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借款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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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標的為人民幣和外幣。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借款合同協議,歡迎大家借鑑。

房屋借款合同協議

房屋借款合同協議一

質權人(甲方)_________

出質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權利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

第二條 乙方出質的權利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本質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_________(大寫)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四條 乙方承諾:

(一)以合法享有的權利出質,出質行為真實、合法;

(二)將出質的權利憑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甲方佔有。

第五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出質的權利。若甲方同意乙方處分該權利,乙方應在處分該權利後十日內將所得的價款(酬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作為出質財產存人甲方指定的賬戶。若甲方認為乙方處分出質的權利所得價款(酬金)明顯低於該權利的價值,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六條 乙方出質的有價證券的'兌現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其價款可作為出質財產存入甲方指定賬戶、或提前清償乙方所擔保的債權、或繼續購買債券出質擔保。

第七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不履行債務的,乙方授權甲方兌現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權利,並以所得優先受償。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兌現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權利,並以所得優先受償:

(一)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又無人代其履行債務,或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絕履行償還借款的;

(二)乙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

(三)甲方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時,借款合同項下韻債權未能實現或者未能全部實現;

(四)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借款人與甲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取得乙方書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辦理過出質登記,由乙方按有關規定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合同項下甲方的債權得到足額清償;

(二)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實現了質權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實現了質權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實現了質權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終止時,甲方應在三十日內將質押權利憑證交還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終止時,若甲方以處分質押權利所得價款受償後尚有剩餘的,應在三十日內將其返還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甲方實現質權造成損害的,應向甲方支付借款餘額_________%違約金;如果由於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乙方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一)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的約定;

(二)隱瞞出質的權利存在共有、權屬爭議或其他不利於乙方的情形;

(三)妨礙甲方實現質權。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質押權利憑證移交甲方佔有之日起生效;質押權利依法應辦理出質登記的,本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質權人(蓋章)_________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協議二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做油漆玻璃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油漆玻璃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時間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 )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 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超過六個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