋卡上,乙方開戶行:

帳號:

銀行太平洋卡號: 持卡人:

農行卡號: 持卡人:

3、乙方應該將檢驗合格的產品及時、準確地提交給甲方,並遵守對使用者的售後服務承諾(該條款詳見《質量保證書》),甲方應及時將所需貨款匯至乙方指定的帳號上。

4、運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由乙方負責,甲方承諾不將該產品用於非法的盜版活動。

5、本合同需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

6、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順利實施,如出現問題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工商管理部門或法院提起訴訟,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7、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國家相關法律為準。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