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維保合同書最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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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書

關於維保合同書最終版

【維保專用】

甲方:

乙方:

茲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就南通中南世紀城智慧產品(停車場收費管理系統),委託乙方進行定期維護保養,願達成如下合約:

一、服務範圍:停車場管理系統(詳見附表清單)。

二、此維保合同為一年,維保總金額為: 人民幣¥15000.00元(大寫壹萬五仟圓整) 。

三、付款方式及時間:三個月付費(¥3750.00),每三個月的首月10日之前付清上一個季度的服務費,依次每季度付費一次 。

四、維修保養服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24小時的電話報修、諮詢服務。

2、乙方每個月上門巡訪2次,每一季度為甲方安排一次定期裝置檢修,檢查故障隱患,提出整改方案和實施程式,在聽取甲方使用意見後,提出改進方案並及時完成工作程式,還將不定時或應甲方要求上門服務(但每月不超過1次),提供有關使用管理方面的諮詢及建議。

3、乙方免費提供應急召修服務,服務熱線:0513-81066249。當系統發生故障時,接到甲方專人或專用電話通知,乙方將派出技術人員在3小時內趕現場進行處理(限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30—下午18:00時間段);法定節假日即其它時間系統出現故障時,乙方維修人員將在12小時到達現場進行處理,緊急情況下4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不得無故推拖,如有要事不能及時趕到必須取得甲方同意。若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維修,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罰款每次100元,但每月累計不超過200元罰款。

4、合同期內甲方裝置(合同簽定時雙方確認的部件)屬於自然損壞的,乙方予以一天內修復,並提供維修服務,免費維修,所需要更換的配件其費用則按照配件的價格另算。若一天內不能修復,乙方則可在甲方使用其他裝置中調配相同規格型號配件應急使用,直至損壞裝置修復為止。

5、乙方對甲方使用的.管理電腦、攝像機、支架、攝像機鏡頭等硬體故障不做維修。

6、甲方在向乙方購買非自然損壞件時享受配件優惠價格。

7、乙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對甲方提供全面維修服務。但乙方不對第三方維修造成的裝置損壞負責。

8、乙方在合同時間範圍內,有義務對甲方的管理者和操作員提供系統操作培訓。 五、合同履行條件 1、合同生效後乙方應一週內派員對甲方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確認裝置硬體完好、齊全、系統功能正常。查出問題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解決辦法。若甲方在一週內未收到乙方通知,則視為系統正常。

2、甲方應及時按規定的時間支付相應的費用。

3、甲方應按規定使用和妥善管理裝置,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和報修。一般情況下,乙方只對甲方指定報修電話緊急召修電話提供緊急處理服務。服務時,甲方應

提供乙方裝置維護保養所需的條件且給予必要的配合。

4、甲方未經乙方許可,不得自行更換裝置配件,改動裝置位置,更改技術資料,不得違章操作否則後果自負。

六、因甲方任何人為的錯誤操作、他人車撞,雷擊、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所導致裝置損壞將不受此合同保障,維修配件費將由甲方另行支付(享受乙方優惠價格)。

七、續簽合同時,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由雙方達成一致,合同價格將根據情況由雙方協調整。

八、因損壞而被置換的配件或裝置,屬於甲方另行付款的,處理權屬甲方所有;如屬免費更換的,其處理權無償歸屬乙方,便於乙方研究改進。

九、雙方約定其它事宜

十、違約責任

甲方如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有權決定終止合同。乙方如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也有權決定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違約責任方應按停車場裝置維保費總價的20%賠償對方損失,如另有協議除外。

十一、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出現爭議,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調不能解決,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共三頁,如有附件,效力等同。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年,即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月日

附件

智慧停車場系統裝置清單

四個票箱(含兩臺出卡器,四個地感處理器),四個道閘(含地感處理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