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委託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託合同 篇1
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專利 一事,經雙方協商,自願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為甲方辦理上列專案。
2、乙方必須盡職盡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接到甲方全部資料和費用之後及時地辦理委託事項;如果按甲方提供的聯絡方式乙方無法及時與甲方聯絡,甲方將承擔由此帶來的全部後果。
3、甲方必須真實地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或實物),乙方對甲方的技術(或實物)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在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4、如果乙方無故中止履行合同,需將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在乙方已啟動代理後,甲方提出終止履行合同時,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5、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是:全權代辦上述 事宜,乙方在貳周內完成,並交甲方;時間為費用到帳日起。
6、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工本費 元,代理繪圖費 元,代繳申請費 元,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7、乙方代甲方辦理提交申請檔案及代繳費用後,十個工作日之內將有關檔案、收據郵寄給甲方或者通知甲方自取。
8、本合同有效期是自簽字之日起至本項代理事宜辦理結束止,所委託事宜的結論以國家有關部門的決定為準。
9、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以給予補充。
10、本合同共十款,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設計方(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有關委託設計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設計使用在_________商品的商標一套(包括中,英文名稱和圖形),商標設計稿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定稿。商標要求美觀,實用,並能夠核准註冊。
二、甲方支付給乙方設計費________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預付乙方_____%,商標定稿後_____日內支付另_____%。
三、甲方商標定稿後,委託乙方代理註冊申請。註冊申請費用由甲方承擔,查詢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商標若未能註冊成功,乙方免費再為甲方重新設計,並免費為甲方代理註冊申請(規費仍需甲方承擔),直至註冊成功。若商標未能註冊成功,乙方不承擔甲方由於使用該商標造成的損失。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委託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即所有的日常銷售通過乙方來完成,甲方不得擅自銷售)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工作內容
乙方負責甲方開發的專案(即 )的銷售代理工作,具體工作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之《銷售代理工作清單》。
2、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2.1收費標準
乙方按當月實際銷售額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2.2結算方式
本專案開始銷售後每一個月按照2.1的標準結算一次銷售代理費,結算條件為:甲方已收到一次性付款客戶的首付款或貸款購房客戶完成首付和銀行按揭手續。乙方在每月的30日提供銷售明細及代理費結算表給甲方確認,甲方確認後於次月5號前支付當月代理費給乙方。如果甲方拖延付款,每延期一日,則按應付款的萬分之五付罰金。
3、雙方權利及義務
3.1甲方權利及任務
3.1.1甲方應保證委託乙方銷售的專案的合法性。
3.1.2免費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場所和辦公所需的必備電話、看房車輛等辦公裝置,免費提供售樓處、樣板間等銷售中所必備的硬體設施;同時,甲方承擔每月電話費和宣傳單及其它言行宣傳等費用。
3.1.3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費用。
3.1.4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書面建議應及時給予明確答覆。
3.2乙方權利及義務
3.2.1乙方以派專案小組進駐銷售現場的形式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
3.2.2乙方負責督促客戶按購房合同及時向甲方支付購房款及相關款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任何名義向客戶收取費用(包括定金)。
3.2.3在專案達到入住條件時,乙方應協助完成客戶的入住工作。
3.2.4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乙方員工工資、提成、住宿費等,由乙方承擔。
4、工作方式
4.1乙方應每週向甲方提供當週的銷售情況報表,每月向甲方提供當月的銷售情況分析總結,並提交市場分析報告。
4.2甲方與銷售相關的工作人員與乙方專案小組,應每週舉行一次工作例會。
4.3不定期舉行公司級別的工作會議,以及時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
5、違約責任
5.1因各種不可抗力致使本專案無法繼續運作時,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其相應損失,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6、保密
甲乙雙方據此專案所確立的所有合同、協議、往來檔案及相應的技術檔案均屬保密範圍,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允許不得告知第三方。
7、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專案結案手續辦理完畢後終止。
8、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並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銷售代理工作清單
一、銷售體系的建立
1、擬定價格體系
2、擬定認購、銷售程式
3、整理購房合同
4、擬定付款方式
二、銷售組織
1、組織培訓銷售人員
2、擬定開盤方式
3、擬定銷售買點的分析
4、擬定銷售模式
5、制定銷售計劃表
6、不同時期的開盤數量建議
7、擬定價格調整方案
三、銷售執行與管理
1、銷售過程中的日常管理
2、銷售資料的統計與反饋
3、銷售過程中的客戶服務
