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贛州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在哪裡辦理?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贛州居住證辦理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居住證申領條件
擬在本地居住三十日以上,已滿十六週歲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可以向居住地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一)已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二)在本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營業執照的;
(三)已在本地購買房屋的;
(四)符合本地落戶條件,但本人尚未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
辦理居住證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一)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
3、社群民警入戶訪查後出具的《居住證明》;
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影印件,或用人單位出具的用工證明;
5、交納本地社會養老保險金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6、用人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7、本地居住證明材料(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或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住所證明)。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營業執照的: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
3、社群民警入戶訪查後出具的《居住證明》;
4、在本地工商部門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
5、本地居住證明材料(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或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住所證明)。
(三)已在居住地購買房屋的: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
3、本地房屋產權證書或購房手續(購房發票、合同、契稅證)的原件及影印件。
(四)符合本地其他落戶條件,但本人尚未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
3、社群民警入戶訪查後出具的居住證明;
4、符合本地其他落戶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5、本地居住證明材料(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或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住所證明)。
※上述各項中,如流動人口是18-49週歲育齡婦女的,還需提供戶口所在地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影印件);攜有未滿十六週歲人員的,還應提供其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本地其他落戶條件:(1)直系親屬三投靠:夫妻投靠、年老父母(父滿60週歲或母滿55週歲)投靠成年子女、未滿18週歲子女投靠父母;(2)人才引進: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3)工作調動。
辦理時限及費用
15個工作日內辦結;不收費。
辦理地點
贛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
南康市龍回的派出所
地址: 105國道附近
電話:(0797)6511116
贛州市南外派出所
地址: 中南汽車貿易公司對面
電話:(0797)8178972
南康區橫市公安局橫市派出所
地址: 514縣道附近
龍南縣公安局龍南鎮派出所
地址: 文化街86
電話:(0797)3512656
居住證辦理流程
(一)流動人口的資訊登記:
1、流動人口向居住地社群民警申報居住登記,並如實填寫《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或身份證的原件及影印件)、居住證明(購房手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影印件,或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住所證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
※流動人口是18-49週歲育齡婦女的,還需提供戶口所在地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
※攜帶未滿十六週歲人員的,還應提供其戶口簿或身份證的原件及影印件。
以上覆印件及相片各提供1份。
2、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資訊發生變更,流動人口應當在變更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居住地社群民警申報居住變更登記,並填寫《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變更申請表》。
(二)居住證的初次申領:
1、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流動人口,應填寫兩份《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一份交社群民警核實並錄入《江西省流動人口資訊管理系統》,另一份隨辦理居住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詳見第三大點),交居住地派出所戶籍室申領居住證。
2、派出所戶籍室稽核申領居住證材料後,對符合申領條件且材料齊全的,應及時打印製作《居住證》,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貼上專用防偽標貼後當場交申領人;對符合申領條件且材料不齊全的,應出具《補充材料一次性告知單》,一次性告知其應當補充提交的材料;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口頭或書面告知申領人,並說明理由。
※居住證的有效期限為六個月至三年,具體期限根據流動人口擬居住時間確定。
(三)居住證的專案變更:
1、居住證有效期內,持證人如居住地址、工作單位等專案發生變動,應向居住地社群民警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居住證專案變更,並填寫兩份《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變更申請表》,一份交社群民警確認後錄入流動人口資訊系統;另一份隨相應證明材料及居住證交戶籍室辦理居住證變更手續。
2、派出所戶籍民警稽核受理持證人提交的變更材料後,應及時在其居住證變動記載欄列印變更內容,居住證無需更換。
(四)居住證的換領、補領:
1、居住證有效期滿,持證人需繼續在居住地居住的,持證人應在居住證有效期屆滿十日前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延期換領手續,並填寫《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變更申請表》。
2、居住證嚴重損壞不能辨認或者丟失的,持證人應當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損壞換領、丟失補領手續,並填寫《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變更申請表》。
3、居住證的延期換領、損壞換領、丟失補領手續,參照辦理居住證專案變更的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