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廉租房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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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深圳廉租房辦理流程,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深圳廉租房辦理流程

深圳廉租房辦理流程

1、符合申請條件的居民家庭,於每年規定時間向戶籍所在地的社群工作站提交申請材料。

2、社群工作站收到廉租住房申請材料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查驗核實。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材料齊備的,社群工作站應當簽署意見,向申請人發放受理憑證,並將全部申請材料送交所屬的街道辦事處。

3、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材料後,在6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家庭的自有私房情況進行稽核;出具稽核意見後,將全部申請材料送交區民政部門。

4、區民政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證明檔案或其他證件、證明以及是否屬於重點優撫物件進行稽核。申請人為殘疾人的,需會同市殘疾人聯合會對殘疾人證進行稽核,出具稽核意見,並將全部申請材料送交同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5、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家庭是否購租政策性住房的情況進行稽核,出具稽核意見,並將全部申請材料送交市房地產權屬登記部門。

6、市房地產權屬登記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家庭是否擁有商品房的情況進行稽核,出具稽核意見,並將全部申請材料送交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7、經稽核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交由街道辦事處在申請人戶籍所在社群或單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申請家庭,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予以輪候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

經稽核不符合條件或者公示異議成立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或其他居民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的,可向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訴。

8、收到實物配租通知書的申請家庭,由申請人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看房、選房;選房後,由其年滿18週歲的家庭成員憑該通知書和個人身份證到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簽訂實物配租合同,憑身份證和合同辦理入住手續,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月收取租金。

拓展內容:

一、辦理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家庭或單身居民可以申請廉租住房:

1、市民政部門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家庭成員或單身居民具有本市戶籍且實際在本市居住,家庭成員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係;

3、家庭成員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家庭成員含60週歲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或中重度殘疾人(一、二、三級)或重點優撫物件。

二、辦理材料:

1、《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請登記表》;

2、申請家庭成員或單身居民的戶口簿、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

3、深圳市民政部門核發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軍烈屬證、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殘疾人證或其他證件、證明材料的影印件(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