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房屋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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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熱】房屋買賣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時,支付定金小寫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五、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支付定金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即小寫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該房產將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信、使用;無欠帳。

八、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九、將會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條款: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印)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印)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身份證號:_______

電話: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電話: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2

賣方 :____ 姓名:__國籍:____ :______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聯絡電話: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國籍:____電話:____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__

買方 :____ 姓名:__國籍:____ :______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聯絡電話: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國籍:____電話:____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 坐落於____;位於第______層,共______ ,房屋結構為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用途為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 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 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 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 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 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

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籤於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3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公證手續,待房產公證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七、甲方應在公證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八、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_元罰金,逾期______日視為毀約。

九、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公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4

原告***,男,漢族,生於1957年9月7日,住濟南市歷*******1號**樓**單元****號,身份證號:************,電話:*************。

原告*****,女,漢族,生於1957年4月9號。住濟南市歷*******號**號樓**單元***號,身份證號:**************。

被告山東**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濟陽分公司,住所地濟南市經五路小*****號,電話:0531-********。

負責人:王振宇

被告山東**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濟南市經五路小緯四路46號,電話:0531-********。

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一、確認原告***、***與被告山東**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濟陽分公司簽訂房屋買賣的合同無效。

二、要求被告返還購房款298491元及利息(以購房款298491元為基數,自付款之日起至起訴之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三、本案訴訟費及其他與訴訟有關的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與理由

被告山東**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濟陽分公司系被告山東**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分公司。20xx年5月14日,原告***、***與被告山東**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濟陽分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編號:********),合同約定:兩原告購買被告山東**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濟陽分公司將要建設的商品房(房屋面積共約122.27平方米,車庫約20平方米),房屋總價款為*****元,兩被告應於20xx年5月14日向被告山東**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濟陽分公司支付首期購房款161098元,剩餘房款由兩被告辦理銀行按揭,被告應於20xx年5月1日將房屋交付原告使用。原告方依據合同履行了付款義務,但是被告方山東**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濟陽分公司卻遲遲不履行合同,並以各種理由推辭。

後經兩原告調查得知:被告山東**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濟陽分公司所預售給兩原告的商品房至今未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並且房屋至今也未建成。被告山東**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濟陽分公司的欺詐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望貴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判如所訴!

此致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5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配偶: 身份證號碼: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青島市市北區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一次性付清,附收款收據)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廳,所在____層(共____層),室號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系 村委在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由甲方於 年付款購得。該房有/無儲藏室,面積:平方米。該房現尚無房地產所有權證。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四、本協議簽訂時,該房屋尚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本協議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甲方將房屋以現狀交接給乙方,乙方已對該房屋的現狀有充分的瞭解。甲方應同時將該房屋的購房合同、付款收據、契稅單據、房產證等有關該房屋的手續交付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或政府行為、法律法規規定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無效,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七、如因該房屋被拆遷或徵用,因該房屋所獲得的任何補償由乙方獲得,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甲方不能以戶口在該房屋而要求分得任何補償。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配偶:

乙方:

日期:年月日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房屋買賣合同6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下:

出售人:姓 名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房屋產權共有人:姓 名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姓 名戶口所在地:

買房人:蘇建華 身份證號碼:5111xxxxxxxx 戶口所在地:四川省仁壽縣清水鎮郭家巷38號附11號

經出售人與買房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售人所賣房屋的基本情況:出售人房屋位於雙流縣勝利鎮 村 社,其房屋面積 。 配有房屋前的壩子、水井、自來水、電源及線路、光纖、圍牆機圍牆內的所有配套設施。

第二: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時一併出售起房屋的所以配套設施,以房屋滴水和圍牆基礎為界。

第三條:買賣房屋及配套設施的價格及付款方式:經雙方協商其總價為1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款。

第四條:如遇政府徵地、房屋拆遷安置的情況下,買房人同意將所買房屋中的150m2用於出售房屋方安置抵扣面積或買房人用其他方式確保安置能夠實現,在拆遷補償時出售方享受本社人均附著物、林園補

第五條:在買房人一次性支付買房款後,房屋及配套設施歸買房人所有,買房人享有改造、永久使用、出讓的權力。

第六條:交接:出售人在收到買房人全部付款壹拾捌萬元以後,當面辦理交接手續,出售人將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產權證、在本社法人代表(社長)的見證下交接證件。並將房屋交給買房人。今後出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房等。

