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公司員工勞動簡單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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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築公司員工勞動簡單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公司員工勞動簡單合同範本

建築公司員工勞動簡單合同1

甲方:xxxxxx工程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從事水利工程施工、工業與民用建築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三、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1、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上級主管部門工資套改標準等合理套改乙方工資。

2、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和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統一規定標準同等執行享有。

3、甲方為乙方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和工傷保險金,其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4、乙方取得註冊建造師資格證並註冊甲方成功後,甲方將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

5、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四、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排程。

2、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須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管理,聽從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形象。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不積極履行工作職責,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可以解除本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①、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②、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6、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7、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或甲方進行企業改制,本合同終止。

六、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它事項

1、合同期間內,乙方應注意人身安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參與任何違法活動,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不參與甲方體制改革的職工身份臵換。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上級主管部門備查。

建築公司員工勞動簡單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在下列1、2項中選擇)

第一條1、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結束止。

2、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日止。乙方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動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經雙方同意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服從甲方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乙方工作地點在本工程施工現場

三、勞動報酬

第三條乙方工資按下列l或2項中選擇

1、乙方崗位工資元/元/小時。

2、乙方實行計件超產工資,基本工資按國家規定月標準工作時間每月算方式按甲方依法制訂的制度和責任制協議執行。

第四條甲方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予以記錄,次月月初在工作場所予以公示。乙方應對公示內容予以核對。若有疑義,應與記工員協商解決。公示後的記工考勤記錄,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

第五條乙方提供正常生產勞動,其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支付工資時間為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工資由甲方通過銀行或現金直接向乙方發放,乙方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並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甲方根據建築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門批准。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社會保險和福利規定如下:

乙方保險和福利,均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十條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對可能產生職業病的作業崗位,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的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第十三條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七、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二)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三)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四)乙方有偷竊、打架鬥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五)乙方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乙方完成約定的工作後,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規定如下: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本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終止手續由甲方辦理,因未及時辦理手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乙方擅自離職,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損失大小予以賠償,生產經營直接損失存在但難以計算的,按未履行合同年限每年一個月乙方本人工資的標準支付賠償金。本人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生產經營正常情況下的實得平均工資予以確定。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以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事項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牴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訂立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