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租賃期間,承租人在取得了出租人同意的或者出租人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擅自轉租6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承租人轉租出房屋的,為合法轉租。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相關法律規定吧!
概念解讀
房屋在租賃期間,承租人在取得了出租人同意的或者出租人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擅自轉租6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承租人轉租出房屋的.,為合法轉租。
這種情形下雖然為合法轉租,但是如果轉租的租賃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的租賃期限的,超期部分的租賃合同無效。
參考案例
甲將一套房屋出租給乙,約定租期是5年。未經過出租人甲的同意,乙將房屋轉租給了丙。甲在知道乙將房屋轉租給了丙,因一直忙於自己的生意,在知道後的第9個月才向乙提出轉租異議。
在上述案例中,乙雖然將租賃的房屋轉租給丙,沒有經過甲的同意,但是甲在知道乙轉租的事實後9個月才表示異議,乙的轉租符合法律,屬於合法轉租。
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