第七條:關於產權登記:如果有條件變更房產證時,在確保合同內出售人利益的前提下,出售人負責協調辦理村社手續並配合買房人變更房屋產權證書。

第八條:違約責任:買賣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買房人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如不確保出售人合同內的利益,無條件退還房屋及證書;賣房人在今後如不按合同內容執行,按照改造後房屋及設施總價價值的三倍賠償買房人的經濟損失,及其間接經濟損失。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買房人、見證人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7

出售方: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

居間方(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通過____________居間介紹,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產權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1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號為:住房權證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座落:____________。

(三)房地產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四)隨該房地產同時轉讓的裝置及裝飾情況見本合同附件一。

(五)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交房、租賃、戶口等其他關係)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條甲方保證該房地產權屬無爭議,在將房地產出售前,已經與其配偶及房地產權證內的權利人協商一致,若出售後配偶再提出異議的,由權利人承擔法律責任,並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置、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三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淨收價),小寫:(¥________)。(若與到產權處和地稅局申報的過戶價格有衝突的,以本合同協定的價格為實際成交價格)。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給乙方。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時間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約定明確,甲方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對房屋及其裝飾、裝置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雙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甲、乙雙方確認,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委託________________向________房屋管理局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若遇特殊原因延長10個工作日),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拖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若到期未前來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按定金協議上的違約條款處理。

第八條上述房地產交易產生的相關稅費、中介服務費、水、電、燃氣、通訊費等與該房地產交易相關的其他費用的承擔和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三約定支付。

第九條若乙方採取貸款方式購買該房地產,甲乙雙方有義務配合丙方為乙方辦理貸款手續,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和銀行徵信符合貸款條件,如因乙方資料不屬實或銀行徵信不符合貸款條件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應使用現金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因產權人甲方有事不能親自到場簽署該協議,由代理人周湘葉代為簽署該協議,代理人簽署的條款甲方均予認可。本合同附件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條款為準。若本合同相關條款與到產權處和地稅局簽訂的合同有衝突的,以本合同相關條款為準。

第十一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電話: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電話: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

置業顧問:________電話: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8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及其原則

合同的形式,是指作為合同內容的合意的外觀方法或者手段。簡言之,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當事人合意的外在形式。《民法通則》第56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這是法律關於合同形式的一般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合同形式包括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形式的選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合同當事人協商確定。合同形式自由是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最高法院民法研究室認為,我國《合同法》與世界各國合同的通例相一致,對合同形式採取了從寬態度,儘可能促成合同成立,儘可能促成合同有效,儘可能減少因為合同形式的缺陷而導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無效的現象。

二、書面形式是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定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型別: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型別,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字,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字,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字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字。但在正式合同文字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字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檔案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並不限於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並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無疑排除了以“資料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三、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的認定

由於法律法規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故,一般情況下,不應認定買賣雙方以口頭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買賣合同。認定口頭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買賣合同,必須具備合同法規定的合同實際履行條件。《合同法》第36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7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根據上述規定,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或書面合同形式存在重大缺陷的,只要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即可認定合同成立。如買方已支付大部分(50%以上)購房款,賣方接收,主張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須證明付款用途為購房,且房屋具體位置確定。如賣方已交付房屋,買方接收,主張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須證明房屋係為買賣目的所交付,且房屋價款能夠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條規定:“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訂立合同,但從雙方從事的民事行為能夠推定雙方有訂立合同意願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訂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該條司法解釋明確了《合同法》第10條規定的“其他形式”,即指以雙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成立,亦稱默示合同。《合同法》第36條、第37條規定的合同成立形式,指的就是“其他形式”。

四、應當認定本案爭議房屋買賣合同成立

有觀點認為,本案雙方當事人簽訂的認購書並未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未成立。筆者認為,此觀點不能成立,應當認定甲、乙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理由如下:

(一)“認購書”已經具備本約性質,不應認定為預約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只能針對預約合同適用。本案中,甲、乙雙方簽訂的協議雖名為“認購書”,但約定內容並不限於對將來進行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而是對有關房屋買賣事項的作出了具體明確的約定,如房屋價款確定,付款期限明確,且約定全部購房款應在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之前付清等。“認購書”不再屬於預約合同,而是具備了本約合同的性質。協議中雖約定應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文字,但係為辦理合同備案及產權轉移登記所需。這種情況下,應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已經成立,不應適用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的規定。

