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關於國家科技獎的問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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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家科技獎“琅琊榜”的那些事兒

2017關於國家科技獎的問題解讀

1月8日,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召開,共評選出295個專案和7名外籍科技專家。面對這個我國科技界至尊無敵的“琅琊榜”,小夥伴們紛紛端來板凳圍觀, 冒出了很多好奇的問題。別急!下面給你答案!

1、今年最高科技獎咋空缺了?

親,最高科技獎空缺可不是頭一回。2004年度國家最高科技獎就空缺過。國家最高科技獎從2000年開始頒發,到2015年,共有 25位科技大拿獲獎。噹噹噹噹噹!他們是:吳文俊、袁隆平、黃昆、王選、金怡濂、劉東生、王永志、吳孟超、葉篤正、李振聲、吳徵鎰、閔恩澤、徐光憲、王忠誠、孫家棟、谷超豪、王振義、師昌緒、吳良鏞、謝家麟、鄭哲敏、王小謨、張存浩、程開甲、于敏。國家最高科技獎每年最多頒發給兩人,親自己扳指頭算算就知道,有些年是空缺的,有些年只獎勵了一位。

國家最高科技獎的要求那可是相!當!高!親聽聽: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學技術發展中有卓越建樹的;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產業化中,創造巨大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專案中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得作為國家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應當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並仍活躍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從事科學研究或者技術開發工作。

中國經濟網記者打探到,今年被推薦國家最高科技獎的候選人,在最終投選票環節,沒有通過評審。“空缺”只是嚴格執行評選流程的客觀結果,沒必要太大驚小怪!

2、國家科技獎是咋評出來的?

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規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每年評審一次,三大獎每年授獎總數不超過400項。國家設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負責國家科學技術獎的巨集觀管理和指導;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聘請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國家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各獎種評審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評審組,對候選人和候選專案進行初評。

評審工作流程為:推薦(推薦機構或有資格的專家)→形式審查受理(獎勵辦)→初評(隨機遴選專家網路評審或審讀、評審組會議初評)→評審(各評審委員會)→審定(獎勵委員會)→稽核(科技部)→審批(國務院)→頒獎(黨中央、國務院召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 其中,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候選人還需報請國家主席簽署。推薦評審工作全程接受科學技術獎勵監督委員會的監督,同時為了加強社會監督,在推薦、受理、初評等環節都向社會公示。

3、 這個問題有點俗,但是人家真真想知道哇……請問得了這個大獎,能獎多少錢?

哈哈,其實記者也很好奇啦!所以特地諮詢了權威人士。國家最高科技獎是500萬元,其他獎項的特等獎是100萬元,一等獎20萬元,二等獎是10萬元。當然,對這等大獎,精神榮譽還是要擺在第一位噢!

4、這些獲獎人都是多大歲數啊?

今年獲獎專案第一完成人的平均年齡是54.3歲,主要完成人的平均年齡是47.6歲。自然獎和發明獎完成人中,“70後”超過一半。自然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潘建偉45歲,重新整理了2006年支志明教授49歲獲自然獎一等獎的記錄。今年自然獎和發明獎最年輕的第一完成人都是39歲,進步獎最年輕的第一完成人38歲。

5、 請問有多少女性獲得國家科技獎哩?

根據近5年的國家科技獎統計資料,所有獎項中女性第一完成人佔6.10%,主要完成人佔13.20%。差不多100個獎項中,有6個是由女科研工作者牽頭完成的。

6、 國家科技獎的獲獎專案都打哪來啊?

從近5年的資料變化來看,獲獎專案中以大專院校最多,佔34.73%,其次是國有企業(21.90%)和研究單位(16.76%)。總體趨勢是大專院校作為完成單位的比例減少,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作為完成單位的比例增加,企業參與數量增加,產學研結合專案比例平穩,民營企業為第一完成單位的'數量有所增加。

7、 如果俺是普通的一線工人或者農民,但是創新成績突出,有機會得國家科技獎嗎?

當然啦!!國家科技獎不以資歷身份論英雄,創新是它唯一的“門檻”。來自河南省才智種子開發有限公司的農民小麥育種專家徐才智,依靠“ 高產早熟多抗廣適小麥新品種國審偃展4110選育及應用”專案獲得2015年度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全國勞動模範、大興安嶺神州北極木業有限公司設計部部長白偉東,憑藉“異形承載木樑拼板製造技術與應用”獲得2015年度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

8、今年有哪些外國專家獲獎?

有7位外國專家獲得2015年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楊克里斯特·楊森(瑞典),衝村憲樹(日本),葉甫蓋尼·維利霍夫(俄羅斯),彼得·史唐(美國),維爾特·伊恩·利普金(美國),卡洛·魯比亞(義大利),約翰尼斯·弗蘭肯(荷蘭)。

9、國家科技獎設立多長時間了?

跟俺一起來回顧下——

1949年,建國伊始,百廢待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了《共同綱領》,其中第43條明確規定國家要“獎勵科學的發現和發明”。新中國的國家科技獎勵事業開始起步。

1956年,黨中央發出了“向科學進軍”的偉大號召,“縮小與世界已開發國家先進科學技術水平的差距”成為全體國人共同的願望。1957年,自然科學獎的前身“中國科學院科學獎金”首次頒獎。

1963年,國家發明獎開始評選,毛澤東主席親筆為獲獎證書題寫了“發明證書”字樣。

1978年,全國科學大會召開,“科學的春天”在大江南北播灑陽光,自然科學獎、國家發明獎相繼恢復,激勵廣大科研人員奏響科技工作新的樂章。

1985年,全國科技工作會議召開,確立了“經濟建設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科學技術必須面向經濟建設”的發展方針。這一年,為促進科技與經濟結合設立的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首次頒獎。

也是這一年,為了統籌科技獎勵工作,國務院批准成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科技獎勵邁入穩定發展的階段。

1993年,新中國第一部科技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頒佈施行,用專門的篇章對科技獎勵做了明確規定,科技獎勵邁上法制化、規範化發展的軌道。

1994年,國務院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1999年,全國技術創新大會召開,進一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建設國家知識創新體系。面對新形勢、新要求,這一年,國家對科學技術獎勵制度實行重大改革,頒佈實施了《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增設了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完善了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大幅度削減省部級獎,規範了社會力量設獎。現行的中國特色科技獎勵體系由此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