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辦居住證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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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已開發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製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小編為你整理了北京辦居住證的步驟,希望對你有所參考幫助。

北京辦居住證怎麼辦理

一、辦理條件

1、來京人員持有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已滿6個月的;

2、以下三個條件至少符合一個:

①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②在京有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京連續就讀(指在本市中、國小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注意: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持相關證件證明和書面委託書(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書面委託書),到居住地流管站或者戶籍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或者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二、辦理材料

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

1、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或者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時間證明。持有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者《暫住證》。

3、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寫《居住證申請表》並簽字,提交《居住證申請表》及證明材料。

2、相關部門稽核:稽核申請人的申領條件及證明材料(稽核後退還)。

3、人像採集後,開具《居住證受理回執》(憑藉回執領居住證)。

《北京市居住證》實行年度簽註制度,每年簽註1次。辦理簽註手續不得收取費用。

《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提交能夠證明其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申請辦理簽註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提醒:北京市居住證每年簽註1次。

四、辦理地點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346個戶籍派出所和首批辦理暫住登記流管站名單。

五、辦理時限及費用

(一)、辦理時限:

1、申報暫住登記。來京人員提供證件、證明齊全,符合要求的,當場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

2、申領《北京市居住證》。來京人員提供證件、證明齊全,經稽核符合申領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發《北京市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發的,延長至30日。

3、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原持有人提供的證件、證明齊全的,當場發放新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

4、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證》。原持有人提供的證件、證明齊全的,於15日內製發新的《北京市居住證》。

5、變更在京居住地址。《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和《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的證件、證明齊全,符合要求的當場辦理。

(二)、辦理費用:

1、首次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人員,免收證件工本費;

2、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北京市居住證簽註、變更手續不收取費用;

3、補領、換領北京市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