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外包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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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外包合同範本1

甲方:

人事外包合同範本

乙方: (企(事)業單位)

(註冊號、批准機關及批准時間):

根據《安徽省人事外包辦法(試行)》和國家有關政策,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為乙方提供人事外包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以下16項人事外包服務,乙方可全部委託外包,也可部分委託外包:

1、外包委託單位制定人員發展規劃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2、外包人員招聘業務;

4、外包人員仲裁;

5、外包人員考核;

6、外包實施員工培訓;

7、外包中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流動手續;

8、外包儲存人事關係、人事檔案;

9、外包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後的轉正定級、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資格考評;

10、外包辭職、辭退人員原工作身份認定手續;

11、外包繳納社會統籌保險金;

12、外包出具因公因私出國(境)、自費留學出國(境)、報考研究生等各種政審或證明材料;

13、代管黨團組織關係、戶籍和糧食關係;

14、代辦婚姻登記證明;

15、外包聘用合同鑑證;

16、外包其他人事業務和人事管理工作(以補充條款為準)

二、乙方選擇以下 項委託甲方進行人事外包: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乙雙方要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外包辦法(試行)》的規定以及國家、省的有關政策,認真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

2、甲方在人事外包期間要及時向乙方通報、解釋國家的有關人事制度和政策規定。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外包人事業務所需的有關證明和材料,包括: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及變更情況。

(2)委託管理人員的人事關係(行政、工資介紹信或就業證明)、檔案及聘用合同或協議。

(3)按檔案管理規定必須存入檔案的有關材料。

(4)辦理其他人事業務所需的有關材料。

4、甲方如未按本協議書規定辦理人事外包業務,乙方有權拒絕付給服務費或要求甲方退款。

5、乙方如不按本協議書規定繳納人事外包服務費用,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人事外包服務。

四、收費及標準

1、人事外包協議書一經甲乙雙方簽訂,乙方需按照委託外包的專案和時間向甲方繳納服務費(不滿一年按一年收費),甲方負責出具符合規定的收費收據。

2、人事外包服務的收費專案和標準,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五、其它

1、委託期內,乙方對委託管理人員由於解聘、辭聘等各種原因致使被外包人脫離本單位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中止委託的有關手續。

2、乙方由於停業、變更、破產等原因被登出營業執照,應在1個月內與甲方辦理解除人事外包協議手續,並妥善處理委託人員的人事關係和檔案。

3、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個執1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簽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外包協議書補充條款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外包合同範本2

甲方(受託方):無錫市人才市場

乙方(委託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委託甲方提供人事相關服務,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提供的服務:

業務內容(共五項)

1乙方員工就業(錄用)、合同等相關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2根據單位申報材料,辦理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職稱初聘及畢業生見習期考核鑑定

3出具以人事檔案內容為依據的各類證明

4提供在《勞動法》和其它法律法規基礎上的人事爭議調解

5提供勞動、人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諮詢

6其他可以約定的其它事項(文字說明:)

二、乙方承擔的責任

1、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合法用工;

2、乙方單位註冊地在無錫市區以外的,須與員工在單位註冊地辦理錄用手續、簽定勞動合同;本市市區單位須在人事、勞動部門辦理錄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所辦材料交由甲方存入員工本人檔案;

3、負責員工檔案的轉入,為甲方提供辦理業務必須的各項資料。

4、及時向甲方支付服務費: 元/月/人;

相關費用在辦理手續時根據服務期限一次結清,到期未辦理續簽者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執行,並將檔案封存;日後乙方辦理有關事宜,須向甲方一次性補繳所欠費用。(按協議期限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履行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協議期內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協議,應提前60天以書面(或郵件)形式通知對方;協議期滿,如甲乙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年,並以此類推。甲乙雙方未盡通知義務,該協議繼續有效。

3、凡遇乙方單位登出、停業及國家(地方)政策調整使本協議無法正常執行的,本協議即行中止。

4、甲方服務物件為乙方在勞動(聘用)合同期內的員工,服務期以實際繳費期限為準;

5、本協議實行年度稽核制度,時間為每年九月至十一月。乙方須提供企業當年工商、勞動用工的年檢手冊及代理員工花名冊。甲方核對單位存續情況、勞動合同續訂情況、服務費繳納情況等;相關記錄將作為續訂服務協議的依據和單位誠信檔案的來源。

6、本協議未竟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制訂附件遵照執行。

7、協議期內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無錫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蓋章後生效。

甲方:無錫市人才市場(蓋章) 乙方: (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___ 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

人事外包合同範本3

甲 方: 乙 方:

公司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戶籍地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並簽訂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打√為選取項)

□ 代繳社會保險; □ 代繳住房公積金

□ 代繳個稅; □ 保管乙方的人事檔案;

二、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服務期屆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順延。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或變更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並協商解決。

三、費用結算

1、費用構成:服務費及代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應自行承擔的社保費、檔案費、公積金、個稅等)。

2、費用標準:

①社會保險: 元/月(1、城保;2、鎮保;3、綜保;),繳費基數: 元;

檔案管理費 元/月。個稅: 元/月。住房公積金: 元/月;

②服務費: 元/月,服務費總計 元。其他費用 元。

③服務保證金: 元,用於充抵應繳未繳月的社保費用和支付滯納金、合同違約金。由甲方開具保證金收據於乙方,當保證金餘額不足以支付乙方應付費用的,甲方有權扣除違約金並將乙方做退工處理。

說 明:居住證人員的勞動關係轉移代辦費叄佰元,一次性收取;

④首次應付款總計 元。(大寫: )。

其中 元,為 年 月到 年 月的代繳費用。

3、結算時間及方式:

① 簽約後乙方即支付現金,或在兩日內將首次應付款足額劃付到甲方指定銀行帳戶;

② 甲方的服務郵箱為:,乙方指定聯絡郵箱為: ,當乙方電話無法聯絡時,作為接收甲方賬單和相關通知的有效途徑,甲方發出郵件即視為有效送達。如需信函或快遞相關資料的,快遞費用由乙方承擔;隨後的應付當期費用,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最遲應在季度最後一個月的三十日號前支付下季度代繳費用,超過付款期限的視為逾期,乙方須支付相應滯納金。③ 乙方可於次月26日後,至臨近的'社保/公積金中心櫃檯核對本人上月社保或公積金的繳納情況,也可通過我司網站()或人保局、公積金網站查詢(網上查詢記錄一般滯後1-2個月,為正常情況)。

四、責任約定

1、甲方僅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不承擔勞動保障相關法規規定的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和責任,乙方清楚並瞭解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

2、乙方有權隨時查詢甲方為其繳納社保、住房公積金的情況。若甲方未按約為乙方繳納當期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3、甲方要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僅能用於雙方合作期間繳納社會保險時使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外傳或用於其他用途。

4、如非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在約定日期收到乙方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服務,將乙方做退工處理。對逾期款項(自應付款日起計算),甲方有權按照應付未付款項的1%按天收取滯納金,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全部後果。

5、在合同期內,除甲方不能提供正常服務外,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服務保證金。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6、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本協議履行中,因國家法律法規變更造成本協議必須修訂時(如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均應根據國家新政策做相應調整,並以甲方賬單為準。

7、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8、如有附件,附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