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就業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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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補貼有好多種,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價格改革的不斷深入過程中,適當運用財政補貼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因價格和利益關係變動帶來的矛盾,為價格改革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穩定創造條件。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在青就業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稽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在青就業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稽核

一、事項名稱

在青就業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稽核。

二、辦理依據

關於印發《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在青就業住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9〕7號)

三、受理單位、辦理地點、聯絡方式

平度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平度市北京路379-1號230房間

聯絡方式:0532-88333928

四、申報範圍

(一)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研究生。

(二)2018年及以後畢業,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生。

(三)2016年及以後首次來青就業,並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研究生。

(四)2018年及以後畢業且首次來青就業,並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本科學歷畢業生。

已按《關於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56號)要求,申領補貼但未申領結束的人員,按要求領取剩餘期限補貼。

五、辦理條件

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人員,須具備以下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員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

(二)申報人員申報補貼時需具有本市戶籍。

(三)申報人員就業單位應按規定在青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四)申報人員已購買青島市產權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享受過租賃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和本市引進人才購房安家補貼等購房優惠政策,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已發放住房補貼,已領取一次性安家費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

(五)申報人員上學期間為就業狀態或有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不可申報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

六、辦理流程

網上申報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八、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

九、諮詢方式

(一)現場諮詢:平度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平度市北京路379-1號230房間)。

(二)電話諮詢:0532-8833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