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出資金公司(下稱甲方) │ │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及帳號│ │ ├─────────────┼────┼───────────┼───┤ │拆入資金金融單位(下稱乙方)│ │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及帳號│ │ ├─────────────┼────┴───────────┴───┤ │擔 保 單 位│ │ ├──┬──────────┴────────────────────┤ │ │1.拆借資金額度人民幣(大寫) │ │ ├───────────────────────────────┤ │ │2.期限 個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到期│ │ ├───────────────────────────────┤ │ 共│3.利率 ‰月息 分 釐 毫 絲 忽 │ │ 同├───┬───────────────────────────┤ │經遵│ │利息從 年 月 日起息,三個月以內期限的,到期時利│ │雙守│4.清算│隨本清;三個月以上期限的,由乙方按季結息電匯甲方(季末20 │ │方。│ 辦法│日為結息日);本金於 年 月 日前電匯甲方利息差額│ │研特│ │一併計息在本金內。 │ │究立├───┼───────────────────────────┤ │協此│ │甲方按起息當日清晨將款項電匯乙方; │ │商據│5.劃款│乙方歸還本息時務於結止日清晨將款項電匯甲方; 雙方均按劃│ │,。│ │款日起止利息。 │ │甲 ├───┼───────────────────────────┤ │方 │6.逾期│到期未能歸還,逾期部份按日息計3/10000 收罰息,由乙方主動│ │同 │ │計還甲方。 │ │意 ├───┼───────────────────────────┤ │拆 │7.用途│ │ │借 ├───┼───────────────────────────┤ │資 │8.借據│本借據經雙方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蓋章後,自簽訂日期起生│ │金 │ 生效│效;外系統金融單位拆借資金時,還須有擔保單位加蓋公章、│ │給 │ │法定代表人蓋章。 │ │乙 ├───┼───────────────────────────┤ │方 │9.借據│甲方接到乙方所歸還的'款項,經查收本金及利息無訛後,本借據│ │, │ 終止│自行終止;否則,需查對、查詢待本利清算後才能告終。 │ │議 ├───┼───────────────────────────┤ │定 │10. 調│本借據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其拆借資金之利率經雙 │ │下 │整事項│方協商後作相應的變動;或按原利率即刻還款,重新訂立新借據│ │列 │ │。 │ │條 ├───┼───────────────────────────┤ │款 │11. 責│所拆入資金的用途應受信貸計劃制約,要符合金融政策和信貸 │ │ │ 任│原則,如有違反者乙方自行負責。 │ │ ├───┼───────────────────────────┤ │ │12. 擔│外系統金融單位拆借資金,必須有擔保單位,如乙方不履行借據│ │ │ 保│條款時,其擔保單位要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 ├──┴───┴────┬───────────┬──────────┤ │ 拆出資金單位: │ 擔保單位: │ 拆入資金單位: │ │ │ │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其他的借款合同範本推薦:建設銀行借款合同範本附生效條件的借款保證合同建築企業流動資金借款合同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