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有房是否可以落戶

才智咖 人氣:2.97W

落戶指在某地報入戶口,長期定居。落戶某地需具備落戶地規定的條件並辦理一定的手續才能落戶該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成都有房是否可以落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成都有房是否可以落戶

成都有房是否可以落戶

僅有房子是不能在成都落戶的,要想申請將戶口遷入成都市需符合下列三類人群要求:一是符合符合國家規定條件之一的人員,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引進條件之一的人員,三是按《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試行)》取得積分入戶資格的人員。

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成都市的人群有:

一、符合以下國家規定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成都市

(一)調動、安置、招錄(聘)人員

1、組織、人社部門批准公選、公招、錄用、調動到本市市級、區(市)縣級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按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的順序申請辦理本人入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條件的,可同時申請辦理。夫妻雙方均遷入我市集體戶的,經單位同意,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遷入集體戶。

2、中央、本省級在蓉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按許可權調動、招錄(聘)到在蓉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作的人員,按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的順序申請辦理本人入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條件的,可同時申請辦理。夫妻雙方均遷入我市集體戶的,經單位同意,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遷入集體戶。

3、本省、市老幹局批准安置的離休幹部,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申請入戶。

4、因參加工作或工作調動將戶口遷出,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離退休人員,在本人或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包括因參軍入伍、知青下鄉、就學等原因將戶口遷出本市的人員。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當年統招的學生。

6、原本市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按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原遷出地公共集體戶順序申請入戶,不受派遣地限制。

7、在本市落實了工作單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當年取得畢業證的)大專畢業生,可在取得畢業證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戶。

(二)軍隊安置、家屬隨軍人員

1、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及隨調隨遷配偶、未參加工作的子女,按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公共集體戶的順序申請入戶。

2、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退役士兵,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公共集體戶的順序申請入戶。

3、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隨軍家屬,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4、符合安置條件進入本市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及配偶和子女、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三)投靠、收養人員

1、與本市人員結婚且在本市連續居住滿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2、未成年人投靠父親或母親的,在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隨父親或母親申請入戶。

3、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且身邊無子女,需投靠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4、被本市戶籍人員收養的未成年人,且辦理了合法收養手續的,按被收養人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收養人單位集體戶、收養人公共集體戶的順序申請入戶。

5、父母因工作調動到青、藏等高原地區工作,不適應高原氣候無法隨身撫養,需遷回原住地由本市直系親屬撫養的未成年子女,可在本人、父母、或被投靠人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6、孤寡老人或父母雙亡的未成年人,本市近親屬經公證願意贍養或撫養的,在贍養或撫養人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四)國(境)外來蓉定居人員

1、未取得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回國恢復戶口的原本市戶籍人員。

2、取得《華僑回國定居證》的華僑。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區的原內地居民回內地定居通知書》的港、澳地區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書》和《臺灣居民定居證》的臺灣地區居民。

4、取得中國國籍的外國人。

(五)按照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確定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戶。

(六)博士後人員,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戶。

(七)原戶籍在本市的刑滿釋放人員,可申請恢復戶口。在申請入戶前持釋放或假釋證書到社群民警處簽署意見。

二、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進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成都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在45週歲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戶。

(二)在國(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年齡在45週歲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戶。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工作兩年以上的技能人才,經單位推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單位所在地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戶。

(四)取得“蓉城人才綠卡”的人員,按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的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規定辦理隨遷或投靠。

三、按《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試行)》取得積分入戶資格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