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樂學院2016年考研複試工作通知已經公佈了,請相關考生做好考研複試的準備工作,詳細內容如下:
根據教育部《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教育部關於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檔案的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現將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工作的安排及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複試條件
達到國家劃定A類考生(報考地處一區招生單位的考生)分數線的均可參加複試。
藝術學:政治34,外語34,總分335;
藝術:政治34,外語34,總分335;
教育碩士:政治45,外語45,總分320
公共管理碩士:管理綜合能力78,外語39,總分165
【根據學校的學科建設和專業發展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接收公共管理調劑生2人】
二、加試安排
同等學力(包括高職高專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跨專業的考生加試本科基礎課程,加試合格後方可參加複試。
1、美術學各專業
報名時間:4月11日上午8:30(考生憑身份證到美術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領准考證)
考試時間:上午9:00—12:00《造型基礎》
下午14:00—17:00《色彩基礎》
考試地點:四川音樂學院美術學院
加試合格者,4月12日報名、體檢。
2、藝術學理論各專業
報名時間:4月11日8:00—8:30
考試時間:上午9:00—12:00《藝術學基礎知識》
下午14:00—17:00《文學理論》
報名地點:四川音樂學院研究生處
加試合格,4月12日報名、體檢。
3、音樂與舞蹈學各專業
報名時間:4月11日8:00—8:30
考試時間:上午9:00—12:00《樂理和聲基礎》
下午14:00—17:00《視唱練耳》
報名地點:四川音樂學院研究生處
加試合格,4月12日報名、體檢。
三、報名、體檢安排
1、報名時間:4月12日上午8:30—11:30。各研究方向考生到四川音樂學院研究生處報名、領取體檢表、體檢。
[報名時須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或學生證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複試]
2、體檢地點:成都市七醫院
體檢注意事項:空腹,抽餓血做肝功能檢查;費用自理;自備1寸黑白照片一張。
四、複試安排
1、時間:2015年4月13—14日
2、地點:藝術學理論、音樂學各研究方向在校本部;舞蹈學和美術學各研究方向在新都校區。
3、考生報名時關注《四川音樂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安排表》,若考生誤考,責任自負。
附件:
四川音樂學院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辦法及錄取原則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做好我省2016年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校學科建設實際,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複試的目的
複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環節,是確保招生選拔質量的有效方式。主要是結合專業特色和特點考察考生的知識水平、專業興趣、科研創新能力等。
二、可參加複試名單
達到國家統一劃定的A類考生分數線的均可參加複試;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需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參加我校複試的資格線:政治34,外國語26,總分265。
)。
三、複試形式
複試分筆試和麵試(包括專業綜合素質測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兩種,複試的具體內容、筆試科目及要求見《四川音樂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四、複試成績計分辦法
研究方向 | 考試科目及分值比例 |
藝術美學 | 美學原理40% 綜合素質測試50%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藝術史 | 中國藝術史40% 綜合素質測試50%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音樂文學 | 音樂文學40% 綜合素質測試50%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藝術傳播學 | 藝術傳播原理40% 綜合素質測試50%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中國音樂史 西方音樂史 中國傳統音樂理論 民族音樂學 | 專業理論筆試80% 面試(演奏或演唱、口試)10%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音樂文獻編譯 | 筆試(中西音樂文獻翻譯)80% 面試(A、英語口譯,B、演唱或演奏)10%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作曲、和聲、復調、曲式、配器、視唱練耳、電子音樂作曲、新媒體音樂、影視音樂創作 | 主科85% 鋼琴演奏5%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指揮 | 主科 (指揮排練計劃、雙鋼琴排練) 80% 視唱練耳5% 鋼琴加試5%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鋼琴、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管風琴、西洋管樂、西洋絃樂、中國樂器、高師器樂教學 | 主科85% [(視唱+練耳)50%]*5%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高師聲樂教學 聲樂(美聲、民族) | 主科80% 鋼琴演奏5% [(視唱+練耳)50%]*5%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聲樂(流行) | 主科80% 自彈自唱5% 即興演唱5%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高師音樂理論教學(音樂教學法) | 筆試(音樂教學法)80% 面試(演奏或演唱或自彈自唱、說課、口試)10%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高師音樂理論教學(音樂美育理論) | 筆試(音樂美育理論)80% 面試(演奏或演唱或自彈自唱、口試)10%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高師音樂理論教學(音樂課程與教學研究) | 筆試(多聲部音樂寫作與分析)80% 面試(演奏與自彈自唱)10%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提琴製作 | 主科85% [(視唱+練耳)50%]*5%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舞蹈學(教育與教學研究) | 中國古典舞教學組合案例分析(筆試)50% 面試(舞蹈發展史或舞蹈教學中相關問題)40%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舞蹈學(中國古典舞研究) | 中國古典舞身韻教學分析(筆試)50% 面試(中國古典舞發展史或中國古典舞教學與表演中相關問題)40%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舞蹈學(舞蹈創作) | 舞蹈結構與編舞50% 面試40%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
美術類各專業 | 1、美術理論 專業美術史60% 專業論文25% 面試5% 外語聽力及口語10% 2、其餘各專業方向 專業設計(創作)60% 專業論文25% 面試5%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10% |
學科教學(音樂) | 1、筆試(音樂教育理論)50% 2、面試[A.音樂教學技能(演奏或演唱)B.現場說課]40%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10% |
公共管理 | 1、專業基礎理論(筆試)50% 2、思想政治理論30% 3、面試10% 4、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10% |
五、體檢
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於轉發<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乙肝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號)執行。
六、政治素質和思想品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