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是中國流動人口在各行政區域內通用的居住證明。居住證持證人具備當地相關條件,就可在就業、醫療、計劃生育、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蒐集的廣州人和鎮居住證辦理,供大家參考。
辦理條件
1、年滿16週歲——未滿60週歲的流動人員
2、在廣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來穗流動人口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個人需要申領居住證外,可以不發給居住證:
1、未滿十六週歲或者已滿六十週歲的;
2、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
3、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4、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辦理材料
1、廣州市流動人員居住證資訊登記表
2、辦證人公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居住證相片回執(或居民身份證原件)。請到具有居民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並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申辦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並由工作人員讀取居民身份證相片
4、房屋租賃合同(未備案的租賃合同亦可)
辦理流程
1、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辦證受理點要收1張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執);
2、帶齊個人身份證資料和暫住資料,到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證,現場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和《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表》(如平臺上已有本人資訊資料的,此表不用再填);
3、受理後出具《居住證領取回執》;
4、待接到通知後,持《居住證領取回執》到原辦證點或由該社群的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人員上門巡查時交居住人員簽收。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內
收費標準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