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居住證丟了可以補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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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下面是小編分享的鄭州居住證丟了可以補辦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鄭州居住證丟了可以補辦嗎

鄭州居住證丟了可以補辦嗎?

可以,申請人攜帶材料至居住地派出所,工作人員查詢核對辦證人資訊,採集辦證人照片,申請人填寫《鄭州市居住證申領表》,在居住證業務模組中受理辦證人申請,列印繳費通知單,手工填寫或列印受理回執即可。

辦理條件

因遺失、損壞補辦居住證的,應當按照居住證受理程式,重新申請領取居住證。

辦理材料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3、居住地址、就業等證明材料。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工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等

注意:居住證遺失、損毀的',應先到銀行辦理掛失手續,憑銀行掛失證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補辦。無法及時辦理正式掛失手續的,可以通過銀行客服電話等渠道辦理口頭掛失手續。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材料;

2、公安派出所稽核;

3、縣級公安機關稽核;

4、製作居住證;

5、發放居住證。

辦理時限

居住證自申辦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辦理費用

對流動人口因遺失、損壞而補領居住證的,按每證15元收取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