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加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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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代加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代加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

代加工合同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實施條例辦法,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含稅單價、包裝要求、交期、技術標準

第二條 材料提供

1.乙方提供的羅紋,鬆緊帶,腰繩,甲方提供除羅紋,鬆緊帶,腰繩外所有面料和輔料。

2.乙方在加工過程中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加工,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換,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材料。

3.乙方自行提供的輔料需保證質量。

4.加工所需主、輔料由甲方送到乙方加工廠,雙方對數量、外觀進行查驗,由乙方簽收。

第三條 加工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樣品及相關工藝技術資料進行加工生產,並對甲方的設計保密。

2.乙方在對甲方提供的材料裁剪前,必須核實單件服裝所需原材料的用量是否與甲方要求相符合,確定無誤後方可裁剪。未經核實或核實有誤未向甲方說明並經甲方書面答覆,致使原材料浪費或其他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為保證乙方加工生產的產品品質,在對原材料大量裁剪、縫製前,乙方應制作十套首批樣,經甲方確認,大貨正常進行。

4.加工過程中如發現材料有問題,應及時與甲方聯絡,不能私自使用,如未通知甲方,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驗收方法及質量異議:

1.完成後,乙方須按甲方要求完成檢驗、裝箱後,於大貨交貨期截止兩日前通知甲方抽查檢驗,裝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交付貨物時,甲方或甲方委託人根據上述合同約定的質量、工藝標準和確認的樣品進行驗收。

2.如果發現製做不合格品,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無條件返修。但由於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無法修復且不能按正品入庫的,此部分產品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加工費用,造成原材料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在接到甲方來函或來人提出的產品質量異議時,應在三日內給予甲方回覆,並提出處理方案,否則甲方即視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公休日順延)。

4.產品出貨後,甲方的原版樣衣、相關技術資料以及剩餘的主、輔料經甲方清點後與該批成品貨物一起退還甲方。

第五條 貨款結算方式:

合同簽定後甲方預付30%(12525元整),餘款(29225元整)提貨付清,乙方開具17%增值稅發票寄給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未交貨物加工費的2%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經濟上的損失費用。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部分的2%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

嚴禁乙方將甲方所屬商標或帶有甲方所屬商標的產品外流出工廠,也不可將相關合作資訊透露給他人,聯絡時只可跟甲方指定聯絡人聯絡,否則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依法簽訂,具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生產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確須變更或解除時,應按《合同法》關於變更和解除的條款辦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守約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與原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本合同引起糾紛,經雙

方協商未妥,可以交由甲方當地國家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經手人: 經手人:

日期: xx年xx月xx日 日期: xx年xx月xx日

代加工合同2

加工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託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託廠家委託加工廠家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加工廠家原料完成工作的),加工廠家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委託廠家檢驗。加工廠家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加工質量時,委託廠家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委託廠家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委託廠家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加工廠家對委託廠家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委託廠家調換或補齊。加工廠家對委託廠家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五條規定執行。

第二條 價款或酬金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約定,加工費用為 元/噸產品,所使用加工廠家的原材料硫酸二甲酯的價格為 元/噸。

第三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由委託廠家主導,雙方的技術人員共同制定驗收標準。

2.委託廠家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加工廠家所完成的工作。

3.當事人雙方對加工的產品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四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加工產品的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加工產品,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以加工廠家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加工廠家在發出提取加工產品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委託廠家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五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由委託廠家提供包裝,如臨時需加工廠家提供包裝,則需要雙方事先協商,並按協議執行。

第六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代加工費用和硫酸二甲酯費用,當月月底結清。

第七條 其他約定

第八條 加工廠家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加工產品或完成工作,委託廠家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委託廠家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加工廠家賠償。

二、交付加工產品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委託廠家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委託廠家不再需要的,加工廠家應賠償委託廠家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加工產品,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委託廠家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加工廠家應當償付委託廠家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加工產品毀損、滅失的,由加工廠家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加工產品(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委託廠家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委託廠家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委託廠家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委託廠家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委託廠家的違約責任

一、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加工產品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加工廠家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委託廠家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加工產品的,加工廠家有權將加工產品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委託廠家;變賣加工產品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委託廠家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加工產品不能變賣,應當賠償加工廠家的損失。

二、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加工廠家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加工產品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加工廠家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委託廠家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委託廠家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加工廠家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糾紛的處理

代加工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託廠家和加工廠家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委託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加工合同3

委託方(甲方):上海滕子服飾有限公司

承攬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託加工專案:

以雙方約定的加工專案為主(合同附件,加工工藝單,定做尺碼單等)

二、委託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輔料。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輔料,所選輔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不能以次充好。

2.由甲方提供面料、包裝、商標、吊牌、防偽標識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該嚴格把控面料的使用,及以上約定的輔料的使用,不得浪費,損壞率不得超過2%,超出部分按照每套10元從我公司採購原樣。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質量要求嚴格按照樣衣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進行生產。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範圍及期限

1.面料、輔料質量的確認;(所有面料,輔料有質量問題的,應該在沒有開始裁剪或加工前,報甲方確認或者及時更換,凡是由於乙方人員私自對有質量問題而繼續使用的或隱藏不報的,由乙方承擔該批面料,輔料的所有費用。(原材料價格及運費,稅票等)