四、配合廣告代理公司及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1、參與甲方與廣告代理公司的工作例會,提出現場包裝、廣告宣傳及公關活動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
2、協助辦理客戶入住手續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1、針對合同2.2的條款,甲方支付乙方佣金予留5%。待按揭貸款到達甲方賬戶後5日之內,予以結算。
2、乙方工作內容中的擬定價格體系、制定銷售計劃及擬定價格調整方案等,均須在開盤認購前10天,提供給甲方,經核批後方可執行。
3、售房合同統一由甲方管理,約定及補充的條款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由此帶來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對甲方提供的辦公用品裝置等,乙方均需籤認並妥善保管,完成銷售後交還甲方,損失部分由乙方負責。
5、如果因甲方原因無故終止本協議需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果因乙方原因無故終止本協議需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委託合同 篇4
資產委託人(以下稱委託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產管理人(以下稱管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管理人是擁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和證券投資專業人員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在證券行業具有良好的信譽;
委託人願將其自有資產的一部分委託管理人進行資產管理,同時,管理人願意接受委託人的委託。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釋義
(1)委託資產:指委託人具有所有權並依法可以用於國債投資的資產,即本合同第2條所述之資產。
(2)剩餘資產:指委託期限終止時,本合同第5條第1項所確定的資產管理帳戶的餘額所表示的資產。
(3)年收益率:指委託期限終止時,以年度計算的投資收益與期初委託資產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託資產的比率收取的服務費用。
(5)業績獎勵:指管理人根據委託資產的收益情況從委託資產的收益當中按比率提取的獎勵金。
2.委託資產及其評估
(1)委託人願將下列_________項資產交付管理人進行國債投資管理。
a.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稱)_________,(程式碼)_________,(數量大寫)_________。
c.債券:(名稱)_________,(程式碼)_________,(數量大寫)_________。
d.外匯:(幣種)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資產的投資範圍
(1)管理人應根據委託人的投資意願制訂投資方案,徵得委託人同意以後,將委託資產投資於深滬兩市已上市和擬上市的國債品種。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內出現影響或限制管理人進行約定的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雙方應立即對投資意願和投資方案進行協商和修改。
4.資產管理期限
(1)委託人將委託資產委託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資產管理期限,該期限自委託資產到達管理人指定的銀行帳戶且委託人對資產管理賬戶進行有效授權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資產管理期限為12個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條的規定得以延期,則該期限也相應延長。
5.帳戶管理
(1)在資產管理期限內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開立資產管理帳戶:
a.以委託人名義開設國債帳戶和資金帳戶
b.由管理人開設資產管理專戶
(2)委託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應將委託資產劃入前款所確定的帳戶。
(3)管理人對(1)項所確定的帳戶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權,但不擁有除正常交易結算外的資金劃撥權。
6.委託人的宣告與承諾
(1)委託人保證委託資產是委託人的自有資產,資產來源及用途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同時保證委託資產上沒有設定質押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也沒有任何限制性條件妨礙委託人對該項資產的所有權,監控權以及管理人對該項財產的操作權。
(2)委託人將委託資產交付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的行為不違反委託人自身的商務決策程式,是合法,有效的。
(3)委託人保證提供給管理人的一切資料均為完整,準確,合法,沒有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
7.管理人的宣告與承諾
(1)管理人承諾將選派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專業人員負責委託資產的管理工作,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有效的投資運做,遵照誠信原則,盡最大努力,運用科學手段控制市場風險,力爭委託資產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證其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職業道德規範,不挪用委託人的委託資產,不以獲取佣金為目的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8.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有權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資產管理報告及其他必要資訊,隨時查詢瞭解委託資產的操作情況,並監督資產運營狀況。
(2)委託人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取得委託資產清算後的剩餘資產和收益。
(3)委託人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全部地將委託資產交與管理人管理。
(4)委託人應向管理人提供關於自身財務狀況和投資目標的基本檔案資料,並承擔委託資產在委託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風險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5)委託人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方全額支付管理佣金,並承擔在資產管理過程中發生的交易手續費和依法可能對證券交易徵收的有關稅費。
(6)委託人向管理人發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委託人有義務保證該指示或通知上的簽名及印章合法,真實,有效。
