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居住證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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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是中國一些城市借鑑已開發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積極嘗試,被認為是取代暫住證作為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的過渡性手段。下面是小編收集的揚州市居住證辦理技巧,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揚州市居住證怎麼辦理

辦理條件

居住證持有人的居住地址、服務處所等在發證地的縣(市、區)範圍內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辦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就業或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

材料說明:

居住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辦理流程

1、申報:申辦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請;

3、稽核:公安內部稽核;

4、制證:公安內部制證;

5、領取:申辦人持申請回執或本人身份證到申請辦理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辦結;不收費。

揚州市居住證有效期限

首次辦理人員

對於剛剛來到揚州市居住的外地戶籍人員,在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的有效期限最長為六個月。

續辦人員

對於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六個月以上或者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流動人口,在辦理居住證時可攜帶本人就業、經商等證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

符合上述條件的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的有效期最長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