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道路養護員
按照《***農村公路養護辦法》和養護員聘用原則,通過資格審查、公示、培訓等程式,乙方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從事農村公路路段的養護管理工作,經雙方協商,簽定聘用合同如下:
一、農村公路養護員管理路段名稱:線,屬道,樁號,里程長度公里。
二、養護員職責:
1、按照日常養護標準使管養路段達到路面保持潔淨、平整,無堆積物、無積水,道路暢通,行車暢通。
2、路肩整潔、平整,無蒿草,無堆積物和種植的農作物,無路基缺口。
3、保持邊溝排水順暢。
4、及時清理塌方。
5.經常上路巡查,及時阻止和舉報擅自超限超載、挖掘和佔用農村公路等違法行為。
6、發現重大塌方和水毀等自然災害,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及時設立標誌或路障等防範措施,
7、做好路面病害的防治和處理工作。
8、遵守養護操作流程,履行安全生產合同。
9、有特殊情況時,要服從農村公路養護部門的統一調遣和指揮。並及時配合有關部門搞好道路日常養護檢查工作。
三、養護標準:
1、路基平整堅實;路面整潔;邊坡整齊穩定;排水順暢;路林完好。
2、無私搭亂建、擺攤設點等佔道經營行為;無在公路上打場晒糧、傾倒垃圾、排水汙水等不良現象。
四、養護員年齡規定:
根據工作性質,規定從事養護員的年齡為18—60歲,未按規定從事養護工作的,一切後果自負。
五、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六、勞動報酬:
1、按照養護標準,實行月檢查、季考核。檢查合格後按季度發放80%的補助,剩餘的20%,年終考核後按獎懲兌現。
2、對日常維護成績突出、貢獻較大、年底被評為“優秀養護員”的給予重獎。(具體獎勵辦法依照“好路杯”競賽相關規定執行)
七、乙方有以下行為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對不服從工作安排、出勤率低或將養護工作轉讓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