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住證簽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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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成都居住證簽註時間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成都居住證簽註時間

一、成都居住證簽註時間

居住證自簽發、簽註之日起1年內有效。有效期屆滿後居住證持有人繼續在蓉居住的,應當於期滿前1個月內,到現居住地派出所辦理簽註手續。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辦理簽註應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詳見第3點居住證辦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註手續。

注意事項:居住證逾期30日還未進行簽註的,居住證自行登出,需要重新登記,重新辦證。

二、居住證辦理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我市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符合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或《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等條件之一的。

2、本人或直系親屬中的父母、配偶、子女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本人或配偶租住的房屋辦理了租賃房屋登記備案憑證;用人單位提供的具有單位房屋產權的宿舍等。

3、在全日制國小、中學、中等職業教育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戶規定尚未遷移戶口的。

5、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的。

(二)在居住地居住並通過“一標三實”流動人口申報、登記、採集居住資訊已滿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