9.管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管理人應儲存資產管理操作中的詳細資料,按本合同規定向委託人提供準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和其他必要資訊,接受委託人的查詢;
(2)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資產管理期限屆滿時,管理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第10條的規定收取管理佣金和業績獎勵,並有義務將清算後的所有剩餘資產和收益及時返還委託人。
(3)為保證委託資產的安全,管理人的自營業務,經紀業務與資產管理業務在人員,財務,帳戶上應嚴格分開,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託人按委託資產總額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託資產管理佣金。
(2)當委託資產年收益率超過一定指標時,管理人可以獲得業績獎勵;具體的獎勵方式和辦法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3)管理佣金和業績獎勵由管理人在雙方協商的清算日或資產管理期限屆滿之日從剩餘資產和收益中一次扣劃。
11.委託資產的清算
(1)在資產管理期限屆滿前,雙方可以約定具體的清算日;如無約定,資產管理期限屆滿之日即為清算日。
(2)清算日後的3個工作日內,管理人應在扣劃約定的管理佣金和業績獎勵後,根據委託人的資金劃轉指令將剩餘資產和收益一次劃轉到委託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12.保密事項
委託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諾,對於依據本合同所獲得的所有關於委託人資產狀況,經營狀況,委託資產運作狀況的書面和非書面資料,以及關於管理人的資產管理方案,投資策略和公司經營狀況的書面和非書面資料,雙方均嚴格保密,並責成任何有可能接觸到上述資料的人員保守祕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國家司法機關或證券監管部門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與轉讓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委託人委託資產到達管理人指定帳戶且委託人對資產管理賬戶進行有效授權之日生效。期滿後可續簽。
(2)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就合同是否延期開始協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進行的交易並確定合同延期後的新的投資策略。
(3)雙方經過協商決定延期的,應在合同終止前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對延期事宜加以約定。
(4)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因與現行法律不符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在出現這種情況時,雙方應立即協商,談判修改該條款。
(3)如果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法律環境發生重大變故,電信部門原因造成的通訊中斷,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況,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受到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依據前款規定解除合同的,視同資產管理期限提前屆滿,雙方仍享有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義務,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應按照已履行期間佔約定的資產管理期限的比例計收。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協商確定委託資產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2款的規定辦理清算事宜。
(5)如管理人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暫停或取消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從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則合同自動解除,管理人應將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餘資產和收益返還委託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如剩餘資產少於委託資產本金,則管理人應補償委託人的損失,但該補償以補足委託資產本金並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為限。
15.違約和賠償
(1)除14條(3)(5)規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委託資產5%的違約金,且違約方喪失依據本合同要求投資收益或資產管理佣金的權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條(2)款的規定及時劃轉剩餘資產和收益的,每延滯一天,應向委託方支付相當於委託資產萬分之三的補償金。
(3)如委託資產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託人的書面授權,管理人將沒有義務代表委託人在針對委託資產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式中進行答辯。因代表委託方處理上述爭議事項所產生的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16.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
(2)對由於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附則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後雙方簽署的任何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書面形式申明放棄某項權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或及時行使該權利,並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管理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合同 篇5
編號: 日期: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自願將房屋委託乙方代為租賃及相關服務。具體內容如下:
一、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委託房屋及相關的資信嚴格保密。
二、房屋資訊 房屋名稱 坐落地址
靠近什麼路或主要建築: 附近有何交通:
1. 房齡: 年; 房間數量: 衛生間數量: 總建築面積: 平米;房屋朝向:_____
總層數:_____;電梯 裝修情況:高檔 一般 簡單 地面:
2.電器: 新 一般 包括:
傢俱: 新 一般 包括:
對講門鈴 保安 有線電視 衛星電視 兒童遊樂場 停車場 會所 :
3. 天然氣 暖氣 採暖費: 元 /年; 物業費: 元/月
4. 騰清情況:空房 有人居住 .
