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貿易合同範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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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雙方貿易合同範本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雙方貿易合同範本3篇

雙方貿易合同範本3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三方共同開拓電腦產品市場,推動三方事業的繁榮和發展,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總則

1、“授權代理商”發展的下級經銷商稱為“授權專賣商”,經乙方對丙方的考察及向甲方的申請,甲方授權丙方為“電腦授權專賣商”,丙方專賣資格授權期為簽約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後本協議自動作廢。丙方在授權期內有權使用以上名義進行電腦產品合法商業活動。

2、乙方對丙方的銷售運作進行規範化管理,及時向丙方供貨,並協助丙方在授權區域進行電腦業務的拓展。

3、丙方如實情況填寫《電腦授權專賣商註冊登記表》,並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經過工商部門年檢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及法人代表、總經理身份證的影印件。如有變更,應在10天內提交書面變更說明及變更後的相關證件。

4、丙方有權對甲方或乙方的工作(市場秩序、市場推廣、商務、產品質量、客戶服務等)作出評價和投訴。

5、丙方有義務提高電腦的市場佔有率。在經營活動中須維護和提升甲方及產品的形象,在廣告宣傳及其它商業活動中,丙方禁止使用“電腦x總(獨家)代理”、“電腦x銷售中心”等具有排它性文字。

二、銷售政策

1、價格:丙方從甲方或乙方的提貨價(經銷價)統一規定為:甲方制訂的經銷價,乙方有權從甲方獲取經銷價。

2、價格秩序:甲乙丙三方有責任共同維護電腦的市場秩序及市場形象。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若違反甲方制定的價格管理制度,擾亂市場,損壞甲方或乙方的利益,甲方與乙方將視情節對丙方進行警告、扣罰違約金、停貨、取消專賣資格。電腦的零售讓利(含贈品等變相降價)不準超過50元。

3、銷售統計:丙方從甲方或乙方購進簽約產品,提貨量計入乙方銷售業績。丙方每月2日前向甲方填報經過乙方確認證明的上月總提貨量,作為甲方向丙方提供市場支援的重要依據。

4、銷售獎勵:為調動銷售積極性,甲方將與乙方協商制定給予丙方的返點基數,返點金額由乙方承擔。

5、丙方從乙方提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與丙方協商解決,乙立負責丙方的價格保護、樣機政策等相關支援。

三、商務政策(丙方原則上從乙方進貨,若的確因為降低運輸成本等原因,經乙方同意,丙方可從甲方進貨,下列條款僅適用於丙方從甲方直接進貨)

1、訂貨:當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填寫“電腦訂貨單”,同時須有乙方的確認。

2、付款;甲方堅持款到發貨的原則,丙方在提貨前將現金或支票交付甲方,或將付款憑證(匯票、電匯)傳真給甲方,甲方收到貨款之後即安排發貨。

3、價格保護;甲方產品價格調整時,由乙方對丙方在調價前4天所進降機型給予價格保護。

4、運輸:甲方承擔從甲方到丙方所在地到岸價的貨物運費,具體運輸方式由甲方確定。

四、服務政策

1、乙方負責建立“電腦授權維修中心”,對丙方所售出的電腦產品提供售後維修服務保障。乙方可根據下屬“授權專賣商”的'實力、銷售業績、所處地域設立“電腦授權維修站”(由甲方客戶服務部進行考核授權)

2、乙方負責向丙方及其使用者提供電腦產品的技術諮詢與指導。

3、丙方在使用者購買時,向用戶準確宣講電腦產品的維修服務政策。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服務質量。如對乙方的授權服務機構所提供的售後服務不滿意,丙方可以向甲方進行投訴。

(以上條款的詳細內容見電腦售後服務體系)

五、市場推廣政策

1、形象宣傳:丙方在進行廣告宣傳時,不得違反甲方企業標識的使用規定。

2、市場投入:甲方按照市場投入計劃,可根據乙方的申請對丙方所在市場進行市場投入,配合丙方開拓當地市場。

3、市場支援:如丙方銷售業績比較突出,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可以提供一定的市場支援,包括定期定量的各類宣傳品資源分配,用於電腦的市場推廣。

4、經甲方批准的專案執行後,丙方憑批准的申請表、完整的廣告宣傳正本、宣傳活動照片及符合甲方要求的費用發票、相關合同副本向甲方報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報銷。在一個月內不辦理報銷者,責任由丙方自負。

六、法律效力

1、保密條款:在甲、乙、丙三方合作關係存續期間,必須對有關的保息保密,資訊包括產品價格、銷售計劃、客戶清單、財務資訊、技術祕密等。未經雙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四方洩密。

2、本協議解釋權在甲方。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雙方貿易合同範本3篇2

x(以下簡稱售方)為一方,與 (以下簡稱購方)為另一方,簽定合同如下:

一、合同物件

根據xx協議精神,在中國、 x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向購方售出,購方從售方購入貨物。其品名、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1、2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總金額為 元。售方有權對所供物貨數量多交或少交3%。

