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是指“登記居民住戶的冊籍”《辭海》(1988年版),所謂冊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戶口登記簿”,或者“戶口本”。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戶口怎麼遷出,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辦理條件
經外地公安機關批准入戶或被外地大中專院校錄取及畢業生分配需將戶口遷出市外的。
辦理材料
1、經外地公安機關批准需將戶口遷出市外的。
(1)需提供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3)外地公安機關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
2、被外地大中專院校錄取需將戶口遷出市外的。
(1)需提供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3)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影印件。
辦理流程
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憑相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區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辦理地點
1、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
2、廣州市公安局。
3、地址:廣州起義路200號。
4、電話(總機):020—8311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