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裝飾合同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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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裝飾合同補充協議有哪些條款呢?下文小編為大家帶來裝修裝飾合同補充協議範本,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

裝修裝飾合同補充協議

篇一:裝修裝飾合同補充協議

本補充協議作為甲乙雙方針對業主的居室所簽訂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該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應按照《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施工。

2、在進行設施、裝置安裝時,應經過甲方確認安裝位置後方可進行。

3、乙方無權擅自更換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材料有義務妥善保管,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乙方應文明施工,工人不得在現場做飯及居住。

4、如乙方已確認並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工程質量出現爭議時,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理為理由,拒絕修理或賠償,對於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經甲方及委託代理人進行檢驗確認後方可使用。

5、乙方在進行水、電路施工時,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合理佈線,經過相同位置的線路應採用同質管材或護套包裹,施工長度按單條管線計算,不分別計算。

6、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如支付工程款時工程量發生變化,應按照變更後的金額重新確定付款額,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應及時到位。

7、乙方承諾在工程驗收20日後,由甲方邀請國家環保檢測機構對甲方標的居室進行室內空氣質量檢測,並提交由該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如檢測結果不合格,由乙方負責改善不合格專案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涉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工程驗收後,如因乙方的原因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完全修復,不能完全修復的,根據質量檢驗證明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9、按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施工過程中如有專案變更,工期順延,需甲乙雙方簽字認可,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10、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時提供居室的水、電路佈置圖及完整施工資料。

備註:雙方應認真遵守本協議約定,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裝修裝飾合同補充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甲方﹑乙方雙方於20xx年3月30日共同簽署了20xx年《裝飾裝修施工總包合同》,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裝飾裝修施工總包合同》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裝飾裝修施工總包合同》中關於合同有效期確定為:20xx年3月30日至2012年3月29日止。雙方如繼續合作,可另行協商續簽合同。另:簽約施工單位以簽訂第一個分包合同日期為準,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若乙方所承接工程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關係。

第二條《裝飾裝修施工總包合同》第八條專用條款中關於履約保證金之相關規定更正為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即為:雙方合作初期的前三個專賣店裝修專案,乙方須以每個專賣店裝修工程總造價的5%款項作為履約保證金交納給甲方,從乙方承接的第四個專賣店裝修專案開始,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履約保證金。該履約保證金用作甲方對乙方的工程工期、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服從甲方統一管理等方面的'約束。乙方在做到以上規定及要求的前提下,且其所承建的工程專案經甲方統一驗收合格後,甲方分兩次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第一次返還時間為乙方簽訂第三個工程分包合同之日後的第180天,甲方退還乙方50%履約保證金;第二次退還履約保證金的時間為雙方合同到期一年後的14天之內,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三條本合同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否則,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協議期滿後終止合作,若雙方願意繼續,可另行簽訂協議。

其它事項說明

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裝飾裝修施工總包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裝飾裝修施工總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協議與《裝飾裝修施工總包合同》及《裝飾裝修施工合同 (分包協議書) 》中相關條款衝突,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篇三:裝修裝飾合同補充協議

業 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合同未盡事宜,經過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補充協議條款。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現行國家施工規範和相應法規進行施工,施工工藝標準執行《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327-2001)、工程驗收標準執行《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01)、環保標準執行《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同時執行《家居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01-43-2003、高階標準執行DBJ/T01-27-2003(建設部110號令),未達到標準的乙方承擔不達標專案的賠償。 2,乙方在合同簽訂前應向甲方提供設計人員和施工人員的名單,特殊工種如電工、水暖工須持相關上崗證書方可上崗施工。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施工人員。施工期間甲方認為乙方施工人員因工藝水平、工作態度、品格等原因,不能勝任本項裝飾工作時,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施工人員。

3,施工期間管理機關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支付或墊付,出入證、開工證費用除外。由於乙方的工作失誤而導致的罰款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甲方指示下發生被管理機關罰款由甲方支付。

4,乙方自行採購的材料須自覺按合同約定進料,對該工地材料質量、施工質量把關,實行自查自檢;甲方提供的裝飾材料到達現場,施工單位經品質、數量驗收後方可使用,一經使用即視為合格,乙方不能以甲方提供材料質量問題推託施工質量問題。

5,乙方所供主材及數量清單:各種板材、水電材料、油漆、膠類、塗料、膩子粉等必須與施工合同中材質品牌約定相符,並在進場時通知甲方進行核實,如甲方不能及時到場,在電話徵求甲方意見後,乙方需在事後補上甲方關於此情況的簽字認定證明。乙方應該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購買憑證(發票或者購物票據或公司統一供貨證明)、環保證明、保修證明、材料來源等相關材料,如果發現乙方提供的材料屬假冒偽劣產品或不符合國家、地方、相關

