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證補辦理流程

才智咖 人氣:2.81W

深圳居住證補辦理流程是怎麼辦理呢?以下內容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深圳居住證補辦理流程,希望能幫助到您!

深圳居住證補辦理流程

深圳居住證補辦流程:

一、辦理流程

到現居住地受理點填寫《深圳市居住證補辦/換領/變更更正資訊申請表》、申請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經受理點工作人員稽核材料、繳費、取得辦證回執、按預約日期憑回執領取居住證。

備註:

1、居民已經搬家的,到現居住地的工作站辦理。

2、公司辦理的到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補辦手續。

二、收費標準:20元

工本費20元。

三、辦結時限:

15個工作日。

網友關注:如果身份證丟了怎麼辦?居住證還能辦嗎?

先把身份證補辦好了,然後再叫公司行政填一張居住證掛失單,重新補辦一張新的,如果是個人補辦則詳細看上文。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條 件:

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和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的非深戶籍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的,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實行簽註制度,每年簽註一次。持證人申辦居住證簽註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持證人在申請簽註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記錄的居住時間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持證人在申請簽註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

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和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的非深戶籍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居住登記的,可以直接辦理居住證簽註。

申請材料:

一、到居住證受理點申辦居住證的,申領人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影象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

二、通過網路申辦居住證的申領人領取證件時,應當憑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其申請時選定的居住證受理點領取。

三、持證人到居住證受理點申請簽註的,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

四、用人單位、學校代辦居住證及簽註的,應當到所在地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居住證代辦賬號。申請居住證代辦賬號,應當提交用人單位、學校的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等相關材料、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和承辦人員的身份證明材料。

申請表格:

本事項申請表格須到辦事現場領取,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申請受理機關:

全市各街道辦事處、派出所設定的居住證受理點。

程 序:

一、個人申辦居住證流程

(一)通過網路申辦居住證的,申領人應當使用居住證賬號登陸網上辦證系統,按照系統要求填報個人資訊,向居住地居住證受理點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完備並提交成功的,系統出具受理回執。領取證件時,申領人應當憑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其申請時選定的居住證受理點領取。居住證受理點應當核驗申領人身份,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核對或者補充相關資訊並簽名確認後發放證件。

(二)到居住證受理點申辦居住證的,申領人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影象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受理點應當對申領人是否符合辦證條件進行初步核對。符合辦證條件的,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核對、補充相關資訊並簽名確認後,出具受理回執。申領人可以憑受理回執到申辦受理點領取證件,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領取證件,郵寄費用由申領人承擔。

二、個人申辦居住證簽註流程

(一)持證人到居住證受理點申請簽註的,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受理點經初步核對,符合條件的,受理申請並出具受理回執;不符合條件的,即時告知理由。

(二)持證人通過網路申請簽註的,應當通過居住證賬號登陸網上辦證系統,填報有關資訊,申請材料完備並提交成功的,系統出具受理回執。

各相關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符合條件的,xx應當即時簽註;不符合條件的,受理點應當即時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用人單位、學校代辦居住證及簽註

用人單位、學校代辦居住證及簽註的,應當到所在地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居住證代辦賬號。

申請居住證代辦賬號,應當提交用人單位、學校的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等相關材料、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和承辦人員的身份證明材料。材料齊全的',受理點應當及時開通居住證代辦賬號;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補齊的材料。

(一)用人單位、學校代辦居住證的,應當使用代辦賬號登陸網上辦證系統,通過身份證讀卡器讀取申領人身份資訊,並提交系統初核。經系統初核符合辦證條件的,由用人單位、學校組織申領人核對、補充本人身份資訊及照片等,列印申請表經申領人簽名確認後提交系統,系統受理成功後出具代辦受理回執。

用人單位、學校憑代辦受理回執和經申領人簽名確認的居住證申請表,到受理點領取代辦的居住證。

(二)用人單位和學校代辦簽註的,應當使用居住證代辦賬號登陸網上辦證系統,按系統要求填報持證人有關資訊,申請材料完備並提交成功的,系統出具代辦受理回執。

四、居住證補辦、換領、再次申領流程

居住證需要補領、換領的,申領人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居住證受理點辦理,也可以使用居住證賬號通過網路辦理。

居住證被登出後需要再次申領的,申領人應當按照居住證申領流程辦理。

符合條件的,xx應當及時通知申領人繳納居住證工本費,並在申領人繳納工本費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

補領、換領、再次申領居住證的,申領人可以憑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居住證受理點領取,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領取。郵寄費用由申領人承擔。

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2年內,持證人需要補領、換領居住證的,應當先辦理簽註。

時 限:

申領居住證的15個工作日;補領、換領、再次申領居住證的10個工作日。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居住證每年簽註一次,逾期不簽註或者簽註有效期屆滿的,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連續滿二年的,xx應當登出居住證。

法律效力:

規定居住證是非深戶籍人員在特區享受相應權益、參與社會事務管理的法定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