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瓊州學院海南熱帶海洋學院旅遊管理碩士考研調劑複試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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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州學院海南熱帶海洋學院已經公佈了2016年旅遊管理第二批碩士專業學位考研調劑複試資訊,下面是小編偶記正裡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檢視。

2016年瓊州學院海南熱帶海洋學院旅遊管理碩士考研調劑複試資訊

據瓊州學院研究生院訊息,2016年瓊州學院海南熱帶海洋學院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考研調劑複試資訊(第二批)已經公佈,詳情如下:

序號

姓名

考生號

外國語

管理類綜合

總分

備註

1

王雲峰

107016514136182

43

113

156

 

2

肖盛

101256000004417

52

105

157

 

3

張文韜

105336431612315

59

101

160

 

4

徐追

104046125100213

66

98

164

 瓊州學院海南熱帶海洋學院考研複試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科學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著力加強能力考查,注重對專業素質、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進一步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及品德修養的考核,提高選拔的科學性。

2.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加強管理,健全制度,規範程式,加強監督,切實做到資訊公開、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確保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範透明。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複試錄取工作實行學校、MTA教育中心二級管理負責制。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監督、指導、巡查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情況,審定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MTA教育中心組織成立複試工作組,組長由MTA教育中心主任擔任,負責制定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負責複試工作的具體實施,並對複試結果負責。

三、複試工作基本要求

(一)根據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確定第一志願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並保證通知到符合複試條件的每位考生(網上公佈名單和電話通知)。

(二)通過調劑系統進行調劑的考生,須符合我校2016年旅遊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調劑辦法的條件,並通過調劑系統向考生髮複試通知。

(三)實行差額複式,差額比例原則上在1:1.2左右,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可適當擴大差額複試比例,具體比例報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

(四)MTA教育中心嚴格按有關規定、政策做好複試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做好審查記錄,誰審查誰簽字,責任到人。凡證件不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不予參加複試。對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必須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者未完成認證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五)MTA教育中心成立複試小組,選拔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並具有副高職稱及以上的人員成立複試考核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複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於5人,人員名單在複試前不得對外公佈。同時對所有參加複試工作的人員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嚴格執行復試程式和複試標準,保證複試質量。

四、複試考核的內容和麵試要求

1.複試內容

複試的內容包括筆試和麵試,筆試採用閉卷考試形式,由MTA教育中心負責命題、閱卷、試卷的印刷和保管,以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論素養和專業知識背景為主,加強複試試卷的保密管理工作,並在標準化考場進行。面試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外語水平為主,MTA教育中心負責考生面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式,並具體組織實施。

2.面試要求

(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件參加面試,提供反映其綜合素質能力與水平的各類證明材料原件,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15分鐘左右,複試小組要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

(2)複試小組按規定的考核程式進行面試(含外語交流能力、綜合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MTA教育中心負責密封保管複試小組的面試記錄和麵試結果。

(3)將考生誠信作為專項考核環節納入複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

(4)應為考生設立考前等候區,面試考生進入等候區應將手機關閉,保持安靜;面試考生根據面試序號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依次到面試室面試,面試結束後立即離開面試現場。

(5)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影並做好記錄,面試環節的老師不得隨意接聽電話,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五、錄取工作

1.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參加複試,複試成績為複試各方面考核成績之和,複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資訊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教育中心根據複試前公佈的總成績計算方式,計算考生複試後總成績,並根據專業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試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志願考生優先錄取)。

 六、資訊公開

嚴格落實教育部研究生招生錄取資訊公開制度,準確、規範、充分、及時地公開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複試錄取實施細則、參加複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諮詢及申訴渠道等資訊,做好對所公開資訊的稽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七、其他事項

1.複試及錄取工作實行迴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複試的人員,不得參與複試及錄取有關工作。

教育中心要建立複試錄取工作投訴、申訴渠道,保證考生申訴渠道的暢通,對相關的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3.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MTA教育中心複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和巡視。所有涉招人員須認真、嚴格地執行有關規定,如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紀律處分等處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