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居住證可以網上申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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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已開發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製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南寧居住證可以網上申領嗎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南寧居住證可以網上申領嗎

一、南寧居住證可以網上申領嗎

南寧居住證可以網上申領,只需要關注南寧警方公眾號,點選微警互動,選擇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後選擇居住證申報,點選居住證申領,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申報內容辦理申報即可。

二、辦理流程

第一步:關注【南寧警方】公眾號。

第二步:進入頁面,在下方選單欄點選【微警互動】,選擇【流動人口居住登記】。

第三步:在頁面內選擇【居住證申報】,點選【居住證申領】。

第四步:手動滑到下方,點選【線上申報】。

第五步:校驗資訊,確認資訊。

第六步:按照頁面流程完成申報即可。

三、申請材料:

(一)申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覆印件。

(二)填寫好的《南寧市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表》。

(三)居住時間證明。

1.“全區居住證管理系統”居住登記滿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不需再提交居住時間證明。

2.未申報居住登記或申報登記居住未滿半年,符合直接申領的,需提交居住、就業、經商、就讀證明材料(無需近半年的證明材料即提供近期、仍在有效期內的材料)包括:

(1)近期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原件或影印件複核。

(2)仍在履行期限內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原件複核(有公章或印章或辦理人簽章可加蓋,否則不需加蓋)。

(3)自有房產的,其本人及直系親屬申領居住證可不受申報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即提供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或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或集資建房、市場運作房、單位住房的相關檔案材料或記載個人資訊的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公共租賃房或拆遷回建協議或危舊房(改住房)協議(合同)等單位分房證明或能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單位可重複使用首次辦理材料影印件)和購房(租房)合同的小產權房或軍區部隊制發的軍區房屋所有權證或軍區房屋購房合同相關材料原件複核。

(4)仍在租賃期內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需南寧市房產部門出具、城區房產部門暫不採納)的原件複核。

(5)仍在經營期限內本市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南寧市行政審批局一證通證照)的,提供原件複核,其本人及直系親屬申領居住證可不受申報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

(6)在本市國小、中學取得學籍並就讀或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學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原件複核。

(7)經設區市以上人社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不受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可以直接辦理居住證。

(8)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不包括社群村委)出具的居住證明或就業證明材料。

(9)凡實際居住已滿半年但未能提供上述相關證明材料的流動人口,可提供承諾實際居住已滿半年的宣告直接申領居住證。

(四)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證明之一。(符合辦理直接申領的居住、就業、經商、就讀證明材料,不需重複提供)

1.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

(1)商品房的:①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②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以上任何一種材料影印件(只需標明房屋地址、權屬人及蓋章資訊頁)均可。

(2)集資建房、市場運作房、單位住房的:①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②房管部門出具的有關出售國有住房和集資建房的相關檔案(辦理單位可重複使用首次辦理材料);③集資或市場運作購房協議。以上任何一種材料影印件(只需房屋權屬證明檔案中標明房屋地址、權屬人及蓋章等資訊頁)均可。

(3)自建房的:①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②國有土地使用證;③集體土地使用證;④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⑤建房開工證;⑥有關部門頒發的房契或地契;⑦有關部門(城建、規劃、國土、鄉鎮土地管理部門等)簽發的準建證明;⑧住建、國土、規劃、鄉鎮土地管理等部門開具的房屋產權證明。以上任何一種材料影印件(只需房屋權屬證明檔案中標明房屋地址、權屬人及蓋章等資訊頁)均可。

(4)公共租賃房的: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協議)或公共租賃住房相關管理單位出具的稽核登記表等證明材料影印件。

(5)租賃房產的:仍在租賃期內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

(6)無房屋權屬證明的:社群、村委經調查出具的房屋無權屬證明材料。

以上任何一種方式均可作為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

合法穩定住所屬於借住、寄住親屬、朋友等非租賃關係房產的,還需提供房屋產權人或所有人的身份證影印件、聯絡方式及房屋產權人或所有人對申領人出具的居住證明材料。

合法穩定住所屬於租賃房產的,還需提供房屋產權人或所有人身份證影印件及聯絡方式,仍在租賃期內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影印件(租賃未過期限且有房屋詳細地址等內容)。

2.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

(1)仍在履行期限內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的影印件(其中屬於與個體工商戶或農村承包經營戶等簽訂勞動合同,可不加蓋公章);(2)仍在經營期限內的工商營業執照(南寧市行政審批局一證通證照)影印件、社會團體登記註冊證明覆印件;(3)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證明材料,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以上任何一種方式均可作為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

3.連續就讀證明材料:

(1)在本市國小、中學取得學籍並就讀的,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

(2)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學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