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居住證丟了怎麼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居住證丟了怎麼辦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填寫《市居住證補辦/換領/變更更正資訊申請表》。
拓展:
一、居住證遺失補辦、損壞換證按照以下流程進行:
1、到現居住地受理點填寫《市居住證補辦/換領/變更更正資訊申請表》。
2、申請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3、經受理點工作人員稽核材料、繳費、取得辦證回執。
4、按預約日期憑回執領取居住證。
二、補辦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1)《居民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證》採集標準的數碼相片。
(2)《暫住登記憑證》。
(3)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
(4)《居民戶口薄》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