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入戶簡單的講,將自己的戶口遷移到自己現購買的房子上。購房者的戶口就變成當地的戶口,享受當地本地戶的政策。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哈爾濱買房落戶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有房產證居住落戶
辦理流程:
派出所民警對申請人提交的落戶材料進行調查,簽署意見後報所長審批,並經網上流轉,在三個工作日內交由落戶人上報到市局戶政管理支隊,戶政管理支隊稽核後在五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結,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憑審批材料辦理居民戶口落戶。
申請條件:
在哈市購買住房(包括商業用房)或法院判決、依法抵債、繼承等獲得的住房(包括商業用房),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辦理材料:
1、落戶申請;
2、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以及影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原件以及影印件;
4、居民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以及影印件;
5、未成年子女在戶籍地未落戶口的需提供依法取得的《出生醫學證明》。離婚帶子女落戶的,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民事調解書)原件以及影印件;
6、法院判決、依法抵債、繼承獲得的住房無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的,需出具法院判決、依法抵債、繼承等相關手續原件以及影印件。
辦理地點:
1、申請人居住地派出所;
2、哈爾濱市公安局戶口審批服務中心視窗
(市民大廈南崗區中山路181號2樓B區)。
聯絡電話:0451—87153076
辦理時限:
1、派出所三個工作日辦結;
2、市公安局戶政管理支隊五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結。
辦理時間:
1、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週六:上午:8:30—11:30
無房產證居住落戶
辦理流程:
派出所民警對申請人提交的落戶材料進行調查,簽署意見後報所長審批,並經網上流轉,在三個工作日內交由落戶人上報到市局戶政管理支隊,戶政管理支隊稽核後在五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結,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憑審批材料辦理居民戶口落戶。
申請條件:
在哈市購買住房(包括商業用房)併入住滿三年,有購房合同、購房正式發票(2016年5月份以前是《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5月份以後《黑龍江省增值稅普通發票》)、三年物業費票據或三年取暖費票據。
辦理材料:
1、落戶申請;
2、購房合同原件以及影印件;
3、購房正式發票(2016年5月份以前是《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5月份以後《黑龍江省增值稅普通發票》)原件以及影印件;
4、三年的`物業費發票或三年的取暖費發票原件以及影印件;
5、居民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以及影印件;
6、未成年子女在戶籍地未落戶口的需提供依法取得的《出生醫學證明》。離婚帶子女落戶的,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民事調解書)等相關手續原件以及影印件。
辦理地點:
1、申請人居住地派出所;
2、哈爾濱市公安局戶口審批服務中心視窗
(市民大廈南崗區中山路181號2樓B區)。
聯絡電話:0451—87153076
辦理時限:
1、派出所三個工作日辦結;
2、市公安局戶政管理支隊五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結。
辦理時間:
1、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週六:上午:8:3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