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林地承包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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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合同雙方:

林業林地承包合同書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檔案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合同範本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作者:不詳

甲方:合川市大石建築工程公司鞋業商城商鋪工程專案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建好鞋業商城商鋪工程,甲方原將商城d單元工程約5000平方米承包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名稱:鞋業商城商鋪工程d單元

二、工程地址:渝西科技工業園區

三、建築面積:約5000m2

四、建築結構:磚混結構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造價:含價有稅費300元/m2

七、合同工期:總計天數150天,以甲方的開工通知之日起計算。因不可抗力因素順延。

八、本工程為雙包工程,包括土建,安裝及附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價需設輔助設施、裝置、機具、臨設及水電和後勤等均由乙方負責(地板以普通地板、牆體塗料為普通塗料,如有更改,雙方另行協商)。

九、雙方決算量以甲、乙雙方實際驗收量為依據。

十、工程價需材料的試壓試驗工作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進行協調和配合試驗資料交由甲方統一管理。

十一、施工中的具體要求:

1、質量要求:本工程的質金以國家和建設方,甲方的具體要求為標準驗收的建設方,監理公司以及有關職能部門簽字蓋章為準。

2、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規範安全技術操作堆積進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場地整潔,安全措施完善、得當。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在其承包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負責。

3、估算及付款方式:估算以甲、乙雙方現場實際收方工程量為準,協議簽字後,由乙方墊資進場施工基礎完工經驗收合格7日內支付工程款15萬元,工程竣工後驗收合格後,甲方在15日內付足乙方工程總價款的50%,剩餘50%的工程款甲方按國家規定扣除質保金後在半年內付清。

4、工期要求:由於本工程工期緊,任務重,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要求進行施工,不得以任何藉口停工或延誤工期,如發生以上情況則屬違約,乙方應支付甲方總造價違約金10%,而且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其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十二、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叄萬元,本保證金在甲方第一次撥付工程款時退還給乙方。

十三、違約責任:若一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四、真它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由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並結清全部工程款後自然失效。

甲方:合川市大石建司銅乙方:

商業商鋪工程專案部

代表人:代表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作者:不詳

建設單位: 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浙江省xx工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書,希望能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西溪誠園b-12、b15地塊樁基工程

二、承包範圍: 西溪誠園b-12、15地塊施工圖範圍內的樁基工程及基坑圍護施工圖範圍內的'樁基工程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文明安全施工

四、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施工管理;

2.甲方要求乙方整改不符合相關規定的部分;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和結算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服從現場監理和甲方的施工管理;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內容;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規範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對質量安全負責。

五、工程造價及結算調整方式:

合同價款暫定為人民幣cx萬元(xx元);

本合同價款採用可調價格方式確定;

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執行期間一切遇國家政策性和市場性調整造成材料、人工、機械等價格上下浮動,乙方可以或者應該預見的風險以及招標檔案明確的其他風險等中充分考慮,均由乙方自行負擔工程量數量在結算時按實調整,工程量數量以施工圖紙數量、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簽證確認的工程量為依據,合同總價依據乙方的投標書按“調量不調價”的原則執行(鋼筋和商品砼、散裝水泥除外)。

鋼材、商品混凝土、散裝水泥全費用單價增減幅度在±5%以內不予調整,增減幅度在±5%以外按以下公式調整:

鋼筋全費用單價結算價=[(樁基施工期間xx市造價資訊鋼筋綜合資訊價平均值-xx市造價資訊2009年第11期鋼筋資訊價平均值*(1±5%)]+投標中鋼筋全費用單價。

商品混凝土全費用單價結算價=[(樁基施工期間xx市造價資訊水下混凝土資訊價平均值-xx市造價資訊2009年第11期水下混凝土合資訊價平均值*(1±5%)]+投標中水下混凝土全費用單價。

散裝水泥全費用單價結算價=[(樁基施工期間xx市造價資訊散裝水泥資訊價平均值-xx市造價資訊2009年第11期散裝水泥資訊價平均值*(1±5%)]+投標中散裝水泥全費用單價。

