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辦理居住證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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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燕郊辦理居住證要什麼手續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燕郊辦理居住證要什麼手續

燕郊辦理居住證要什麼手續

燕郊屬於河北廊坊市,辦理手續如下:

(1)在出租房屋居住的,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寸白底照片、雙方租賃協議和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申報;

(2)在自購房居住的,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寸白底照片、房屋產權證明及其影印件申報;

(3)在單位內部居住的,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寸白底照片、用工單位證明及勞動用工合同申報;也可以由用工單位登記造冊統一申報;

(4)直系親屬投靠的,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一寸白底照片一張,由戶主攜帶身份證並出具轄區居委會證明,帶領其到派出所(流管站)申報。

(5)大、中專、本科院校在校學生辦理居住證的,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生證、一寸白底照片一張、所在院校開具的在校證明。

擴充套件資料

《河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第十三條:對符合申領條件、材料齊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應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採用IC卡材質的,公安派出所應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屬於邊遠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或情況特殊需要延期的',最長不超過18個工作日。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應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第十四條: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簽發日期和簽註日期。

第十五條:居住證實行簽註制度,每年簽註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