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體系滯後 大學生社會實踐評價應"去功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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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體系滯後 大學生社會實踐評價應"去功利化"

來源:光明日報

        本報訊 “在國家級報紙上發表200字獎勵4000元,在省級報紙上發表300字獎勵3000元, 在市級報紙上發表600字獎勵1000元……”這並不是媒體的稿費清單,而是江蘇某高校為提高社會實踐宣傳力度而特別設定的獎勵。今年暑假,蘇州大學鳳凰傳媒學院的一支社會實踐小分隊,專門對江浙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進行調研。調研結果顯示,強調結果、淡化過程的評價體系,讓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趨於“功利化”。
 

調研發現,不少高校社會實踐評價體系的建立明顯滯後於社會實踐活動的開展,“評比標準”或“評獎評優辦法”中的有些條目不具有可操作性,也沒有針對性。如有實質性的成果上報,包括實踐論文的發表,為當地發展提供建設性意見,設計方案受到當地政府企業重視等;在實踐地的群眾中引起良好反響,主要依據回收的群眾意見調查表,或感謝信、寄語等。這些評價體系催生了形式上的指標,有大學生表示:“做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就是做實踐材料,誰的材料越豐富、殷實,誰的評價就會越高。”

就讀於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學院的吳敏潔等四名同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暑期社會實踐專案。在看到江寧區公交站牌存在“有站無牌”、 “一站多名”等情況後,“幫助整理站牌”成了他們新的實踐專案。經過一個星期的.努力,一份倡議書交到了江寧區運管所有關負責人手中,成了公交公司完善站牌的依據。小吳深有感觸地說:“大學生做社會實踐不能以完成任務為目標,而要立足實踐,做有實際意義的事情。”

針對這種情況,蘇州大學有關專家指出,暑期社會實踐“指標化”,容易讓學生產生“任務感”。而“任務感”太強,則容易讓社會實踐活動本身變成另一門“課程”,從而失去了應有的價值。有教育專家建議,高校應把社會實踐活動納入人才培養的總體規劃和教學計劃中,“怎麼樣教會大學生科學有效的調查方法和實踐方式,讓他們對於社會實踐產生真正的興趣,要比僵硬的指標化、量化考核重要得多。”記者 蘇雁 通訊員 蔡曉臻、陸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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