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纜供貨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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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線纜供貨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線纜供貨合同範本

線纜供貨合同範本1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業主方(需方):

經三方協商同意,根據我國《合同法》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質量標準及價額

根據工程需要,該工程所用電線電纜經三方同意由乙方供貨,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等如下表

第2條:供貨退貨規定

1、質量規定:三方約定由乙方負責採購所需的電線電纜材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交貨時必須有生產廠家的合格證和有關質檢部門的檢驗報告,經建設單位(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驗收合格才能使用。

2、交貨方式:根據甲方提供的所需數量及時送貨到施工現場(由甲方指定庫房,乙方負責下貨搬運),由甲方保管員當面點清貨物規格數量,在乙方“送貨單”上簽字方可作為乙方在甲方供貨的入庫依據。

3、交貨地點:彭水縣兩江橋旁烏江畫廊遊客接待中心改辦公樓工程。

4、交貨日期: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四 日內必須供貨到交貨地點。

5、退貨規定:由於乙方所供貨物發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退貨,甲方未使用完的電線電纜乙方同意退貨結算。

第3條:貨款結算辦法

三方約定乙方貨款由彭水縣江匯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經甲方認可代付給乙方,乙方供貨到甲方施工現場經業主、監理、甲方等驗收合格後首付貨款80%,其餘貨款於工程完工明確工程實際用量後一次性付清。

第4條:爭議和糾紛處理

4.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4.2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期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調解或請有關部門解釋。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查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3本合同一式兩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竣工驗收結清工程材料款後自動失效。

甲 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 方(公章): 乙 方代表:

年月日:

線纜供貨合同範本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乙方向甲方供應草山嶺舊居改造工程10#、11#、16#-19#樓的電線、電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單價

注:上述約定單價為固定包死價,包括產品的生產費、包裝費、運雜費(運達指定地點)、裝卸費、複檢費、附屬材料費、保險費、稅金、利潤、質保期內的售後服務及其它一切不可預見費用等全部費用。在合同履行期內不得作任何調整,不得隨市場或政策等因素的'變化而變動。

二.供貨範圍及數量

1. 供貨範圍:草山嶺舊居改造工程10#、11#、16#-19#樓電線、電纜的供應。

2. 供貨數量:草山嶺舊居改造10#、11#、16#-19#樓工程中電線、電纜實際使用的數量。

三.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

1. 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1)電纜用導體的材料、長期執行溫度、短路溫度(持續5s)以及導體表面粗糙度等應符合GB/T3956規定;

(2)電纜絕緣材料,絕緣層、護套層厚度應符合 GB12706規定;電纜電壓等級AC1000V;

(3)絕緣層、護套層機械物理性(包括護套材料、厚度、含氧指數)應符合 GB12706.1-1991中16.3的規定;

(4)電效能應符合 GB12706.1-1991中16.1和16.2規定;

(5)外護層、內襯層,電纜的填充物材料及遮蔽措施應符合GB/T2952的規定;

(6)結構標記按 GB/T2952規定;

(7)印刷標誌應符合GB 6995.3和GA306.1-20xx及GA306.2-20xx的規定;

(8)耐火、阻燃級別均為ⅠB級;

(9)成品電纜表面應有耐火或阻燃標記、耐火和阻燃級別標記、材料及結構標記、額定電壓、芯數×導體標稱截面積、本標準編號及生產廠廠名,標誌應清楚,耐擦;

(10)電線規格、截面積、電壓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AC500V);導線線徑和絕緣層厚度偏差標準符合國家標準GB50303-20xx。

2.電纜、電線技術要求:乙方供應的電線、電纜的型號、規格、技術引數等 技術指標必須符合設計圖紙及規範的要求。

(1)電纜導線的實驗:

a導體直流電阻實驗;

b工頻交流耐壓試驗;

c阻燃、耐火電纜的燃燒及通電時間實驗;

d根據GB12706.1規定的型式實驗。

(2)電纜、電線的一般技術要求: ① 產品符合GB/T 12706-20xx標準;

② 阻燃、耐火電纜符合GB/T 19666-20xx標準; ③ 試驗:

a 電效能符合GB/T 3048-1994標準;

b 非金屬材料符合GB/T 2951-1997標準。 c其他技術要求見下表:

四.供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1. 甲方應在交貨前12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乙方提供產品的供貨計劃(包括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交貨時間、地點等);乙方收到甲方供貨計劃之日起10日內將需供產品生產完畢,並運送至本合同約定交貨地點。

2. 交貨地點:草山嶺舊居改造工程10#、11#、16#-19#樓工地現場甲方指定地點。

3. 交貨方式:乙方送貨並自行負責卸車至交貨地點。

五.驗收標準

1.執行國家現行電線、電纜生產標準規範的要求,貨至現場檢測外觀無破損、劃痕,包裝完整無損壞,達到質監站驗收要求。

2.包裝及樣品要求:執行招標檔案第5條、第6條之規定。

六.合同價款

依本合同約定固定單價及實際供貨數量據實計算本合同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