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加盟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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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PU 舒普城市經銷商加盟合同

經銷商加盟合同範本

供貨方:中國?嘉興舒普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本著雙贏合作、友好協商、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有關 產品加盟合作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城市經銷商資格及經銷轄區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SHUPU 舒普? 音樂整合吊頂系列產品  省(直轄市∕自治區)  市(縣)城市經銷商。

第二條 首批貨款及市場保證金

1、 首批貨款:乙方首批貨款金額為賬戶;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權並單方面終止合同,同時視為乙方違約。

2、 市場保證金:為共同維護市場,確保舒普品牌的持續性、穩定性,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需

向甲方預交市場保證金元(大寫:);該保證金在甲、乙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無息返還乙方。

第三條 獨立的當事者

1.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為甲方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利,乙方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轉讓、出售甲方授權給乙方的產品銷售權,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在經銷甲方產品過程中,因分銷或分店原因造成甲、乙方被索賠或給甲、乙方造成其它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在使用的模版、簽呈、合同等不得違背甲方規定,虛假承諾由此產生對甲方名譽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甲方任何人員在無甲方書面批覆同意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款、借物、調貨或承諾銷售政策外的政策;如有發生,以上做法視為個人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與甲方業務人員合夥或讓甲方業務人員以入股的形式參與經營,或採取不正當的行為賄賂、脅迫甲方業務人員,否則一經發現,甲方立即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 價格政策

1. 甲方提供全國統一供貨價格向乙方供貨並結算。

2. 乙方必須遵守該價格體系,以維護市場價格的統一規範。

第五條 銷售任

1.乙方承諾年度銷售任務為萬元(以實際進貨付款為準);並按照月度進行銷售指標分解:若乙方連續兩季度未能完成銷售指標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城市經銷商資格或降級為分銷商。

2.年度具體進度分解為。

3.年度返利政策:

①乙方完成本年度銷售任務可享受% 年終銷售獎勵,(返利以貨物形式衝抵,覆膜板計入乙方的年度銷售任務,不計入年度銷售任務返利),每年度結算一次。

②甲方規定的特價產品,特批的工程供貨產品、團購產品,促銷產品,不享受任何返利政策,但可以計入年度銷售任務。

第六條 裝修費用補貼

1.雙方約定,經甲方審批確認,符合條件准許開設的專賣店,乙方裝修和出樣產品所需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支付,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按店面實際使用面積給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的裝修補貼,裝修補貼費用返還期限為一年。

2.符合甲方專賣店裝修規定標準的,甲方給予乙方裝修補貼,補貼標準為乙方店面裝修完畢經甲方按標準驗收後,相關規定:

①乙方第二次打款開始,當月的進貨額,延月的首次進貨時給予10%核銷一次,以此類推;(乙方的.首批貨款除外)。

②補貼費用以貨物方式衝抵,不計入乙方銷售任務,特價產品不參與,合約期內衝抵完畢為止。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私自更改專賣店設計,否則,乙方需全額賠償甲方已支付的裝修補貼,情節嚴重的取締乙方代理資格。

第七條 廣告.促銷支援

1. 針對乙方在當地投放的廣告、促銷活動,由乙方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必須提交《廣告投放審請表》到甲方總部,經總部稽核書面確認後,甲方對經審批通過的乙方廣告、促銷申請,甲方承擔的報銷比例不超過廣告總金額的50%(甲方承擔的廣告費用以貨物衝抵,不計入乙方的銷售任務)。

2.廣告、促銷一律執行“先審批,後執行”的原則;未經審批而投放的廣告,促銷 甲方一律不予 報銷。

3.廣告核銷方式,參照本合同第六條裝修費用補貼第2小條標準核銷。如乙方在裝修補貼費用未衝抵完時,廣告費用又同時符合衝抵時間時,以此型別,甲方規定:不能同時間衝抵兩項費用,乙方需先核銷完裝修補貼費用,再核銷廣告費用。

