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彌兒經典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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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彌兒:論教育》是讓-雅克·盧梭寫的書籍。講述了盧梭根據兒童的年齡提出了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進行教育的原則、內容和方法。在第一卷中,著重論述對兩歲以前的嬰兒如何進行體育教育,使兒童能自然發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愛彌兒的經典語錄,歡迎大家的閱讀。

愛彌兒經典語錄

【愛彌兒經典語錄】

1.當我們受傷的時候,使我們感到痛苦的,並不是所受的傷,而是恐懼的心情。

2.生活得最有意義的人,並不就是年歲活得最大的人,而是對生活最有感受的人。

3.自然的教育可以使一個人適應所有一切人的環境。應該讓孩子具有的唯一習慣就是不染上任何習慣。

4.人類天生的唯一無二的慾念是自愛,也就是廣義上說的自私。

5.一般的說,你不急於達到什麼目的,反而可以很有把握和十分迅速的達到那個目的。

6.既然每一個錯誤的命題的反對面都是一個真理,所以真理的數目也同謬誤的數目一樣,是沒有窮盡的。

7.快樂的兒童享受了時間而不作時間的奴隸,他利用了時光而不知道時間的價值。

8.愛彌兒的知識不多,但他所有的知識都真正是屬於他自己的,而且其中沒有一樣是一知半解的。

9.在他人的痛苦中,我們所同情的只是我們認為我們也難免要遭遇的那些痛苦。

10.一個人的心是隻服從他自己的;你想束縛它,結果卻釋放了它;如果讓它自由自在的話,你反而把它束縛得緊緊的了。

11.我們現在要掌握一切,把一切都抓在手裡;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重要的是一切現有的和將有的時間、地方、人和東西;我們的個體只不過是我們自己的最小的部分。

12.人是應當服從法則的,但最重要的法則是,能夠在有所需要的時候可以毫無危險的打破法則。

13.本性的最初的衝動始終是正確的,因為在人的心靈中根本沒有什麼生來就有的邪惡,任何邪惡我們都能說出它是怎樣和從什麼地方進入人心的。

14.我們不能為了懲罰孩子而懲罰孩子,應當使他們覺得這些懲罰正是他們不良行為的自然後果。

15.他的.責任不是教給孩子們以行為的準繩,他的責任是促使他們去發現這些準繩。

16.重要的是,開頭就要習慣於在不好的地方也能睡覺,這是以後不怕遇到壞床的辦法。一般地說,艱苦的生活一經變成了習慣,就會使愉快的感覺大為增加,而舒適的生活將是會帶來無限的煩惱的。

17.真正的美,是美在它本身能顯出奕奕的神采。愛好時髦是一種不良的風尚,因為她的容貌是不因她愛好時髦而改變的。

18.一個人要能夠在自己的地位發生變化的時候毅然拋棄那種地位,不顧命運的擺佈而立身做人,才說得上是幸福的。

19.偉大的人是絕不會濫用他們的優點的,他們看出他們超過別人的地方,並且意識到這一點,然而絕不會因此就不謙虛。他們的過人之處愈多,他們愈認識到他們的不足。童年是理智的睡眠期。

20.如果你不首先培養活潑的兒童,你就絕不能教出聰明的人來。

21.只要人活著,絕不會消失的唯一情慾是自愛。

22.我們首先是要對自己盡我們的責任;我們原始的情感是以我們自身為中心的;我們所有一切本能的活動首先是為了保證我們的生存和我們的幸福。所以,第一個正義感不是產生於我們怎樣對別人,而是產生於別人怎樣對我們。

23.敦厚溫和的性情是產生於自愛,而偏執妒忌的性情是產生於自私。

【作品簡介】

《愛彌兒》是讓-雅克·盧梭自認為是“我的所有作品中最好、最重要的一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篇關於人類天性的哲學論文,致力於探討關於個人與社會關係的政治和哲學問題;特別是個人如何在不可避免趨於墮落的社會中保持天性中的善良。此書寫於1757年,1762年第一次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出版。此書出版時,轟動了整個法國和西歐一些國家,影響巨大。這部書不僅是盧梭論述教育的專著,而且是他闡發社會政治思想的名著。在《愛彌兒》中,盧梭試圖描繪一個教育體系,使他在《社會契約論》(1762年)中的自然人能在不可避免趨於墮落的社會中生活。盧梭描寫愛彌兒和他的家庭教師的故事,以說明如何教育出一個理想的公民。愛彌兒不是一本詳細的育兒指南,不過在其中的確有一些教育子女特別的忠告。

盧梭的教育思想是從他的自然人性觀出發的。他認為,人生來是自由、平等的;在自然狀態下,人人都享受著這一天賦的權利,只是在人類進入文明狀態之後,才出現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特權和奴役現象,從而使人失掉了自己的本性。為了改變這種不合理狀況,他主張對兒童進行適應自然發展過程的自然教育,以培養理性王國的“新人”。

盧梭的自然教育,就是要服從自然的永恆法則,聽任人的身心的自由發展,其手段就是生活和實踐,主張採用實物教學和直觀教學的方法,讓孩子從生活和實踐的切身體驗中,通過感官的感受去獲得他所需要的知識。與自然教育密切相聯的,盧梭還主張對兒童進行勞動教育和自由、平等、博愛的教育,使之學會謀生的手段,及早地養成支配自己的自由和體力的能力,保持自然的習慣。

全書共分五卷。盧梭根據兒童的年齡提出了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進行教育的原則、內容和方法。在第一卷中,著重論述對兩歲以前的嬰兒如何進行體育教育,使兒童能自然發展。在第二卷中,他認為兩歲至十二歲的兒童在智力方面還處於睡眠時期,缺乏思維能力,因此主張對這一時期的兒童進行感官教育。在第三卷中,他認為十二至十五歲的少年由於通過感官的感受,已經具有一些經驗,所以主要論述對他們的智育教育。在第四卷中,他認為十五至二十歲的青年開始進入社會,所以主要論述對他們的德育教育。在第五卷中,他認為男女青年由於自然發展的需要,所以主要論述對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青年的愛情教育。盧梭提出的按年齡特徵分階段進行教育的思想,在教育史上無疑是個重大的進步,它對後來教育學的發展,特別是對教育心理學的發展,提供了極可貴的啟示。但是有觀點稱,這種分期以及把體育、智育和德育截然分開施教的方法,是不科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