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單位計算機的維護服務問題,經充分協商,決定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的內容
甲方自願將本單位的計算機交給乙方維護。乙方提供上門服務。合同期為1年,共需要維護費用¥2500元(RMB)/年。
二、上門服務專案
服務專案描述
1.電腦各類故障檢修 無法啟動,不能進入系統,執行速度減慢,常宕機,電子郵件設定等,作業系統重灌。
2.如需更換配件,則需支付配件的成本費。
三、服務響應時間
甲方報障時請預約時間,承諾從報障時計,響應時間為24小時,具體時間由甲方和乙方約定。上門前乙方進行電話確認。乙方工作時間為 8:30-17:30
下列情況,甲方可以將主機交給上門工程師搬回乙方維護,承諾在48小時內預約送回:
1. 甲方不希望上門工程師在現場操作。
2. 故障情況在現場無法解決。
3. 故障情況解決所需的時間較長而甲方不能相陪。
四、乙方承諾嚴格遵守國家關於私隱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規,絕對保密任何有關甲方的資料。 非乙方過錯.在維修過程中因硬體老化等原因形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 硬體損壞,甲乙雙方協商賠償金額,以該硬體折舊價格為協商基準。但乙方不承擔由於維修造成的間接損失,包括甲方重要的資料、資料丟失等。甲方應當自行備份資料、資料。乙方可以為甲方代 做備份,但不對備份甲方資料、資料的完整性承擔責任。本公司對所做的服務承擔有限責任, 不承擔由服務引起的'間接損失。
五、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況
乙方工程師在甲方計算機進行維護時,甲方應儘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計算機的驅動程式(在有的情況下),乙方工程師需要現場查閱網上資料時,在不涉及甲方網路安全和其它特殊考慮的前提下, 甲方應當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動(如重灌作業系統)時,乙方工程師會詢問甲方有無重要的資料需要備份,甲方應當主動配合。
六、合同的解除
自20xx年03月01日至20xx年03月01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續簽合同,則另籤合同。乙方工程師與甲方發生劇烈衝突,經雙方協商難以調解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和約, 但甲方必須付清已經服務的次數所需的費用。
七、此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負 責 人:
單位蓋章:
負 責 人:
20xx年03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