5. 月租金(現有設施); 月租金((提供家電
三、甲乙雙方商定的委託期以房屋租出為準。簽訂委託時,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合法有效產權憑證、房主本人的身份證等正本。由代理人簽訂本委託書,應出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房屋產權人的書面授權書。該授權書是本委託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甲方責任: 甲方承諾”房屋資訊”中登記情況和如下條件屬實,如有不實造成一切糾紛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1、 該房屋已經騰空。
2、 該房屋本身及各項附屬設施無欠費、損壞,符合環保要求。
3、 該房屋沒有產權及使用糾紛。該房屋如系共有財產,共有人需全部簽字。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有義務對該房屋進行策劃宣傳,積極尋找承租意向人、介紹房屋並將資訊及時反饋給甲方。
2.安排客戶看房,為外籍客戶提供外文翻譯。
3.提供《租房合同》範本、代表房東與客戶協商合同條款並安排簽約。
4.安排客戶入住。
5.協助房東催促客戶按期支付房租及各項費用。
6.在租賃期內,乙方有義務溝通雙方的意向並協調相關事宜。
六 、服務費及支付
1、在委託期內,如乙方將甲方房屋租出時(簽訂租賃合同,或實際開始履行出租行為時),甲方一次性支付租房合同總金額的1/12給甲方作為服務費。(以一年租期為標準,相當於一個月的房租,不足一年或超過一年以此標準類推計算)
2、甲方與乙方介紹的租房人私自成交,也將視為中介成功,甲方也應按六(1)款規定支付乙方服務費。
3、支付費用日期:甲方應在收到房客首期房租後即將上述服務費支付給乙方。
4、房客提前解除合同,服務費不予退回。但如系房客原因,乙方可協助甲方向房客追究違約責任。
七、簽訂此委託書,不影響房主本人的出租權。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身份證號:產權人姓名:
地址 電話:
委託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_________糾紛提出上訴一案,委託乙方參與相關法律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本所律師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的委託代理人,參與本案的第二審訴訟活動。
第二條 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1.代為提起上訴、代為出庭;
2.接受調解,進行和解;
3.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4.調查、收集與本案有關的證據;
5.代為簽署有關文書;
6.代收有關法律文書。
第三條 律師費用
1.律師費數額:參照上海市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律師費_________元及律師辦案費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於本合同簽定之日付清律師費及律師辦案費。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按時如數支付律師費用及辦案費用;
2.及時向承辦律師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不得提供偽證;
3.如實向承辦律師陳述與案件有關的事實材料;
4.尊重承辦律師提出的法律意見及訴訟策略。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依法辦案;
2.及時向辦案機關提交有關案件的證據材料和法律文書;
3.按時出庭應訴,並有充分的準備;
4.非經甲方特別授權,不得變更或放棄本案的訴訟請求;
5.及時向甲方通報案件的進展情況;
6.甲方依本合同規定支付律師費用及辦案費用後,承辦律師應積極投入本案工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履行甲方之義務,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及辦案費用不予退還;乙方不履行乙方之義務,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及辦案費用應予以退還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委託合同 篇7
甲方(委託人):
地 址: 電話:
證件型別: 編號:
乙方(受託人):
承蒙信任,委託我公司銷售房產,我公司將竭誠為您提供專業的服務。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保障雙方合法權益,在平等自願和城市信用的原則下,雙方達成如下合意:
一、委託出售房產概況:
房產坐落於:廈門市 區 路 的房產,屬於【劃撥】【出讓】性質,產權登記面積 平方米,產權證號: ,(購房合同號 ),甲方保證就上述所作的描述系真實可靠,且甲方對該房產享有合法完全的處分權。
二、乙方義務:
1、代為尋找並提供適合的房產需求資訊;
2、提供諮詢並根據甲方的要求交換資訊,草擬或推薦買賣合同文字;
3、代辦業務:在甲方的要求下,根據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代為甲方辦理上市審批、房產過戶手續等(需另收代辦費)。
4、/平方米,甲方同意在此價格基礎上通過乙方介紹達成意向均可成交,甲方無異議。
三、佣金與費用:
甲、乙雙方確定中介服務佣金數額為甲方所籤《房產買賣協議》標金額的%。代辦業務費為¥ ,【上市審批¥400】【產權過戶¥400】。甲方應在他方簽訂《房產買賣協議》時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所需代辦業務費用。甲方通過乙方服務與他方簽訂房產買賣協議後,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交易無法完成,不影響甲方支付佣金的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本協議期滿6個月內,甲方無論通過何種途徑直接或間接與乙方介紹過的客戶成交,均須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中介服務佣金;
2、甲方委託乙方代辦上市審批、房產過戶手續的,應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證件與資料;
3、非經乙方介紹,甲方通過其他中介組織或自行與他人達成交易的,應立即通知乙方。據此,乙方不應向甲方收取佣金。
五、委託期限:
本協議委託期限為天,自月年月日。
六、協議附件:甲方物業全書證書,賣方資訊登記表。
七、本委託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補充約定: 注:本人理解並同意上述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8
委託開發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專案的委託單位,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專案的受託單位,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專案委託給乙方進行研究開發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從事技術專案的研究開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專案名稱
1.1 本合同的委託開發專案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專案的名稱)
1.2 技術合同的填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技術的委託開發合同。
第二條 標的技術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進行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 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並不存在,而是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專案,這種發明創造的專案,可以是世界上的新專案。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專案,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專案。
2.4 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 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專案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式,比如是屬於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於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 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於以技術報告、檔案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3.1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 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專案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專案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專案應達到的39;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研究開發本專案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完成本專案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並在上述期限內將研究開發計劃提交甲方審閱。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研究開發計劃提出補充、修改意見,乙方應在一個月內補充、修改完成。
3.4 乙方應按照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委託開發技術成果。
3.5 乙方不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 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4.1 甲乙雙方約定本專案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研究開發經費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報酬為:____元人民幣。雙方約定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為使用費和科研補貼的,可以不單列報酬。
4.2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約定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2)支付期限:甲方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4.3 甲方按約定還可以資金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若甲方以試驗裝備、裝置、器材、樣品、專業技術人員和現有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等進行投資的,應明確約定投資內容所涉及的財產所有權歸屬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兩種方式之一結算經費和報酬:
(1)經費實行包乾。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包乾使用的,當合同完成以後經費出現結餘時,結餘的經費歸乙方所有;如果經費不足,不足的.經費由乙方自行解決,並且乙方的報酬包含在研究開發經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當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甲方應當補充不足的經費;當研究開發經費出現結餘時,乙方應將結餘經費如數返還給甲方。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雙方還應約定乙方的報酬金額及支付方式等。
4.5 乙方應當按照預算的經費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精打細算、用到實處和關鍵之處,避免浪費和超支,確保研究開發工作順利而有效地進行。
4.6 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交有關財務報表;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彙報經費支出情況,提交有關財務報表;接受甲方的監督。
4.7 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
第五條 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裝置、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 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部分研究開發經費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 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在研究開發完成後將其移交給甲方:(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 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 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期限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 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 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方式為;(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製、開發;樣品、樣機的試製;成套技術裝置的試製、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
7.1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向乙方提交如下技術資料和原始資料:(甲方掌握的涉及本專案研究開發的技術資料和原始資料)
7.2 委託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3 甲乙雙方根據訂立的委託技術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週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資料、資訊和其他技術祕密的保密範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4 甲乙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8.1 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原則確認風險責任的承擔:
(1) 委託開發專案在現有技術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夠的難度;
(2) 研究開發方是否盡了最大努力,並且該領域專家認為研究開發失敗是否屬於合理的失敗。
8.2 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範圍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8.3 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範圍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8.4 雙方約定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雙方各自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
8.5 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 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 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兩個基本原則確認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1) 精神權利不可侵犯的原則。即技術成果的完成者享有發明權、發現權、科技成果權中的身份權,以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
