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常州居住證簽註辦理條件,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辦理條件
1、居住證有效期到期,需要辦理續注。居住證由縣級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註1次。
2、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的最後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3、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自動中止。 居住證持有人自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內補辦簽註手續的,其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連續計算;超出30日補辦簽註手續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補辦居住證簽註之日起重新計算。
辦理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2、居住證明
住房租賃合同或單位居住證明
辦理流程
1、申辦人帶居住證到常州市各戶籍派出所,警務室
2、填寫表格;
3、辦理視窗對居住證進行延期和讀卡簽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