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專案施工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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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1

基建工程專案施工合同範本

經市府基建辦施工處批准,本工程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開招標(協商議標或甲方委託),由乙方承建,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內容和承包範圍

(一)單項或單位工程類別、結構形式:_________;層/幢;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建築面積M2,道路:_________;給排水管道:_________;構築物:_________。

(二)承包範圍:承包按_________號施工圖紙全部工程(包括圖紙說明及招標檔案規定的內容):基礎工程(含樁基)、地下室工程、主體結構、內外裝飾、機械裝置、給排水、電力、照明、防雷、通訊、空調、液化氣管道、市政道路、橋樑、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額內未包含的工程專案: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額:按定標價或協商價,建安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辦法辦理: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圖預算包乾或投標大包乾,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

2.按國家規定繳納的承包工程收入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額內,由乙方支付。

3.工程質量標準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工期

(一)按定標(或雙方)規定總工期___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二)開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況者,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按實際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場地,或障礙物和施工用水、電源未接通;

2.因設計圖紙修改(甲方或設計院提出修改),影響進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變更)設計通知書未在該修改(變更)部份施工開始前三十天送達乙方簽收而影響進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計劃進場、或向乙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等)造成停工者;

5.因停水停電或因電力,水壓不能滿足施工需要,影響達連續六小時以上者;

6.甲方代表藉故不簽證,影響下一工序的進展者;

7.甲方財力不足導致停工窩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裝置由方自行採購供應至施工工地現場(倉庫)。

(二)工程材料及裝置,由_________方採購供應至場地(倉庫)。

(三)工程裝置,由_________方採購供應至_________向_________方交貨。

(四)鋼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協助解決,屬有價供料,供應價由雙方商定,與承包金額無關。

(五)購買三大材料所需的外匯由方負責解決;裝飾材料、電梯、空調機及水電器材,如設計採用進口時,其外匯由方負責解決,如由乙方採購時,其單價應徵得甲方同意。

(六)雙方供應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應附有原出廠證明,否則應進行試驗,試驗費由供料的一方負責,對已有出廠證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異議時,應進行復驗,如複驗合格,其複驗費由持有異議的一方負責,否則由供應方負擔。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徵購、青苗等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搬遷及其它障礙物拆遷(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的障礙物資料;

2.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3.開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築紅線圖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提供水、電源的聯結點應在紅線圖以內距離建築物不大於30-50米,市政管網工程為_________米。並能滿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質報告書兩套(有打樁和基礎、地下室工程),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5.於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施工圖_________套(含設計院標準圖),樁基工程質量證明書兩份;

6.由於生產和使用的需要,甲方變更設計時,應提前三十天辦理工程變更和修改設計手續;

7.提供必須的施工臨時用地,辦理紅線外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許可證,並承擔上述所發生的費用。因建築物施工場地狹小,而導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裝置等的二次或多次搬運,所發生的二次搬運費用(應按實計算),由甲方承擔,並按工程進度付給乙方;

8.組織有甲、乙方和設計院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與會審,做好經三方簽署的會審紀要,並按施工圖的份數發給乙方;

9.稽核乙方編制的`工程總進度計劃、工程進度月報表、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裝置、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及時組織裝置、成品、半成品進場並交乙方驗收安裝、對於有缺陷、質量不合格、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儘可能不影響工程進度;

11.甲方應在現場組織地盤管理機構,按《市基建工程地盤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管理。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2.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的期限辦理竣工結算。

(二)乙方責任:

1.施工界區內臨時設施,臨時道路、水、電、管線的修建安裝;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裝置、材料、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並送甲方及市質量監督檢驗站;

3.每月25日後四天內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計劃和完成工程月報(包括形象進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時報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4.按施工圖紙、施工總說明、圖紙交底會審紀要,設計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的《施工及技術驗收規範》進行施工,作好自檢工作,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合同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