部委標準、規定的產品,乙方必須及時更換為合同中約定的產品或其他甲方認可的同等價位的合格產品,已經施工使用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發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開工前必須提供工程進度表和甲方採購材料進度表,並嚴格執行。同時乙方必須至少提前5天書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清單,乙方同時須提供大致精確(正、負差值小於 10%)的所需材料的數量,否則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損耗外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乙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負責搬運至樓上施工,搬運等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供的材料進行妥善保管,如發生損壞、丟失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有義務將裝修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及時收集並運送堆放在物業部門指定的場所。 8,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裝置均應用於本工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擅自挪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裝置。乙方無權擅自更換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採取更換、補齊等補救措施。

9,工程進行中,甲方有權對原設計進行改動。在未接到甲方書面申請時乙方無權變動任何設計方案及材料品質。設計方案應包括效果圖、平面圖、天花圖、節點圖、製作尺寸詳圖。凡無以上圖紙的現場製作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其設計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10,水路改造後進行打壓試驗,實驗方法和試驗結果要符合國家標準;如果乙方未能打壓或未安國家標準打壓,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1,在乙方進行電路施工時,應合理佈線,經過相同位置的線路應採用同一管材或護套線包裹。水電路改造的方案均須經甲方簽字認可方可進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願重新修改,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2,乙方須在下列關鍵工序完成後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進場 B、隱蔽工程 C、水路、電路改造及打壓試驗 D、防水工程及蔽水實驗 E、細木工襯底工程 F、面板、實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牆、頂面基礎處理 I、吊頂工程龍骨及面板 J、各部位板塊鋪貼 K、工程中期驗收 L、工程竣工驗收;以上分項工程未經甲方驗收,乙方擅自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損失及質量問題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如甲方不能按時到場,乙方可電話通知,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13,乙方應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盜,嚴格管理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嚴禁在施工現場內吸菸。不得使用與施工無關的大功率電器;乙方施工人員應認真施工,同

時不得使用已安裝好的如炊具、潔具以及其他設施、裝置,並保持居室內的清潔和衛生。如由於施工人員過失,造成甲方設施、裝置、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損壞以及其他任何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全部責任。同時乙方在施工中應加強成品保護,特別是對玻璃制

方承擔。如因乙方成品保護不當引起的損壞,應由乙方負責修補或者賠償。

14,在進行設施、裝置安裝時,應經過甲方確認安裝位置和安裝方式後方可進行。如未經甲方確認,在安裝後發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問題時,乙方應無條件進行整改,並承擔由此而帶來的損失。

15,工程中非甲方意願增加專案或屬設計計算失誤或有意漏項報價的不增加工程款;甲方需增減專案的價格參照合同單項報價執行,合同總價相應隨之增減。專案變更須有文字約定,詳細註明變更數量及價格並經甲方簽字(或雙方約定認可)方可作為結算依據。進行更換窗戶、樓梯踏步、踢腳線鋪裝、開關面板安裝以及協助櫥櫃、門窗、扶手、燈具等相關配套訂製專案及裝置廠家安裝的工作,乙方不得另行收費。

16,保修期間甲方通知乙方需要維修的,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如果是緊急報修則應在4小時內到達現場,如果由於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質量問題而導致報修,在甲方報修以後48小時內仍未能提出解決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決,並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在保修期內,因工程質量問題引發涉及水、電、燃氣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財產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處理,並由乙方事後支付甲方所花費的所有合理費用。保修期內如發現有嚴重變形或修復後影響整體美觀的乙方應承擔更換責任。

17,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工程結算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一套。竣工資料包括:

(1)給排水竣工圖和電氣竣工圖,圖紙應特別標明暗埋或暗敷設管道的位置、尺寸、材質、管徑、線徑等。

(2)工程洽商記錄:在整個過程中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變更內容,必要的應附圖。 (3)工程階段驗收記錄和竣工驗收記錄:主要包括材料進場驗收記錄、水電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構造、骨架的驗收記錄、閉水試驗驗收記錄、竣工驗收記錄。

(4)乙方提供的板材、油漆、塗料、牆襯、各種膠、給水管材、電力管材、電線等材料的產品合格證、質量檢測報告、環保檢測報告、使用說明書、購買憑證(發票或者購物票據或公司統一供貨證明)等。

(5)工程結算單、工程保修單。 (6)其他雙方書面約定的資料。

如乙方竣工資料不齊全或者不能按時提供,甲方有權有暫緩支付結算款。 18,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9,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協議所列條款與合同正文或其他附件所列條款有衝突時,執行本協議條款。

20,本補充條款共3頁,甲乙雙方在每頁右下角小籤後生效,內容有效期至保修期結束。

  業主(甲方): 施工方(乙方):

  日期: 日期:

  注:相關輔材未標註部分均使用國內一線品牌,或相關行業指定品牌(如有線電視訊號線,寬頻光纖等)

  業主(甲方): 施工方(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