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證有效期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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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住證的有效期是多久?閱讀下文找答案!

深圳居住證有效期有多久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條例》已於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的居住證辦理不再以就業登記為前置條件,參保登記即視為就業登記。現持有居住證的,無論一年期還是十年期,新條例實施後,只有符合條例規定條件的'才能換領新證。市民可以通過網上申請辦理居住證。

辦事說明:

深圳市新的居住證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2015年6月1日施行。新的居住證有效期為一年。

《條例》第二十三條 居住證實行簽註制度,每年簽註一次。持證人可以自居住證簽發之日起每滿一年前六十日內申辦居住證簽註。逾期不簽註或者簽註有效期屆滿的,使用功能中止。

新居住證有效期是多久

新版居住證有效期新版居住證有效期是一年。自居住證簽發之日起,滿一年後,居住證使用功能將中止。

如何延長居住證有效期持證人可申辦簽註,簽註成功後,居住證有效期將延長一年。每年簽註一次,每次可延長居住證有效期一年。

深圳居住證有效期查詢(新辦、舊版均可查詢)

1.點選圖片,進入居住證狀態查詢網頁:;

2.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3.點選【查詢】,即可查詢到居住證的簽發日期、居住證型別、辦理狀態、有效期。舊版居住證有效期

舊版居住證、舊版臨時居住證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5年6月1日以後的,《條例》施行後仍然有效,有效期為《條例》施行後十二個月,截止日期為2016年5月31日。

符合條例新居住證申領條件的,可以在條例施行後十二個月內免費申請換領新證。換領新證前,《深圳市居住證》、《深圳市臨時居住證》繼續有效;換領新證後,持證時間連續計算

不申請換領或者不符合本條例中新居住證申請條件的,條例施行(2015年6月1日)十二個月後,《深圳市居住證》、《深圳市臨時居住證》失效。

辦理簽註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條例》第二十四條 持證人申辦居住證簽註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持證人在申請簽註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記錄的居住時間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持證人在申請簽註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

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和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的非深戶籍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居住登記的,可以直接辦理居住證簽註。

深圳居住證辦理條件(2015)

居住證簽註什麼時間辦理

持證人可以自居住證簽發之日起每滿一年前六十日內申辦居住證簽註。例如持證人於2015年7月1日領證,可在2016年5月2日至6月30日辦理簽註。

怎麼辦理居住證簽註

持證人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申辦簽註,也可以通過網路等方式申辦簽註。

居住證沒有及時辦理簽註,功能中止後還能用嗎

如果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二年內申請補辦簽註,符合簽註條件的,自簽註之日起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如果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連續滿二年的,公安機關將登出居住證。

居住證被登出了還可以重新申領嗎

居住證被登出的,可以再次申領居住證。再次申領居住證條件、程式與首次申領居住證一致。

所以,居住證還是舊版的小夥伴們,請在5月31日之前登陸:,填寫個人資訊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