第八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的經營指導。

2.甲方根據市場需求,進行新產品研發和創新。

3.甲方因原材料市場需對市場價格體系進行調整時,提前15天通知乙方,庫存不予補差。

4.凡未經甲方公司蓋章確認的,甲方相關人員無權處理甲方的債權、債務。

第九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提供的設計方案進行專賣店裝修(包括公司對出樣的統一調整)、終端生動化形象和規範(來自: 在點網)化營銷推廣。

2.乙方必須保持與甲方的發展、營銷戰略相一致,以負責的態度積極維護公司品牌與產品形象, 避免任何有損品牌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產生。

3.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的營銷政策及價格體系,在特許區域內全力以赴進行市場推廣。

4.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代理、銷售、參股或製造與甲方產品相競爭的任何產品。更不能以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相應處罰措施。

5.乙方須接受甲方的市場指導不得跨區域經營,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並取締其經營資格。

6.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回饋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銷售情況、客戶檔案資料、同類競品資訊、轄區市場可利用的資源資訊、轄區市場經濟環境和與行業有關的資訊等,並按甲方要求及時填報各類市場調研報表,月度銷售報表等,執行甲方的有關市場執行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範。

7.乙方終止合同時,在終止合作之日起7日內,乙方不論任何理由必須自行拆除該店裝修。乙方均須放棄使用甲方授予的物品使用權並及時將物品歸還甲方。

8.合同終止時,除本合同特別規定外,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債務。

第十條訂貨、運輸及驗收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統一的訂貨單元格式及流程向甲方訂貨,如更改當次訂單須於自下單之日起的24小時以內通知甲方相關人員,並以更改後的日期為準,否則相關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須在3個工作日內發貨(運費由乙方承擔),如不能按此日期要求供貨須提前書面通知乙方並確認具體發貨日期;最遲發貨日期不得超過乙方匯款之日起的十個工作日,若延期未能發貨,則按乙方匯款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後以實際付款額的當期銀行存款利率予以SHUPU 舒普補償。 ?合同編號:HT/SP-2010

3.乙方要求甲方代辦發運送貨,必須向甲方填寫委託書,並向甲方提供承運人的具體地址、名稱及聯絡方式,承運人的簽字乙方均予認可;如未提供的,發生一切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

4.乙方到貨驗收貨物時,應會同承運司機現場進行驗收,如發現有產品破損.貨差須由乙方要求承運方賠償。所有到貨差異問題,必須在到貨後24小時之內,司機離開之前回饋給公司,24小時內無回饋或無承運方相關證明的,視為此批貨物無任何異議;過期回饋,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調換貨

調換貨流程:乙方首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回覆同意後方可調換貨,(換貨不包括特價產品,工程產品,促銷產品,包銷產品)否則甲方有權不予受理,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調換的產品必須未開箱 ,不影響二次銷售,完好無損,只能進行同類同系列產品調換)發貨日期起3個月內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給予調換,調換貨的往返費用由乙方承擔,超過3個月甲方不給予受理。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

1. 甲方執行“款到發貨”原則。乙方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後須及時電話或傳真形式告知甲方。

2.憑甲方開具出庫單或送貨單,並由承運方簽字生效,即作為甲乙雙方結算依據。

3.乙方必須以與甲方簽訂合同的名稱將各種款項匯入甲方指定帳戶,否則,甲方不予承擔款項的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附件

1. 本合同有效附件《嘉興舒普電器有限公司賬號》;《SHUPU 舒普整合吊頂價目表》;《裝修補貼申請單》;《產品說明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其它約定事項

1. 2. 3.SHUPU 舒普?合同編號:HT/SP-2010

第十五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簽權。

第十六條 合同仲裁

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發生異議,由甲乙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願望,友好、坦誠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處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甲方蓋章確認而改動的合同內容,視為無效。

甲方:中國?嘉興舒普電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嘉興市王店小家電工業園區慶元路608號  地址:

郵編:314011  郵編:

電話:86–573–83622333電話:

傳真:86–573–83622138傳真:

法人代表:徐建華 法人代表: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簽定日期:20 年  月  日簽定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