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司向個人借款標準版合同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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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21年公司向個人借款標準版合同範本(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2021年公司向個人借款標準版合同範本(通用5篇)

2021年公司向個人借款標準版合同1

出借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公司向個人借款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公司向個人借款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出借方將於XX年4月1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xx年x月x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本公司向個人借款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2021年公司向個人借款標準版合同2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xx年5月7日至20xx年5月6日,於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後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 叄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20xx年五月二日

借 據

今借到馬相明人民幣肆萬元整,¥:50000,月息率為千分之 貳拾(20)‰,借款期限12個月,自20xx年5月7日至20xx年5月6日。

借 款 人:

身份證號:

連帶責任保證人:

借款日期:年月日

2021年公司向個人借款標準版合同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公司):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整,於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年。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按_____%比例從甲方每月勞動報酬中扣還,直至全部還清本息為止。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區人民法院裁決。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1年公司向個人借款標準版合同4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專案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

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年。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專案,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2021年公司向個人借款標準版合同5

借款方:

貸款方: 借款方因擴大經營活動,流動資金出現短缺,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種類:流動資金借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貨款流動資金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每年,付息時間:。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壹年,自 月年民幣元(大寫)。

2、還款期提前如下:

若提前還款則以 年 月 日起,根據實際借款的天數計算,每天( %/360) 計算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公司的貨款回籠資金

2、還款方式:現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公司全部財產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

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 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 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

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 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 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 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貸款方按利息所得借款方按國家相關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號碼:

貸款方:(簽字)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