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上海居住證續簽需要什麼材料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續簽(簽註)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簽註申請表》(各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供);
2、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證》;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覆印件(驗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
申辦條件:
適用於《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在證件有效期限屆滿之前的30日內,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註手續。
辦理地點:
全市街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辦理程式
1、根據工作人員指導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簽註申請表》;
2、工作人員核對申辦人的'居住證證件資訊;
3、資訊系統後臺比對申請人的就業、住所、就讀資訊是否發生變化;
4、列印簽註資訊:
(1)經比對核定,申請人提供的資訊與比對系統一致的,當場在上海市居住證上列印簽註資訊;居住地址資訊發生變化的同時,在《上海市居住證》上變更居住地址;
(2)經比對核定不一致的,告知當事人不予簽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