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居住證簽註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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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常州居住證簽註辦理條件,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常州居住證簽註辦理條件

辦理條件

1、居住證有效期到期,需要辦理續注。居住證由縣級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註1次。

2、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的最後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3、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自動中止。 居住證持有人自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內補辦簽註手續的,其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連續計算;超出30日補辦簽註手續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補辦居住證簽註之日起重新計算。

辦理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2、居住證明

住房租賃合同或單位居住證明

辦理流程

1、申辦人帶居住證到常州市各戶籍派出所,警務室

2、填寫表格;

3、辦理視窗對居住證進行延期和讀卡簽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