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可以申請珠海廉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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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外地可以申請珠海廉租房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外地可以申請珠海廉租房申請條件

一、資格條件(申請人)

本區住房困難的城鎮低收入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廉租住房: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民政部門最新確定的所在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0%(2010年金灣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350元/月·人);

(二)在本市無擁有自有產權的住房記錄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少於10M2;

(三)家庭成員均具有本市城鎮居民戶口,並在本市實際居住;

(四)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係。

在本市購買商品房並符合本市購房入戶政策的人員,不得申請城鎮廉租住房保障;投靠子女戶籍遷入本市的`,不得單獨申請城鎮廉租住房保障。

二、租金標準:

根據市區廉租住房租金標準和金灣區實際,按照一年一定原則,金灣區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暫定為: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0M2(含)以內的按1元/M2繳交租金(按家庭人口計),超過面積部分按1.5元/M2繳交租金;

(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租金標準按1.5元/M2繳交租金。

三、申請、稽核程式(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一)提供資料:

1、《珠海市城鎮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

2、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及戶口簿、結婚證明或離婚證明;

3、戶口所在地區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家庭成員所在單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證明;

4、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地產權屬及交易情況證明(夫妻雙方);

5、其他材料:(1)申請人為非戶主的,需提交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共同簽名的書面委託書;(2).家庭成員因服兵役或到外地就學等原因戶籍不在本市的,需提交派出所證明。

(二)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三)初審: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初審、調查、公示(時間15天);

(四)稽核:區民政部門稽核後將資料轉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稽核;

經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區民政部門共同稽核,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本部門入口網站、初審單位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向社會公示15日後登記。

(五)複審及廉租房分配:

1、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人資料審查備案。

2、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抽籤搖號。

3、發出廉租住房入住書面通知。

四、入住手續辦理(區、鎮公產房管理機構)

(一)提供資料:

1、持市或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發的《廉租住房入住通知書》原件;

2、經批准的《珠海市城鎮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原件;

3、申請人身份證、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等資料。

(二)入住手續辦理:

1、受理: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受理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並核審申請人是否已承租有政府公房;

2、稽核辦理:區或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稽核資料並對符合條件者辦理入住手續,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出具開通水電等有關證明。對已居住政府公房又申請廉租住房的申請人,給予限定時間辦理公房退租手續;

3、籤批:合同簽訂後申請人到視窗繳交押金和當月租金,領取廉租房鑰匙;

4、備案:區或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建立申請人廉租住房檔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