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清遠居住證辦理條件材料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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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怎樣在清遠辦理居住證呢,下面是本站整理的2017清遠居住證辦理條件、材料及流程,僅供參考!

2017清遠居住證辦理條件材料及流程

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清遠居住半年以上,並同時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就業或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

材料說明:

居住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辦理流程

1、申報:申辦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請;

3、稽核:公安內部稽核;

4、制證:公安內部制證;

5、領取:申辦人持申請回執或本人身份證到申請辦理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辦理地點

清城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

地址:橫荷街附近

清新縣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

地址:明霞大道中10號附近

石角鎮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

地址:建設路80

清遠市居住證辦理地點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辦結;首次申領居住證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