(二)甲方已經付清了全部購房款,實際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乙方已經接收,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不成立,既違背合同法關於合同成立的相關規定,也不符合維護交易安全的司法原則。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對預約合同的內容要求較為嚴格,但對實際履行條件規定較為寬鬆,即“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對履行義務的程度未作要求。而本案中,乙於約定期限屆滿次日付清全部購房款,雖不符合約定,但甲已經接受,視為雙方以實際履行變更原合同約定。乙付清全部購房款,甲接收並出具發票,理應屬於“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一方接受”。即使甲、乙雙方並未簽訂認購書,根據《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也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認定房屋買賣合同不成立,導致乙完全履行了合同義務卻無法實現合同目的,只能要求乙方返還購房款,其權益必然受損,既不符合公平原則,也不利於維護交易安全。

房屋買賣合同9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及家庭所有人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互相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室房屋和地下停車位(地下停車位_________—_________)、庫房出賣給乙方,其中房屋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價格:雙方約定該房的總價為大寫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元整(¥_________)。乙方已付清了定金貳萬元(¥_________),乙方將剩餘伍拾玖萬伍仟元整(¥__________________)夫妻雙方將房屋網籤合同簽字後一次性付給甲方。

三、此房屋為裝修房屋拎包入住室,房屋內現有電視櫃、滾筒洗衣機、茶几等設施裝置一併賣與乙方。

四、付款方式:一次性全額付清房款(定金_________元),以收據為證。

五、其他約定:

1、甲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將房屋鑰匙(把),購房協議,購房及入網繳費的所有原始票據,預繳費卡(水、電、天然氣、有線電視、供暖)等全部交付乙方。房屋在籤合同之日前的所有產生的費用甲方一次性繳清(其中物業費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水、電、天然氣、有線電視、供暖等以本協議簽訂時實際餘額為準。)

2、乙方在辦理產權過戶或登記時甲方必須積極配合,無任何條件給乙方提供身份證、戶口證明及婚姻證明等,並簽字、壓印。如不配合或提出其他要求,則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以後辦理產權過戶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3、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債權抵押和他項權利設定或其它糾紛,房屋產權永久性歸乙方所有。

4、乙方應在雙方辦理房屋網籤變更手續完畢當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剩餘房款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乙方延誤支付剩餘房款,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乙方依法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辦理房屋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續,簽訂購房合同,過戶手續過程中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隨時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網籤變更手續。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附件:

1、甲、乙雙方夫妻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影印件;

2、甲方的購房協議書原件(如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齊應全部交付給乙方)。

3、甲方提供所有原始購房票據原件。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夫妻雙方):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夫妻雙方):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10

賣方:______ (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座落在 __擁有的住宅房產,建築面積為165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3667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605000元整(大寫: 陸拾萬零伍仟元整)。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305000元整(大寫:叄拾萬零伍仟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300000元整(大寫:叄拾萬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首付房款之日起5天內將交易的房產交付給乙方暫時裝修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水、電、氣等費用結清。如果銀行尾款在簽定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未付清,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暫時保管,等付清尾款後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房屋由甲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及所需繳納的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5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5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x的房屋出售給乙方,其房屋建築面積為xxm2,(安房權證縣房臨字第xx號),土地面積為xxm2,(國用( )第xx號)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本宗房屋及土地總價格為人民幣:叄拾萬元整.

二、甲方保證本宗房屋及土地系甲方合法的個人私有財產,並已取得房管局、國土局的一切合法手續。

三、甲方保證本宗房屋及土地與其它單位和個人無任何經濟及其它法律問題糾紛,如今發生一切糾紛概由甲方自行解決,乙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四、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房屋及土地的過戶手續。.

五、本合同一經簽字,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和終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12

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認購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認購甲方商品房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認購標的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認購的商品房為甲方開發的位於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商品房)該商品房的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局測繪中心最終測繪面積為準。

二、認購標的的價款 該商品房按照建築面積計價,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三、認購款 乙方於本認購書籤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認購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該商鋪屬一次性付清款項,出賣人和買受人無任何爭議。且在簽訂本協議時表示甲方已收到該款項。 甲方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簽約通知次日起____日內,到銷售現場與甲方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協商一致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 甲方應在取得預售許可證____日內通知到乙方,因甲方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到乙方,因此產生的不利於乙方的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在上述約定的期限內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自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超過____日的,本認購書自行解除。甲方應當在本認購書解除次日起____日內將已收取的認購款返還給乙方,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及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乙方已交納的認購款抵作該商品房的購房款,無須再補購房款。