風險範圍以外及無綜合單價的新增工程量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1)竣工結算時,工程量根據浙江省2003版預算定額計算規則按實計算;(2)套用浙江省2003版計價依據,即套用《浙江省工程預算定額》(2003)《浙江省建設工程施工取費定額》(2003)及相關補充;(3)人工費、機械、水、電和輔助材料單價按浙江省2003預算定額及現行檔案計算;(4)主要材料按杭州造價資訊釋出的市區材料資訊價,取實際施工工期月份平均值計算;(5)根據中標的綜合費率計算綜合費用,即:綜合管理費率為零,規費和稅金按《浙江省建設工程施工取費定額》(2003)規定計算。計算程式參照《浙江省建設工程施工取費定額》(2003)工料單價法的工程費用計算程式,上述綜合管理費包括施工組織措施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工程保險(含農民工工傷保險)、風險費等所有費用在內以及定額或政府檔案規定由施工單位承擔的一切費用,僅規費和稅金單列。即:工程結算總價=直接工程費+施工技術措施費+(人工費+機械費)×0%+規費( 4.358%)+稅金(3.513%);(6)零星工作專案根據實際發生以簽證的工程量和單價按實結算。

結算的稽核

1.樁基驗收合格並且工程資料移交給甲方後三十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經乙方蓋章、乙方法人代表簽字、乙方概預算編制員蓋章的完整有效的竣工結算報告和資料,甲方工程師對結算資料進行稽核,並在符合要求的竣工結算資料回執上簽字並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後方可視為甲方收到竣工結算資料;

2.在工程結算稽核過程中,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結算資料(圖紙、簽證變更單、價格憑證等),送審的結算書中若有遺漏專案均作為讓利給甲方,不作增加調整。在結算稽核中發現結算資料無效或不完整的,審價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3.自完整、有效的結算資料收到之日起六十天內,甲方自行或委託有資質的造價諮詢單位進行稽核,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並將稽核結果通知乙方。乙方確認同意的,則甲方審定的價款為雙方竣工結算價款的最終依據;如乙方不同意的,雙方針對爭議部分進行核對和協商;經核對協商還不能解決的爭議部分,雙方共同申請當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進行解釋;

4.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和資料的,甲方將不能保證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稽核,並且甲方有權根據已有資料進行審查,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編制工程造價,對於工程結算審計費用支付的約定:基本稽核費由甲方承擔;核減追加費按核減超過送審造價5%的幅度以外的核減額為基數計取5%的費用,核增追加費按核增額的5%計算費用,核增額與核減額不作抵扣,核減、核增追加費由乙方承擔,即核增減追加費=(核減額-送審造價×5%)×5%+核增額×5%。無論是否委託中介審計,由甲方從應付工程款中直接扣繳。

六、付款方式

(一)支付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備料款,樁基完成工程量的產值達到合同價的50%,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20%;樁基全部完成後15天內再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50%;樁基檢測合格,土建基礎施

工全部完成,辦好竣工資料交接手續並結算完畢後,付至結算價的95%,餘5%為工程質量保脩金,在保修期滿後(中間驗收一年後)無息支付。

工程變更單項增加8萬元內款項在結算時按合同約定計算,在工程進度款支付時不作考慮。

(二)甲方支付上述款項前,乙方必須開具同等數額的正規稅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三)水電費在每次支付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水電用量按裝表計量,總表及分表差額和電的銅鐵損等由各施工單位按使用數量分攤,水電價格按水電實際供應價)。

(四)累計停工10天之內(含10天),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不計入工程結算;如超出每臺樁機按600元/天計取誤工費用,二次進場按2000元/臺計取費用,並納入工程結算。

七、履約保證金制度

(一)合同簽訂前或同時提交合同總價10%(現金或支票的形式)的履約保證金,甲方不提供支付擔保。

(二)在履約擔保中:質量佔30%,工期佔40%,人員及機械裝置到位率20%,文明施工(現場標化)及安全生產佔10% 。如有違約行為,甲方可隨時根據違約的性質及約定的比例,及時扣罰。

(三)乙方違約,除其相應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外,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合同工期:

(一)合同總工期為:工程樁絕對工期為60 日曆天,圍護樁施工絕對工期為 40 日曆天。

(二)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眼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每延誤一天承擔罰款1000元,扣完至履約保證金的40%止。

九、質量目標:

(一)本工程質量要求:建設部頒發的現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及《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二)如質量達不到要求,除要求整改至質量合格外,並扣罰履約保證金的30%,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

(三)樁基工程一次驗收合格,一類樁達到90%以上,嚴禁出現三類樁,且無接樁,露筋等缺陷樁,否則,所需返工、補救措施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扣罰質量保證金。

