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臨時居住證辦理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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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居住滿2年,已經在我市不間斷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其擁有的產權住房,可申請辦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戶。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成都臨時居住證辦理需要多久,快來看看吧!

成都臨時居住證辦理需要多久

成都臨時居住證辦理需要多久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

第九條: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居住證(含IC卡暫住證)(原件和影印件);

3、入戶人員的居民戶口簿(每頁應加蓋戶口專用章及戶籍名章)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4、社保部門A4紙列印的`最近2年《個人養老保險實繳資訊單》(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編制內職工提供最近2年《個人醫療基本資訊單》和《醫療帳戶明細查詢單》);省級社保除繳納社會保險資訊單外,還應提供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

5、入戶地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合同已在網上進行簽約備案的)和入住證明(由物業管理部門或社群居委會或派出所出具)(原件和影印件);

6、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7、遷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門牌詳址證明(地址不詳的提供)(原件);

注:按居住期滿條件申請入戶時,辦理居住證(含IC卡暫住證)、繳納社會保險應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