四、其他約定 在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變更認購人的,甲方應積極配合。 買受人已一次性交清購房款,甲方不得將此房進行調換,同樣甲方不得將此房另出售給其他人,否則將作為違約處理。

五、附則 本認購書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認購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認購書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後本認購書自行終止。本認購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13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買賣事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狀況:甲方自願將座落於祁東縣洪橋鎮瀟湘路東側香竹小區8號樓住房 五 樓,自然層 五 樓,上樓的 左 邊建築面積為162.02 m2出售給乙方,房號為 號樓 ,房產證編號 。房屋地址、編號、房屋面積等房屋狀況以房產證描述 為準。

二、 甲、乙雙方協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為:肆 拾 伍 萬 貳 仟 捌 佰圓整。

三、 預交定金: / 年 / 月 / 日預交金 / 萬元,並定於 / 年 / 月 / 日雙方來籤正式合同,如哪一方不來,就算哪一方違約,按本協議第七條責任處理,如乙方沒有違約,則定金抵作為購房款。

四、 付款、交房時間及方式:

㈠、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首付叄拾萬元整於20xx年9月29號之前轉賬於甲方提供的賬號: 。

㈡、第二部分房款壹拾萬零貳仟捌佰元整(¥:102800元)在交完辦理房產證過戶資料後付清。

㈢、剩下伍萬元整房款加包辦房產證、地產證叄萬貳仟元整(包括辦理車庫過戶)等過戶成功到乙方名下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在收到首付叄拾萬元後應把房子鑰匙交給乙方。

五、 甲方保證乙方所購上述房屋產權清楚,無重複交易、抵押、查封,售後若發生與甲方售前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 過戶方法:甲方提供所有必需的房產過戶資料,陪乙方一起把甲方購 瀟湘路東側香竹小區8號樓住房 五 樓,自然層 五 樓過戶到乙方名下,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必須在20xx年 月 日前將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否則乙方有權扣除部分房產過戶費用。

七、 違約責任:第一批購房款自支付後,如乙方中途悔約不買,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已交的購房金;如甲方悔約不賣或賣給他人,按所收到乙方的購房款定金雙倍返回給乙方。

八、 買賣雙方的介紹費按中介所規定或事先講好的金額在賣方收取買方定金或第一批房款時,兩方都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中介費,不得拖欠。甲方中介費: 乙方中介費:

九、 中介人有責任對賣方的情況真實性負責,若賣方情況不真實

以上協議兩無異言,空口無憑,立字為據。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電話:

乙方: (簽字) 電話:

中介人:(簽字) 電話:

簽約日期:

房屋買賣合同14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賓縣賓州鎮 區內獨立一二樓(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 上述房屋的出售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付款方式為現金交付,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交付甲方。

第四條 因甲方交房前需要搬家,乙方給甲方一個月的時間,甲方必須在20xx年1月 日將房騰出並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因該房尚未辦理產權證,故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必須把此房的原買賣合同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將來房產證及土地證發放後甲方必須積極辦理,以及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遇徵用、開發、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 上述住宅的交易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將房及產證交給乙方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也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後,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房屋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承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的違約責任;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

(三)違約方承擔房價款20%的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交給乙方住房時須住房保持完好,並結清在此之前所發生的水電暖物業等所有費用。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15

賣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特別授權):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公平、合理、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下列房屋出售給乙方所有,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車庫一個。

二、甲、乙雙方協議房價為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自簽訂合同後,乙方付給甲方______________元整,餘款付清交房。

四、訪房屋為聯建房,暫未分戶辦理房產證及相關證件,在政府出臺允許可(轉)辦房產證時,甲方應供一切資料,土地產權戶主簽好字,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產權手續,辦理房產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

五、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任何糾紛、抵押債務,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六、今後該房屋被拆遷或擴建,給予該樓的補償及賠償款都歸乙方所有,房屋內有水錶、電錶,甲方給乙方接通好,開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准許乙方屋頂安裝太陽能。

七、在甲方未為乙方辦理好該房屋的產權及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手續前,甲方無權就該房屋權屬主張任何權利。

八、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 。

九、合同簽訂後,雙方共守信譽,不得反悔。其它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自覺執行,不得違反。如有違約引起的糾紛,本代理人應出庭作證。

十、三合同_______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代理人保留_______份,本合同雙方簽字、蓋手印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