十、人員、機械裝置到位:

承包方必須投入足夠並能滿足工程質量要求的施工隊伍。專案經理為 李桂發 ,技術負責人為 王義 本工程不得轉包,分包部分須經的業主同意,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承包方的現場管理班子、施工隊伍素質、力量和機械裝置不符合投標書的承諾,造成現場管理混亂、工程質量和進度達不到要求時,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調整、充實施工力量,承包方必須接受,否則按違約處理,扣罰履約保證金100%,直至解除合同。

乙方在投標時未明確分包的專案,在施工時自行進行分包時視作違約,扣罰履約保證金的100%。

工程竣工驗收後,一週內施工隊伍、施工機具、臨時設施建築垃圾等要全部撤清,每超過一天扣工程款1000元。

十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一)本工程要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xx市安全文明工地”,若在施工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扣罰全部履約保證金,並追究責任人的相應責任。由於違約引起的直接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賠償。

(二)管理人員、班組長、施工人員、特殊工種均有上崗證;

(三)施工辦公室採用彩鋼板房,臨時設施採用統一的活動房,廁所、食堂、生活設施要整潔。

(四)施工場地周圍及場地內與施工相關的環保、環衛、城管、市政、當地村民委員會等管理部門由乙方自行協調並承擔相應費用;

十二、材料、裝置供應

(一)鋼材、商品砼必須選用甲方合格供方範圍內的廠家生產的產品。材料價格按資訊價;

1、鋼材合格供方有:沙鋼、寶鋼、永鋼、馬鋼、杭鋼、上鋼、張家港鋼材廠;

2、商品砼供應商必須經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考察認可。

(二)材料質量保證:乙方必須對採購的材料質量全面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書、質保書、試驗報告。任何一方對材料質量有疑問時,均有權要求複驗,複驗合格其相關費用由要求複驗方支付,複驗不合格其經濟損失及複驗費用由材料採購方承擔。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如乙方承建的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系乙方偷工減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甲方有權追溯。

十三、竣工驗收

(一)工程完工後,乙方通過自檢認為達到竣工驗收條件時,應向甲方代表提供經總包方確認的且完整的竣工檔案資料、竣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收到上述資料後在十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全面的驗收,如果乙方提供的驗收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的要求,則驗收期順延;

(二)甲方組織驗收後三天以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如初次驗收未通過,乙方應按甲方及監理所提修改意見整改並承擔整改費用,完成後再次申報。

十四、工程和資料的移交

(一)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五天內,乙方將工程交付給甲方。乙方延遲交付的,每延遲交付一天扣罰結算造價的千分之五,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工程交付前要根據甲方的要求,清除場內所有建築垃圾、臨時設施、剩餘材料、裝置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竣工交付時,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資料包括如下內容:

1.八套工程樁竣工圖;電子版本竣工圖二套。

2.樁基工程全過程原始記錄及驗收單。

3.材料質保書、檢驗簽證單、材料試驗報告。

4.有關設計變更的技術資料。

5.樁基工程的檢測資料、質量評定報告。

6.工程竣工決算的全部資料。

7.其他按規定應提交的資料。

十五、施工場地交接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必須的施工場地,水、電由甲方接至規劃紅線內,並辦理交接手續,乙方負責從紅線內指定點接至施工點,並裝表計量,經甲方認可。乙方進場後需提供場布圖經甲方認可後方可實施,未經甲方認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擅自實施引起的返工所涉及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測量基準點(包括定位和標高基準點),施工樁位、軸線由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及點線進行放樣。

(三)所有樁基施工完成後,施工現場應保持土地平整、場地整潔、現場設施完好,損壞賠償。乙方現場的砼硬地坪或泥漿池等由乙方施工期間產生的構築物必須無條件無償全部鑿除、清理、外運,如乙方不積極配合清場,甲方有權通知其它單位處理,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均從當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與總包單位交接(場地交接、定位和標高基準點交接)乙方需無條件無償配合。

十六、保修

(一)質量保修責任:

1、保修期自主體工程竣工之日起計。保修期限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在2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若未能及時到達則甲方可以委託他人進行搶修;

3、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如乙方承建的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系乙方偷工減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引起的,甲方有權無限期追溯,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5、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甲方組織驗收。

(二)保修費用:

