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貨物運輸合同
甲方(託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駕駛證編號:
車牌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就貨物運輸等問題 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從月日至本次運輸貨物卸車完成為止。
二、在上述合同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
貨物運輸名稱:
數量:
價值:
運費:
到貨地點:
收貨人:
運輸期限: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 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或收取貨款,在返回後,應將其收取的貨款或收 獲憑證及時交付給甲方。
4、乙方對甲方交付承運的貨物負有安全保護義務,若運輸途中發生貨物被盜、毀損、雨淋等,乙方應 承擔賠償責任。
5、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五、運輸費用運輸完畢一次性結清。
六、由於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雙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未經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牴觸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每份協議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收貨聯絡電話: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汽車零部件運輸合同範本
經由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委託由 (以下簡稱乙方)從奇瑞配套供應商(以下簡稱丙方)處運輸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權負責甲方的汽配零部件運輸及相關工作。甲方與丙方就執行與乙方的運輸及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簽訂人
甲 方: 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 冊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冊 地 址: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冊 地 址
第二條 包 裝
1. 丙方的包裝應符合甲方的《包裝認可協議》。
2. 乙方對甲方與丙方的《包裝認可協議》進行確認。
3. 只有經過三方共同確認的包裝後,運輸事務才可執行。
4. 經三方確認的產品包裝,未經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經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裝,由此造成帳物混亂或增加的管理等費用一切由丙方負責;若包裝協議需更改,產生費用增減,由甲方和丙方協商解決。重新簽訂新的《包裝認可協議》。
第三條 到貨計劃
1. 丙方執行甲方原有采購計劃進行備貨。
2. 具體計劃由甲方和丙方商討提供,採用JIT看板供貨,即甲方發出看板需求由乙方傳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進行發貨。
3.如出現新的供貨方式的變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協調解決。
第四條 到貨與驗收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段送至甲方。
2. 丙方在貨物發出後,應隨附供貨清單、出廠檢驗單(含合格證或檢驗合格章)、提貨單、附帶看板給甲方,作為甲方收貨或辦理貨物入庫的依據。
3. 甲方在收到貨物後及時根據供貨清單對乙方貨物數量和外觀質量進行檢驗,辦理收貨手續。如實收貨物與發貨清單相符,甲方在供貨清單上簽字蓋章認可,作為對帳憑證及甲方付款的依據之一。如沒有免檢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貨物兩個小時內進行檢驗,該貨物合格後交付。否則,在下次乙方運輸返回時帶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 如實收貨物(含內包裝數量)與供貨清單不相符或有錯裝、缺件、不合格等現象,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丙方,並根據具體情況協商解決。乙方、丙方應保證甲方的生產線正常執行。
第五條 運輸
1. 乙方保證能使用甲方指定的運輸車型及車輛裝備的要求
2. 乙方保證運輸使用車輛的整潔與衛生。
3. 乙方保證執行甲方規劃的外部運輸路線。
4. 甲、乙、丙方將每月記錄的運輸資料進行核實,以便費用的結算。具體運輸資料包括:每日/每月的運輸頻次明細(單向行程)、運輸總天數(天當日按8時至次日8時計算)。
5. 對由於乙方運輸不善或未按甲方規定運輸引起任何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服 務
1. 甲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2. 丙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3. 本著對甲方和丙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原則,乙方可以提供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
4. 乙方無償提供因為零部件質量問題產生的緊急運輸,丙方無條件配合,以保證甲方生產線的正常生產。
5. 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其服務費用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 三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根據庫存和生產計劃對丙方下發《供貨計劃》,以便確保丙方的生產順利、庫存合理。
2. 甲方保證按照到貨批次,對貨物進行先入先出。
3. 甲方有責任把供貨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返饋給乙方。
4. 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