(2) 經濟權利合理分享的原則。即專利實施權、非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等實施許可、轉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合理分享。
9.2 甲乙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歸甲方所有,也可以約定歸乙方所有,還可以約定歸雙方共有。
9.3 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完成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的,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乙方。但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如下優惠
(1) 甲方在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未獲得批准前,享有對該發明創造成果的權利,但應承擔保密義務。
(2) 甲方在該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後,享有取得該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的權利。
(3) 乙方如要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甲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9.4 委託開發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約定。
9.5 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非專利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的,雙方都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但乙方在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給甲方之前,不得將其轉讓給
第三方使用。
9.6 研究開發成果中的發明權、發現權、取得國家榮譽和獎勵的權利,歸屬於乙方。
第十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完成的委託開發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引數:(委託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引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程序度、技術專案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資料。)
10.2 如果委託開發的技術專案是按照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引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甲方應在本條款中註明國際標準的專案名稱、標準號及釋出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引數完成委託開發合同技術,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該技術成果提交給甲方。甲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接受該技術成果。
10.4 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合同技術完成以後,由雙方委託的技術鑑定部門或組織專家組進行鑑定,也可以約定由甲方單方確認視為通過。但不論是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引數為依據,並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合同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
第十一條 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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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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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乙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甲方應予配合。乙主將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甲方後,甲方認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術指導、協助實施的,乙方應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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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乙方(或甲方)應為甲方(或乙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裝置等方面的配合,並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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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甲方違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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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甲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者報酬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補交應付的報酬,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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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和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和協作事項的,研究開發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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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甲方逾期6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乙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退還給甲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甲方補齊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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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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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乙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兩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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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要求乙方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經甲方催告後,乙方逾期兩個月未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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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乙方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經費,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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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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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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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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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
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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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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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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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從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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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委託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另一方按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並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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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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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於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沒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於技術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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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製開始直至新產品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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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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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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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____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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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效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徵和工業化、商業化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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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採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效能,以提高產品效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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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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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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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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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報酬:是指本專案研究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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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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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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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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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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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技術指標和引數:是指研究開發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資料。
附文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 ____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