1、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2、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對本合同範圍內結構的嚴重質量問題,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委託專業單位進行安全鑑定及出具處理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和承擔費用;

3、乙方不及時進行維修或兩次維修不好的,甲方另行委託他人維修,乙方須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包括甲方管理費15%。

3、由於乙方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應根據其實際損失或評估價值,乙方須進行相應賠償;

4、本工程的質量保脩金為結算造價的5%,自中間驗收之日起算,滿一年後十五日內返還剩餘工程保脩金。工程保脩金不計利息。

十七、其它違約責任:

本工程一律不得轉包,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甲方不能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的,甲方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應付款的利息;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如乙方施工隊伍素質、力量、機械裝置、現場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標書的承諾,造成現場管理混亂、工程質量、進度和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達不到預定計劃,甲方有權要求其調整充實力量,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當上述措施仍無效時,按違約進行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甲方對本工程有隨時更改或增減的權利,在認為工程有變更的必要時,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即遵照辦理,不得藉辭推諉或提出異議;

所有工程聯絡單均以甲方籤複意見為準,工程聯絡單須甲方指定人員簽字並加蓋甲方印章方為有效。甲方收到聯絡單後在14天內籤復,乙方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收到籤複意見應及時提醒甲方,提醒後7 天內不能籤復的作為甲方認可;

對已發生的工程變更乙方必須在接到變更通知之日起14天內上報工程施工聯絡單;逾期申報的,視為此變更不增加費用和影響工期,以後不予簽證;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如補樁、承臺加大、底板和基礎樑的調整等),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有對總包方產生影響由乙方直接與總包方方協商結算;

乙方必須按時支付材料商的材料款。否則,甲方有權暫扣工程款,直至乙方付清欠款後再予以支付;

乙方必須按時支付民工工資,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應部分作為民工工資直接發放,並罰扣安全文明施工履約保證金的50%;

施工期間應依甲方或總包方的指示定期參加工地例會和甲方或監理召集的其它重要會議,乙方專案經理及有關會前通知到的人員不得缺席,另如經甲方或總包方要求,乙方公司代表人或技術人員或班組長亦應出席參加甲方臨時召集的工地會議,該人員必須到會,並無條件執行會議決議事項。如無故缺席或遲到,甲方有權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2000元/次以下的經濟處罰,因缺席或遲到原因導致對會議內容不瞭解,其後果自負;

乙方應仔細稽核施工圖紙,對其中尺寸、標高的錯誤,對建築、結構等各專業圖紙中的互相矛盾,應及時向監理、設計、貴公司甲方提出,禁止擅自變更或按其中某種做法擅自施工,否則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工程施工過程中及完工後甲方委託檢測單位對工程材料及結構質量等進行檢測,乙方必須配合如動測、靜載接樁等樁基檢測工作,如果檢測合格,由甲方承擔檢測費用,如果檢測不合格,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及全部責任;

在本標段工程施工中,與市政、市容、環保、交通、治安、綠化、衛生、工程所在地村委等方面的關係由乙方處理,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已含在綜合單價中,不再另計;

泥漿應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進行外運,如不按相關規定外運後對專案造成不良影響,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由於周邊無生活汙水排放口,乙方在現場生活區自行設定化糞池,並定期清理,廢水排放標準必須符合當地環保部門要求,費用已含在合同價中,不再另計費用;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論遇到何種困難,均不得以任何藉口(如甲方未鑑證費用等)擅自停工或變相停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

乙方必須按照《xx集團建築安裝工程成品保護辦法》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因甲方是貫標單位,在工程方面有些資料、資料和表格由乙方配合提供,並對乙方進行供方評審。乙方現場管理及工程資料整理按甲方標準執行。

一類樁比率每降低(與90%相比)0.5%,扣罰工程款20000元;每出現一根三類及以下樁,扣罰工程款20000元,直至罰沒全部質量履約保證金。

乙方有行賄行為的,一經發現甲方將對乙方處以行賄額10倍的罰款,並保留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力,並將《xx員工職務行為準則》作為合同附件。

十八、合同檔案及爭議處理

(一)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2、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協議或檔案;3、詢標紀要;4、招標檔案及其附件;5、投標書及其附件;6、圖紙;7、工程量清單;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8份,甲方 4 份乙方 4 份;

(三)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未明示的地方,以招投標檔案的有關約定執行。

(六)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按約定交納履約保函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二o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