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廉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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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廉租房申請條件

政府加強廉租房保障的途徑簡單說來有兩種,即對需求方進行保障,或對供應方進行保障。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佛山廉租房申請條件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佛山廉租房申請條件

佛山廉租房申請條件

1、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係的人員)不屬於村集體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範圍內,並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戶口。

2、家庭人均收入標準為本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2倍及以下。

3、居住困難且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1)同一戶籍內的家庭成員無自有住房;

(2)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

4、沒有按房改政策購買過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

5、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的3年內沒有出售房產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房產。

申請材料

1、佛山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況申報表;

2、申請家庭成員的戶口簿、身份證及影印件;

3、家庭經濟收入情況證明;

4、現住房情況證明及影印件;

5、計劃生育證明。

申請流程

1、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須在每年4、5月向屬地的社群居委會提交申請資料;

2、社群居委會受理後,應當在30日內通過查對資料、信函索證、入戶調查等方式完成對申請人居住情況及經濟情況的初審,再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核實並張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於10日。經公示有異議的,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重新核實,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區建設局、民政局複審。

3、經稽核,申請人家庭收入、居住狀況符合條件的,由區建設局在部門網站及《佛山日報》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

4、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區建設局予以登記建檔,納入廉租住房保障系統輪候,依申請辦理領取住房租賃補貼或實物配租有關手續,經公示發生異議的,區建設局、民政局應進行重新複核,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建設局、民政局提起申訴,在申訴期間,不影響對其它申請戶的稽核結果。

5、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結果,由各區政府按實際情況每月或每季度公佈1次。