二、價格

根據本合同所售出的貨物價格以 計算,系 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等費用在內。

三、交貨期

交貨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規定。

發運站在國際鐵路運單上的戳記日期視為交貨期。

四、付款

買方應在收到貨物後3天內將貨款憑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匯至賣方指定帳戶,還包括:

1.帳單3份

2.鐵路運單副本

3.品質證明書3份

4.裝箱單3份

五、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與雙方所確認的,各執一份的樣品相一致,應該符合本合同附件中所規定的技術條件和售方國國家標準。

商品質量應由售方國生產者或售方國商檢機關出據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購方在本合同供貨結束後,仍將標準樣品儲存六個月。

六、包裝和標記

包及標記應保證貨物在運輸和可能發生的換裝時的完好無損,同時應保護貨物免受氣候的影響。

包裝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要求。

每件貨物或貨簽上應以不易抹掉的顏色用中、 x文刷下列標記:合同號、貨件號、毛重、淨重、包裝箱尺寸(釐米)、品名及貨號、運輸號、收貨人和發貨人。

包裝箱高度超過1米時,應標上重心符號和字母“цt”。

標記應符合國際貨協要求並且應刷寫在包裝箱兩側(側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貨物應附有詳細的裝箱單,上面註明品名、貨號、規格、數量、箱(包)號。

七、發運程式

發貨時,售方應隨鐵路運單附下列單據:

1.發貨明細單2份(明細單標明合同號、協議書及附件號);

2.品質證明書1份;

3.裝箱單1份。

售方應自發貨之日起七天內用電報或信函將下列事項通知購方:合同號、品名、件數、發貨日期、車號、運單號、收貨人。

售方負責將按本合同售出的貨物運達指定交貨地點。

貨物的'所有權以及可能發生的風險或破損的責任,從貨物自售方國鐵路交給購方國鐵路時起,即由售方轉至購方。

八、其它條件

任何一方無權在未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交給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補充都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雙方簽字。

本合同簽定後,一切談判及在此之前進行的與合同有關的一切來往信函均告失效。

領取進口/出口許可證由買方/賣方負責。

本合同在雙方取得進口/出口許可證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蓋章): 買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雙方貿易合同範本3篇3

市 年 月 日

國 市 外貿公司(下稱外貿公司)與 國 xx市公司(下稱公司)簽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和價格

外貿公司在 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 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 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1由 國向 國供貨的總值為 美元。

公司相應地在 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 向外貿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 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2由 國向 國供貨的總值為 美元。

第二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交貨。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定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供貨。購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

第三條結算

本合同所供貨物之價款,在易貨基礎上以美元計價,不通過銀行記帳。貨物交接後,由售方商務代表到購方結算,或將結算憑證寄給購方進行結算,並憑下列單據辦理:

1.發貨帳單2份;

2.蓋有發貨站戳記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2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購方接到上述單據核對無誤後給售方出以等值易貨貿易結算憑證予以確認。

第四條包裝

賣方應在包裝貨物時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以保證貨物在儲存、海運、陸運、吊裝時完好無損。

第五條商品的品質和保證

所供商品的品質應由品質證明書加以確認,該證書確認商品品質符合生產國的技術條件和國家標準。

所供商品的品質效能應與標準樣品相一致,標準樣品在簽定合同時交給買方,在保證期內留存買方並在對供貨品質發生爭議的情況下供雙方使用。

保證期為供貨後9個月。

第六條索賠

購方可按 (兩國貿易檔案或協定)所規定的期限和程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賠。

1.貨物的數量

如貨物數量與明細單註明的數量不符,在包裝完整和沒有外部損傷(內部短缺)的情況下,購方有權憑檢驗證書提出索賠。 如果貨物的發運系按發貨人確定的重量發出,而國境交接站雙方鐵路交接中發現不足,並不屬鐵路方面的`過失,可根據雙方鐵路方面編制的商務記錄提出索賠。

2.貨物的質量

如貨物品質與合同規定不符時,可根據商品檢證或無利害關係的權威機關的代表參與制成的記錄提出異議。

如售方所供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或與雙方確認的樣品不符時,購方有權要求售方或者削價、或者更換貨物。如果售方自收到異議之日起60天內不作最後決定,或不同意檢驗證書中確定的削價百分比時,則購方有權將品質不合格的貨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給售方。售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異議審理期限內將退貨地址通知購方。

如果在每批貨物中發現殘次品佔20%以上,收貨人則將退回全部貨物。由於質量原因退回貨物時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售方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售方沒有免除向購方補發數量相同並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責任。

在終點站檢驗貨物的數量和/或質量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第七條不可抗力條款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售方對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10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所在國有權機關的認證書豁免責任。

第八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提交 國對外經濟貿易仲裁機關仲裁。

第九條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 (兩國貿易協定)辦理。

本合同一式 份,以 、 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 購方: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國際電報: 國際電報:

運輸地址:

發貨人: 收貨人:

發站: 到站: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