2.顏色、尺碼規格的確認;(同上一條處理方法相同)

3.縫紉手工藝的確認;(按照約定的工藝要求或者工藝單具體要求操作)

4.其他內在隱藏的質量問題的確認;(包括,但不僅限於粘襯,或者由於使用了不符合規定的輔料或改變做工方法而引起的隱藏性質量問題)

5.乙方負責該批委託加工產品銷售期內的質量問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質量責任需支付保證金。

7.甲方允許乙方製作誤差率為千分之二。(所有由於製作失誤而產生的次品,應該原樣封存保留,同剩餘面輔料一同退回甲方)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樣衣或者標誌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乙方應該妥善保管,不得轉借,轉讓第三方使用。

2.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洩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或者相關的技術資料。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嚴格按照樣品驗收(按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並派業務員跟單,其食宿由乙方負責。

七、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運包裝;

2.於甲方指定的地點:上海市奉賢區南橋鎮金軒路88號交貨。

3.運輸方式為專車快遞;運費由乙方承擔。

八、交付金額及銷售期限

1.第一次交貨根據質量標準,經倉庫及跟單員驗收確認後,交付總貨款的_________%;

2.在銷售期內無其他違反合同條款情形的支付餘款的_________%;

3.銷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

1.在乙方交貨後,由乙方:

1、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由甲方。

2、不含增值稅專用發票

2.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乙方銀行帳戶為:

銀行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的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的:(除經過甲方同意予以免責的)其他均按照以下方式執行,逾期3天內(含3天)加工費按照總加工費用的97%結算;逾期5天內(含5天)按照總加工費的95%結算;逾期10天內的按照90%結算;逾期15天以上的,按照70%結算;逾期20天以上的按照50%;30天以上的本公司有權拒付加工費,且由乙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50%;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重作、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乙方若違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相關資料,並視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權銷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產品,如乙方私自銷售本合同簽訂的加工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該批產品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絡,乙方若有此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法律責任。

6.乙方對此合同中所有關於甲方的公司資料具有保密權。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須在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本合同附件與加工工藝單,傳真件,影印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加工合同4

甲方:天津鑫喆服裝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承攬的服裝定做合同,現委託乙方進行加工,雙方就有關權利義務規定如下,並予以恪守。

一、加工服裝款式號或品名: 。

二、加工件數: ,交貨日期 。

三、加工費單價(含稅): 元/件,合計金額 元。

四、加工標準及質量

1、根據委託方或甲方提供的樣衣、技術要求進行加工製作。

2、乙方加工過程中,甲方或委託方有權對加工質量進行監督,對甲方或委託方派出跟單員提出的質量要求必須服從,並按跟單員的技術要求進行更改或返修。

3、經過甲方或委託方驗收後交付,但最終的質量應符合甲方或委託方的質量標準。

五、付款方式

1、按交期經甲方或委託方全部檢驗合格後第20天經行結算。

2、如有特殊原因須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合同終止及變更

1、乙方加工過程中質量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加工生產進度速度結合訂單要求,可以對乙方委託加工合同進行變更。

六、違約責任與賠償

1、違反第五款第1條之規定,乙方在得到甲方的合同終止通知後,應及時將已加工的服裝和半成品、原料、輔料及其他材料等退回甲方。並賠償甲方帶來的損失費用(包括返工修理和運費)。

2、乙方延期交付影響甲方訂單合同正常履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違約損失、航空運輸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

3、乙方故意延期或變更結算條件擅自提出貸款提貨、提價提貨,甲方為完成訂單合同正常履行作出的任何行為都不表示甲方變更本合同的內容。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反合同的行為提供賠償請求。

4、乙方同意以下賠償標準:因乙方延期交付,造成甲方訂單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而產生的損失,以甲方與外方或定作方協議約定價格確定,違約損失依甲方與外方或定作方協議中的約定確定,其它賠償以外方或定作方的索賠函中的數額確定,訴訟費、律師費依票據確定。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代加工合同5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生產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託方加工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加工方必須負責給委託方進行商檢並且由委託方提供商檢編碼。

第一、每月訂單

1、委託方必須提前3天以傳真或是郵件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2天內以傳真或郵件方式向委託方確認訂單。

3、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1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生產輔料。

4、加工方收到原材料及原輔料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委託方提供了足夠的原料和原輔料並且質量合格,而加工方故意以各種理由搪塞、怠工,致使產品不能按時交貨或是出現質量問題,由加式方負責全部損失包括連帶損失。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5、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6、含增值稅的加工費為人民幣元/噸。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xx年xx月xx日,可在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7、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8、委託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託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第二 技術及工藝

產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託方提供(附件中),加工方嚴格按照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託方配合加工方品管在加工過程中對產品各項理化指標的線上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必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委託方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負有全部責任。

第三 付款條件

1、首次加工費,委託方在產品生產完成後,將貨物運至委託方工廠後7天內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2、加工方必須在委託方付款之後5個工作天內向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有關智慧財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3、非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託方的商標、商號或洩露加工方為委託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第四 雙方責任

加工方根據委託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託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託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託方將負全部責任。

第五 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委託方 : 有限公司 加工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箱: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